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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以借貸為名實施犯罪的“套路貸”案件呈高發態勢,非法放貸、暴力催收等活動也屢有發生。今年以來,多地區有關部門也先后警示套路貸風險。
來源:P2P觀察
5月25日,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廣州互金協會”)官網發布《關于嚴禁“套路貸”等非法金融活動的通知》,提醒會員單位及社會上有關企業應依法經營、規范行為、加強管理,防范刑事風險,并提出7項具體要求。

為規范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協會提醒會員單位及社會上有關企業應依法經營,防范刑事風險,具體要求如下:
1、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非法放貸行為。
2、具備合法放貸資質的機構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定價,實際綜合年化利率不得超過36%;不得在合同外另行收取費用。
3、不得簽訂“陰陽合同”、“空白合同”、“虛假合同”,合同原件必須給到借款人。
4、不得通過制造銀行走賬流水,造成已向借款人交付全部借款金額的假象;不得將不合理的高息、罰息等通過制造銀行流水及簽訂“連環合同”方式變造為新的貸款本金。
5、不得以不回短信、不接電話、財務沒空等各種理由和方式有意造成借款人逾期,不得通過顯失公平的高額“違約金”或“罰息”等進行獲利,甚至作為主要獲利手段。
6、不得通過車輛的抵/質押、房屋網簽等手段,非法變賣、處置借款人車輛、房屋等,侵占借款人財物。
7、不得采取辱罵恐嚇、毀壞名譽、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或軟暴力催收。
此外,協會還面向廣大金融消費者提出4點建議:
第一,金融消費者應合理消費、理性借貸,不得惡意拖欠貸款。
第二,確實需要借款的應選擇正規金融機構,警惕“空白合同”、“陰陽合同”、“虛假合同”等非法形式,明確“手續費”、“違約金”等收費名目,合同簽訂金額與實際借款金額一致,保留好相關借款憑證和流水證明。
第三,如遭受不合理損害時,應當積極尋求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第四,如發現非法金融活動,應當向有關監管機關或行業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向公安機構報案。
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