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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人開設所謂的小額貸款“服務站”,并在朋友圈里發消息,稱信用不良的“黑戶”也能貸款成功。結果,“服務站”未經嚴格審核的信息,給北京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帶來了不小損失。
朋友圈發消息“黑戶白戶都能貸”
2016年,天橋區某寫字樓里多了一家所謂的“服務站”。“服務站”開設時間不長,來的都是申請貸款的個人和中介機構。原來,最開始是男子劉某綱在朋友圈里發布小額貸款廣告:“黑戶白戶都能貸!”
很多人知道,在申請銀行貸款時,“黑戶”“白戶”都很難借款成功,“黑戶”是指有不良貸款記錄者,而“白戶”是沒有任何征信記錄者——前者信用太差,后者則難以保證按時還款。
廣告發出后,“服務站”的另外3名成員——楊某、郝某超和劉某,紛紛轉發此消息。不少人登門拜訪,想通過“服務站”來獲取小額貸款。4人還分別拉來不少客戶,進行申請。
貸款的錢是哪里來的?有一家北京的小額貸款公司與楊某簽訂合作協議,設立所謂的“服務站”,來尋找有資質的申請貸款者。在“服務站”中,錢由劉某綱管理,其他3人各有分工。
100多人里32人貸款成功
“一筆最多貸3萬元,公司的(月)利息是兩分三。”劉某綱在庭審訊問中透露,3萬的貸款,貸款人(每月)需要還690元的利息,公司許諾“服務站”可以獲得貸款人所交利息的30%。
劉某綱透露,當時他們每筆收取6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手續費,貸款人同意才辦理“放貸”。同意這條的中介、客戶,將銀行卡留在“服務站”,貸款發放時,“服務站”從卡里取出“手續費”后,再把卡交給中介機構或客戶。
按照交易記錄,劉某綱等4人上傳了上百個貸款人的信息,最終有32人得到放貸。但到了約定時間,北京的那家小額貸款公司開始要求眾人還貸,可貸款者不是聯系電話成了空號,就是登記地址查無此人,劉某綱等幾人也漸漸聯系不上。這家小額貸款公司報警后,同年警方就陸續抓獲了劉某綱、楊某、郝某超,后來劉某也主動投案自首。
據統計,劉某綱等4人放貸金額約91萬元,楊某還單獨貸出11萬余元。
案件一審判決時,劉某綱等三人被判處11年至11年零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自首的劉某被從輕處罰,判處9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4人私分19萬元“手續費”
二審期間中,劉某綱等人均表示,自己之前不知道這種做法系犯罪。楊某表示,雖然他是北京這家小額貸款公司簽約的“服務站”站長,但他本身不管錢,也沒有審核材料真假的能力,只是看一下客戶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北京公司的初審資格。
實際負責“管錢”的劉某綱辯解,他們上傳的100多人材料,只有32人最終通過,說明北京公司有識別能力,提交的貸款人材料的真偽識別是上級公司的責任。但在法官的追問下,劉某綱不得不承認,個別申請者的資料有造假成分存在。
檢察機關指出,在一審中,本案就沒有做出主犯、從犯的區分,因為劉某綱等四人均參與了詐騙犯罪的全部過程,并且平分犯罪所得,幾人只是犯罪分工上的不同。
檢察機關認為,“服務站”4人最終私分金額19萬余元的“手續費”,他們的舉動符合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構成要件。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案件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騙貸罪入刑法,切莫一時糊涂走上不歸路。
貸款詐騙罪已明確寫入刑法,偽造材料及其他造假行為將觸犯刑法并判刑,切莫一時糊涂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騙貸一旦被發現,將承擔以下后果。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貸款詐騙罪屬于金融犯罪的一種,相關刑罰罪名有:貸款詐騙罪、騙取貸款罪、合同詐騙罪,不但要沒收非法所得,嚴重者將判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