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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經社
近日,宣稱“無需付款,先試后買,來回包郵,享受免費搭配的樂趣,買最中意的衣服,只留喜悅,不留遺憾!”的社交電商“朵拉試衣間”APP,實際經營主體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因組織策劃傳銷,被蒙陰縣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4600.64萬元、罰款200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12月15日。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朵寶公司被蒙陰縣公安局以涉嫌傳銷立案。2020年3月,蒙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也立案介入,并與公安成立聯合調查組。3月9日,朵寶因涉嫌傳銷被蒙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凍結7個銀行賬戶。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網站公布的山東省臨沂市蒙陰縣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調查認定,朵拉試衣間APP開發主體為浙江朵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服飾類商品,其實際經營主體為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在 經營過程中,采用會員制模式推廣應用程序和銷售服飾類商品,規定了四個會員級別,分別為普通用戶、VIP會員、店長、超級店長,必須通過朵拉試衣間消費 399元、預存5000元貨款加500元保證金、10萬元貨款加1萬元保證金才能獲得推薦他人加入的資格;成為VIP會員、店長、超級店長均可根據推薦下 線人員獲得推薦獎勵,均可根據推薦下線人員的銷售、消費金額獲得一定比例的消費獎勵、級差獎勵及享受購物折扣。

2019年8月30日,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對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間的組織策劃傳銷活動的行為作出罰沒 款227.454萬元的處罰決定。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并未改正上述組織策劃傳銷活動的行為,仍按照上述獎金制度通過推薦他人加入的方式繼續實施朵拉試衣間 APP的經營推廣行為。
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8日,以上述方式發展VIP會員、店長會員、超級店長會員20余萬人,會員之間形成36個 層級;2020年11月26日,杭州信聯會計師事務所對按照以上獎金制度經營的相關會計賬目進行審計的結果表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 8日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浙江朵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其賬戶收取會員款1.18億元、支出采購款貨款6984.62萬元、支出稅費171.15萬元, 結余4600.64萬元。
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三)項規定,構成組織策劃傳銷的行為。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結余的4600.64 萬元認定為違法所得。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經蒙陰縣市場監管局研究決定,沒收杭州弘運科技有限公司違法所得4600.64萬元;罰 款200萬元,以上兩項共計4800.64萬元,上繳國庫。
此外,據網經社不完全統計,云集、斑馬會員(環球捕手)、貝店、花生日記、達令家、大V店、萬色城、甩甩寶寶、全球時刻、達人店、楚楚推、洋蔥海外倉、有好東西、好衣庫、閨秘mall、小黑魚APP、素店、優可生活、紅人裝、蜜芽plus、愛庫存、芬香、未來集市、粉象生活、小米有品有魚、蜜源APP、朵拉試衣間等社交電商均被傳出“涉嫌傳銷”的質疑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