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易 |
| | 貿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易風險 | | | 貿金百科 | | | 貿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品 | | | 貿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區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
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整理:來源前海融資租賃俱樂部(ID:qhflclub) 近年來,我國正在積極促進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監管政策逐步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正在進步。國家對于融資租賃企業設立逐步松綁,對于融資租賃的功能逐漸明確,對融資租賃業監管趨于嚴格。未來,我國融資租賃必將在一個最好的政策環境中健康穩定發展。 1、法律法規層面: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 目前,由于我國融資租賃尚處于發展初期,市場滲透率較低,融資租賃交易額較少,所以在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融資租賃的條款很少,一旦發生糾紛案件難以找到相關條款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 國外成熟的融資租賃市場發展經驗表明,融資租賃的健康有效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護,因此國外的融資租賃業都有比較明確的法律法規作為參照。 我國的融資租賃業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主要以《民法通則》、《經濟合同法》、《物權法》、《涉外經濟合同法》等法律作為參照,但以上這些法律法規主要是針對傳統的融資租賃行業,并沒有全面覆蓋融資租賃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融資租賃業的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缺乏融資租賃基本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租賃法(草案)》早在2006年就已公開征求意見,至今沒有正式發布。 2、監管政策方面:統一監管新體系趨嚴 國內融資租賃在此前很長的一個時間階段內,行業相關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的制定權歸屬于商務部、地方省市商委。自2017年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地方金融監管的對象是“7+4”,國內對于融資租賃的管理規范權限歸集到地方省市金融辦。 2018年5月,傳聞已久的政策正式落地,商務部發布《關于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管理職責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正式將制定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銀保監會。 主管部門的更迭,反映出的是國家對于融資租賃行業的監管態度由過去多年寬松、放任自由發展的環境,逐漸過渡到一個管理規范、相關規章制度體系健全的發展階段。 眾所周知,在銀保監會合并之前,國內的金融牌照主要是由一行三會監管核發。此番融資租賃行業的主管權限由商務部轉交給銀保監會,在后續租賃行業的監管趨勢上,主要表現為:監管持續加強,實行牌照準入制度,提高行業準入門檻,促進行業的健康平穩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