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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商業保理行業管理部門、本市各有關商業保理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的決策部署,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按照中國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關于印發<商業保理公司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函》(銀保監普惠金融函〔2022〕174號)的要求,現就組織開展本市商業保理公司專項檢查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本次專項檢查的對象主要為本市依法設立的商業保理公司。以下企業一般不納入本次專項檢查的范圍:一是2022年以來已被公告列入非正常經營類企業的商業保理公司;二是商業保理公司分支機構。
二、工作要求
(一)專項檢查主要內容
本次專項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大型企業利用優勢地位設置不合理交易條件、壟斷限制中小企業供應商應收賬款融資、提供保理融資收取的息費不合理、其他侵害中小企業供應商合法權益的情況等四個方面。
(二)專項檢查方式
各區行業管理部門應結合本市商業保理公司2022年度現場檢查,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詢問被檢查對象相關人員,檢查相關信息系統、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等;隨機抽取中小企業供應商延伸調查;公布電話接受投訴舉報,調查核實有關方面反映的線索、問題,并舉一反三開展針對性檢查。
(三)工作安排
此次專項檢查按以下階段分步實施:
1.企業自查(2022年7月31日前)。商業保理公司按照本通知開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填寫“商業保理公司自查情況表”并加蓋公司公章,根據自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報送至區行業管理部門。
2.專項檢查(2022年8月31日前)。各區行業管理部門通過對商業保理公司以及有關場所進行現場檢查、隨機抽取中小企業供應商延伸調查、公布電話接受投訴舉報等方式,明察暗訪,發現問題。
3.匯總分析(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15日)。各區行業管理部門根據專項檢查情況,填寫專項檢查表,撰寫專項檢查報告(專項檢查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專項檢查工作開展情況、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工作計劃及建議等),并于9月15日前將上述材料與相關企業的“商業保理公司自查情況表”報送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4.督促整改。各區行業管理部門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約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跟蹤整改進展,確保按期整改到位。對檢查發現的機構或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區行業管理部門應及時上報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并同時提出采取監管措施的建議;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將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各區行業管理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找準突破口、緊盯各類疑點,加強檢查過程控制,提升檢查質效,確保檢查質量。
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
(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