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銀行金融科技委員會部署了2021年的工作重點。銀保監會召開工作會議,同樣部署了2021年的重點工作任務,其中多個方面涉及金融科技。與此同時,銀保監會的首張罰單很快就配合跟進了監管最新導向——中國農業銀行因為信息數據安全方面違規,被罰420萬元。這些信息如果認真學習總結的話,可以試圖找到金融科技的工作重點。第一層意思很顯然,那就是大行關于金融科技方面的應用,還存在著問題。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2021年1月19日,銀保監會對農業銀行作出了行政處罰,罰款420萬元,處罰案由涉及6個方面。這些處罰信息主要包括重要的信息系統突發事件,留存了不該留存的制卡數據,部分互聯網絡保護不當,數據管理粗放不安全,網絡信息系統漏洞多,門戶網站泄露敏感信息等。6個問題,有的嚴重有的敏感,但不約而同都涉及金融數據。銀保監會將2021年首張罰單開在了金融數據領域,而且還是給了農業銀行,到底意味著什么呢?結合以往銀保監會的處罰來看,對某個領域的重點監管,絕不會僅僅針對一個銀行,一般都是針對整個銀行業,甚至包括保險公司、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信托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等。也就是說,監管在農行發現的問題,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未必沒有。2021年,金融數據安全方面,肯定都要接受檢驗。另一個關注的新聞點是,監管首提推動大型銀行向中小銀行輸出風控工具和技術。銀行系統的數字化升級與改造,還需要大帶小。金融科技在金融系統的應用,需要巨頭作出表率。監管對金融科技2021年重點任務,具體分為6大監管方向:一是出臺新階段金融科技發展規劃,加快推動金融數字化轉型,發揮“技術+數據”雙輪驅動作用,助力構建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現代金融體系。二是健全金融科技監管基本規則和標準,推動金融領域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建設,強化金融科技創新活動的審慎監管。三是出臺金融業數據能力建設指引,組織開展金融數據綜合應用試點,著力將數據治理好、應用好、保護好。
四是實施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范工程,加快無障礙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努力彌合不同區域、群體間數字鴻溝,切實解決金融科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五是深化監管科技應用,推動建設國家金融科技風險監控中心,構建風險聯防聯控體系。六是充分發揮系統內外部力量,強化金融科技基礎理論、重點領域及關鍵技術研究。
央行將金融數據的應用,放到了金融科技監管的基礎位置,在推動金融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金融數據治理好、應用好、保護好將是監管重點關注的問題。1月26日,中國銀保監會召開了2021年工作會議,同樣部署了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消金界注意到,2021年,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仍然是銀保監會工作的重點。要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全力支持國內國際雙循環。積極探索促進科技創新的各種金融服務。持續促進擴大內需。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積極發展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信托。加強外貿領域綜合金融服務。穩步推進銀行業保險業高水平對外開放。要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整體效能。保持對經濟恢復的必要支持力度。強化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持續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加強民生領域金融支持。推動發展養老、健康、責任、巨災等保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要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保持宏觀杠桿率基本穩定。嚴格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點房地產企業融資管理規定。繼續做好不良資產處置。加快推動高風險機構處置。完善重大案件風險和重大風險事件處置機制。加大對非法金融以及“無照駕駛”打擊力度。積極防范外部風險沖擊。要大力規范整治重點業務。持續整治影子銀行,對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的新形式新變種露頭就打。對理財存量資產處置不力的機構加大監管力度。深入整治保險市場亂象。大力整治名實不符金融產品。會同有關部門深化債券市場改革。
要切實加強對互聯網平臺金融活動監管。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與互聯網平臺合作開展金融活動的監管。堅決遏制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防止資本在金融領域的無序擴張和野蠻生長。要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改革優化銀行保險機構體系。支持中小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金,繼續推動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補充資本,推動大型銀行向中小銀行輸出風控工具和技術。有序推進省聯社改革試點。推進村鎮銀行改革化險和兼并重組。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鞏固車險改革,持續深化意外險和健康險改革,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和保險營銷體制轉型變革。
要持續提升公司治理和內控管理水平。落實股東承諾制。加強股東穿透審查,依法規范大股東行為,持續清理違法違規股東,建立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常態化公開披露機制。加強關聯交易監管制度建設和系統建設。提升董事監事履職能力,完善董事會監事會運行規則。大力倡導合規文化建設。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提高嚴格執法能力,對重大風險和重大案件,做到執法必嚴、過罰相當。提高全流程監管能力,強化事前預警和早期介入,強化事中干預,完善事后風險處置機制。提高協同監管能力和科技運用能力。
可以看到。在銀保監會8個重點任務中,多項涉及金融科技。其中尤其值得關注的有兩點,一個是加強對互聯金融平臺的監管,一個是推動大型銀行向中小銀行輸出風控工具和技術。而在互聯網金融平臺監管中,又將銀行保險機構與互聯網平臺合作單獨拎出來強調。因此,對互聯網金融平臺來說,2021年仍是一個嚴監管的年份,金融機構與互聯網平臺的合作仍將是個敏感領域。至于監管推動大型銀行向中小銀行輸出風控工具和技術,用意也非常明顯,中小銀行需要技術,而監管希望中小銀行的技術能夠更多的來源于大型銀行。這樣再來看,監管給農業銀行的罰單就有指向了——大型銀行還有自身的問題,未必已經做好技術輸出的能力和準備,也意在敦促大型銀行加快去做技術能力的建設。在監管的引導下,大型銀行能否成為金融科技領域技術輸出的中堅力量呢?這是2021年一個值得觀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