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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不良中介以承諾可以幫助“消除征信不良記錄”“代理投訴”等為幌子,抓住消費者因各種因素導致不能按時還款的窘迫心理,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及證明材料誘導消費者與之合作,從而收取代理費用。
2022年7月28日,福建省龍巖市警方在某消費金融公司的協助下,依法破獲非法代理中介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案件,警方已將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并刑事拘留,所涉用戶也需面臨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再一次打擊了非法中介的囂張氣焰。
據警方初步調查顯示,嫌疑人以幫助多個金融機構的客戶處理不良征信為由,要求客戶實名制辦理手機卡并注冊微信后交給中介,中介通過引導客戶、代替客戶、或偽裝成客戶親屬等方式向公司或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結合警方調查情況,嫌疑人涉嫌以客戶名義向某消費金融公司提供虛假偽造國家機關證明材料。關于此案,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偵查,某消費金融公司將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取證工作,采取一切必要且可能的法律手段向犯罪嫌疑人追償。
近年來,社會上非法代理中介猖獗、隱蔽的亂象,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消費金融公司自身要不斷加強風控能力。某消費金融公司為了有效審核客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其內部各部門,包括安全部、運營部、風控部、合規部及消保部等多個部門緊密配合,形成了內部的相關審核政策、優化審核操作流程。對外部,積極配合警方、監管等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公司發現的線索、證據。
協助警方提供線索,并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支持,這是消費金融機構的責任與擔當。據了解,除上述各業務部門之間聯動,信息共享外,某消費金融公司還有其它一系列的應對措施。例如,向惡意不實投訴客戶發送告誡函并進行起訴,協助相關受騙客戶向公安機關報案,向國家網信部門反映存在的行業投訴代理問題等,持續關注有關非法代理中介煽動惡意投訴的有關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監管部門的聯合舉措等,并及時跟進匯報、進行必要措施調整。
消費者應樹立依法維權意識,警惕參與“不良代理投訴舉報”可能面臨的風險隱患,尤其應拒絕參與編造事實、偽造證據、提供虛假信息等惡意行為,對于“代理維權”勿輕信、勿參與。
來源:消費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