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得好:吃一塹,長一智!但有時候未必,例如,濃眉大眼、風控嚴密的建設銀行就被騙貸96次,騙貸金額超3000萬元,造成銀行直接經濟損失3604823元。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裁定書顯示,位于內蒙古的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與建行烏海分行簽約成為信用卡購車分期貸款業務商戶,由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為購車貸款人在建行烏海分行辦理信用卡購車分期貸款。在無真實汽車交易的情況下,通過偽造購車發票、首付收據、汽車保險單等客戶資料的方式,在銀行工作人員的“幫助”下,為客戶在建行烏海分行辦理信用卡購車分期貸款。截止2014年,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已為96人提供虛假貸款資料,從建行烏海分行辦理貸款3441萬元,造成銀行直接經濟損失360.48萬元。更加離奇的是,上述業務竟然在當地形成產業。據刑事裁定書顯示,該公司為攫取非法利益,以幫助客戶騙取貸款從中收取高額手續費為主要業務,在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形成了一定規模,造成了大量需要騙取貸款的人員“慕名而來”,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兩年內騙取貸款96次,共3441萬
據刑事裁定書顯示,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經營范圍汽車、汽車配件銷售、代辦汽車銷售貸款等,法定代表人崔某1,實際控制人郭某。2012年8月始,被告單位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與建行烏海分行簽約成為信用卡購車分期貸款業務商戶,由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為購車貸款人在建行烏海分行辦理信用卡購車分期貸款。2012年至2014年期間,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在無真實汽車交易的情況下,通過偽造購車發票、首付收據、汽車保險單等客戶資料的方式為客戶在建行烏海分行辦理信用卡購車分期貸款,并以收取高額手續費、資料費、家訪費、還款保證金等獲利。被告人郭某、崔某1負責聯系客戶,被告人郭某、李某1、楊某1、張某共同偽造客戶購車首付款收據、車輛購置稅發票、車輛保險單等資料。據上訴人郭某稱,建行收取的12%的手續費和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收取的1%-3%的手續費,剩下的部分錢款則交給申請貸款的客戶。最終,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騙取銀行貸款96次,騙取貸款金額共計3441萬元,造成銀行直接經濟損失3604823元。烏海市海勃灣區人民法院認為,郭某、崔某1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負責人,對公司騙取貸款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而李某1、楊某1、張某作為公司雇員,具體參與、實施騙貸行為,系直接責任人員,均構成騙取貸款罪且系共同犯罪。據刑事裁定書顯示,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截止2020年4月7日,除78人還清購車貸款外,尚有18人未歸還本金3604823元,且近三個月均未還款,造成銀行直接經濟損失。
行賄多名銀行工作人員
銀行對申請貸款通常都有非常嚴密風控機制,為何就這么輕易地瞞天過海,逃過了銀行內審人員的火眼金睛呢?這其中自然少不了不可告人的“貓膩”。據刑事裁定書顯示,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向多名銀行工作人員行賄,先后96次實施騙取貸款犯罪,誘發6名貸款人因無法及時歸還貸款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3名銀行工作人員受到銀行內部處分,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值得注意的是,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的騙貸在當地還被別人效仿,在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形成了一定規模。據刑事裁定書顯示,2012年至2014年,被告單位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為攫取非法利益,以幫助客戶騙取貸款從中收取高額手續費為主要業務,在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形成了一定規模,造成了大量需要騙取貸款的人員“慕名而來”,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烏海市海勃灣區人民檢察院在抗訴理由中稱,被告單位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應當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被告人郭某、崔某1作為被告單位的實際經營人和法定代表人,對被告單位騙取貸款負有直接責任,應按照“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終,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原審判決認定烏海市鑫源通汽貿有限責任公司犯騙取貸款罪,郭某、崔某1、李某1、楊某1、張某犯騙取貸款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上訴人郭某在上訴期滿后要求撤回上訴,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