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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金融》記者:陳美琪、張藝妍
2019年6月18日,央行發布公告,已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了中國銀聯的申請,特向其頒發《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
央行表示,為擴大金融開放,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銀行卡市場健康發展,201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準入管理的決定》(簡稱:決定),明確銀行卡市場全面實施準入管理。
中國銀聯作為已獲準在我國境內展業的銀行卡組織,需滿足相關準入條件,并憑原批準展業文件申請準入。
根據上述《決定》和《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了中國銀聯的申請,特向其頒發《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
自成立以來,中國銀聯與銀行卡產業各方共同推動我國銀行卡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為社會公眾提供了便利、高效、安全的支付服務。
銀行卡清算機構注冊資本不低于10億
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銀行卡產業也在不斷變化,銀行卡清算市場逐步完善成熟。
2019根據6月14日發布的《中國銀行卡產業發展藍皮書(2019)》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銀行卡累計發卡數量78.3億張,同比增長11.4%,增速較去年有所提高。
銀行卡業務主要包括發卡、收單、轉接清算三個環節,涉及持卡人、發卡機構、轉接清算機構、收單機構和受理商戶5個主體。
銀行卡清算機構在銀行卡業務中發揮著核心樞紐作用,其通過制定銀行卡清算標準和規則、運營銀行卡清算業務系統、授權發行和受理其品牌的銀行卡,為發卡機構和收單機構提供其品牌銀行卡的機構間交易處理服務,并協助完成資金清算。
l 2014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放開和規范銀行卡清算市場。
l 2015年4月,國務院頒布《關于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準入管理的決定》,提出3個核心準入條件: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連續從事銀行、支付或者清算等業務5年以上;在境內具備獨立完成清算業務的基礎設施和異地災備系統。
l 2016年6月,央行和銀監會發布《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作為《決定》的配套文件。
l 2017年6月,央行發布《銀行卡清算機構準入服務指南》,對相關工作程序和要求進行進一步細化。
l 2018年11月,“連通(杭州)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連通公司”)提交的銀行卡清算機構籌備申請,獲得央行、銀保監會審查通過。
支付牌照與清算牌照是兩個概念
中國銀聯首張銀行卡清算牌照落地,也令一些人對銀聯商務公司與中國銀聯之間產生混淆。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其實,市面上做POS機的是之前所謂的“銀聯”,其實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銀聯是兩個不同概念。銀聯商戶股份有限公司,在2011年5月3日,就已獲得支付牌照,是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而中國銀聯是銀行卡聯合組織。
據了解,支付牌照的業務范圍主要涉及網絡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及央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業務,而銀行卡清算牌照的業務范圍則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
據中國支付網了解到,支付牌照與清算牌照在注冊資本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支付牌照最低限額1億元人民幣(全國范圍),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銀行卡清算牌照的注冊資本則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