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報,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對石嘴山市11家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壟斷協議案作出處罰。據南都記者了解,這是今年總局通報的第二起二手車交易市場壟斷案件。
本案特別之處在于,由于11家公司實行聯合經營,且各自賬目不規范,所以市監部門根據聯合經營期間的交易收入,平均計算罰款和違法所得,本案合計罰沒約132.8萬元。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于2019年8月正式立案調查。經查,石嘴山市范圍內從事二手車交易服務,具有開具發票資質的市場主體為涉案11家公司,相互具有競爭關系,合計市場份額為100%。本案11家當事人分別:寧夏金通二手車交易市場、石嘴山市元增舊機動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安馳二手車交易有限公司、石嘴山市路順二手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銀通舊機動車銷售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金運二手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寧成源舊機動車交易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順運運輸有限公司、石嘴山市云磊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寧夏楊天二手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以及平羅縣眾力二手車交易有限公司。調查顯示,2009年至2019年,除眾力公司外,其余10家公司在石嘴山市二手車流通行業協會組織下,聘用人員集中辦公和集中管理財務收支,進行聯合經營。眾力公司則在2018年1月到2019年6月加入其中。聯合經營期間,11家公司達成并實施固定二手車交易服務、評估服務價格和平均分配利潤的口頭協議。其中包括按車輛評估價的1%收取交易服務費,每輛車不低于100元,摩托車每輛50元。不過實際執行中,存在個別私戶車輛按照低于1%收取的情形。評估服務費則是按每輛車20元收取,服務包含評估、照相拓號、復印、提供交易合同書等內容。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行業協會發揮了組織實施壟斷協議和限制競爭的作用。行業協會不僅每月初組織召開會議,公布上月收支并分配銷售利潤,還要求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轉移登記聯上加蓋指定的印章。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不過南都記者注意到,本次通報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沒有涉及對行業協會的處罰決定。調查期間,涉案公司曾表示,實行政府指導價期間的交易服務價格未超過規定比率,因此不構成壟斷協議。另外,評估服務費包括評估、照相拓印、提供合同書等內容,收費標準定為20元較為合理。經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研究,涉案公司聯合經營的收費比率雖未超出政府指導價范圍,但依然構成固定價格壟斷協議。因為涉案公司改變收費基數和固定收費比率的做法,違反政府指導價的計算標準,沒有體現政府指導價要求“與賣方協商確定”的原則,且參與壟斷協議的公司沒有自主定價權利。此外,收費是否合理不是壟斷協議行為的考慮因素和構成要件,收取20元評估服務費的做法屬于“固定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行為。因此,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認為涉案公司的意見不能成立。綜上,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認為,本案11家公司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規定,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和 “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的壟斷協議。而且壟斷協議持續近10年,直接侵犯消費者利益,限制其他經營者進入市場,嚴重影響本地二手車交易服務市場競爭秩序。2020年10月14日,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對11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聯合經營期間,11家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于行業協會分配的收入,且多數經營者記賬不規范,無法通過賬務記載確定2018年度銷售額。因此,本案主要依據聯合經營期間的交易收入,平均計算每家公司2018年度銷售額和違法所得。眾力公司因為存在被迫加入壟斷協議的情節,曾向有關部門反映過壟斷問題,還主動提供重要證據,所以免于行政處罰。對于其他10家公司,執法部門分別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且均按上一年度銷售額的4%罰款15443.89元,并沒收違法所得117352.64元的決定,合計罰沒132796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