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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敦智產業研究所
2017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習近平主席明確指出要“推動形成全面開放的新格局”,“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2017年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汪洋在《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一文中提及,自由貿易港是設在一國(地區)境內關外、貨物資金人員進入自由、絕大多數商品免征關稅的特定區域,是目前全球開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經濟功能區。
建設自由貿易港,是實現對我國原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境內關外”監管模式的全新超越,成為推動我國貿易轉型和提升國際貿易競爭力的有力杠桿。自由貿易港不是對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簡單升級,而是最高標準的自貿試驗區。
一、自由貿易港是開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經濟功能區
自由貿易港的重點在“自由”,而“自由”的深意是其“開放”的屬性。依據我國國情,從定位、對標、特征、區域、業務、特點等六方面來看,自由貿易港在開放程度上要優于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比如下表:

要想實現“全球開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經濟功能區”的期許,自由貿易港所強調的“一線完全放開”,在理論上需符合“三不”標準,即不需報審、不予征稅、不作統計。自由貿易港一旦落地,將成為我國全面對外開放的戰略高地,有助于實現全球高端要素跨境自由流動;有助于培育國際航運、國際投資、國際金融等的全球化新功能,并形成新業態;有助于提升中國集聚配置全球高端要素的能力和國際價值鏈地位,形成參與引領全球經貿合作競爭新優勢。
二、“更高標準”指口岸監管標準對標國際最高標準
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口岸監管標準相比,我國自由貿易港依據“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原則,所強調的“國際最高開放標準”,在“一線”、“二線”、“區內”有著相應的高要求。
第一,自由貿易港區與境外之間的“一線”貨物進出境自由,貨物、物品進出“一線”免于慣常的海關監管,理論上應符合“三不”標準。
第二,貨物、物品、運輸工具和個人進出“二線”實行進出口申報管理,原則上視同其他對外開放口岸進出貨物,依靠高標準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進行安全高效管住。
第三,在自由貿易港區內,企業可以“自由中轉、自由存放、自由加工、自由轉讓”,也就是說港區內企業被允許自由開展倉儲、物流、銷售、展覽、維修、組裝、加工、制造、包裝等生產經營活動,區內的業務在準入方面無需經過審核批準。
此外,港區內僅對違反國家進出境規定、知識產權等方面實施檢查。可以說,最高標準的口岸監管標準,是自由貿易港實現最高開放水平的前提和保障。
三、六項基本條件保障自由貿易港建設
目前全球自由貿易港超過130個,按其功能特點可分為物流型(如鹿特丹)、工貿結合型(如迪拜)以及綜合型(如香港)三種類型。通過對比全球知名自由貿易港的建設條件,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商務部原副部長魏建國提出建設自由貿易港的六大基本要素:
一是交通樞紐。“四通八達”的交通是建設自由貿易港的基本條件,不論海港口岸還是空港口岸,都要保障貨物、資金、人才、信息在港區內既能高密聚集,也能自由流動。
二是經濟腹地。繁榮的腹地可以為港區提供充足的貨流、人才、資金,從而帶來大量的轉口、建廠、保稅等市場需求。
三是人才聚集。教育資源密集的區域能供給大量高端人才,優質的產業能吸引各類高層次人才,同時,完善且宜人的硬、軟環境能長久留住人才。
四是運營監管。需要有一支符合市場規律的、專業的運營團隊,并由一個權威性高、管理高效的政府來監管這一運營機構,形成一套科學的“運營+監管”的合作機制。
五是服務體系。包括金融、法律等中介機構,以及物流、人員流動所需要的生產、生活方面的國際化服務體系。
六是營商環境。需要有穩定的政治環境,公正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以及權利平等、規則平等、機會平等的營商氛圍。
自十九大提出“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后,我國現有的上海、浙江、天津、福建、遼寧等11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均有意結合本地情況申請建設自由貿易港,臨海港自貿試驗區較內陸自貿試驗區申報態度更為積極,建港思路更為清晰。據悉,上海、遼寧已經將規劃方案上報國務院,而上海極有可能成為首個獲批的自由貿易港,此外,作為非自貿試驗區的青島也在積極爭取申建,擬依托青島口岸及青島港所在的青島西海岸經濟新區打造自由貿易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