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往日的合作伙伴,到今日的對簿公堂,玖富和人保財險的糾紛令人唏噓。雙方互相提起訴訟,背后是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當前的艱難處境。
來源|WEMONEY研究室(ID:wemoney1)
作者|曾仰琳
近日,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金融科技公司玖富(NASDAQ:JFU)的一則公告,牽出了該公司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下稱“人保財險”)關于信用保證保險的糾紛。玖富公告稱,公司近日在北京一家地方法院提交了一份針對人保財險的法律訴訟,因人保財險未履行經修訂的合作協議支付玖富機構直投項目下應支付的技術服務費。
(圖:玖富公告)
公告披露,2019年,根據玖富的直接貸款計劃,玖富向人保財險提供技術服務,人保財險有義務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向玖富支付技術服務費。該合作協議項下,人保財險雖已支付部分服務費,但剩下約22億元人民幣服務費尚未支付。其中約14億元未付服務費,本公司已記賬為應收賬款,并已確認全額估值準備;剩余未付服務費約8億元人民幣,由于未達到收入確認標準,本公司尚未確認。與人保財險的糾紛對本公司2019年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產生了實質不利影響。針對此糾紛的訴訟,玖富要求人保財險償還約23億元人民幣,以彌補未支付的技術服務費和相關滯納金損失。公告還顯示,玖富向北京地方法院提交法律訴訟后,人保財險向廣州地方法院對玖富數科以及玖富的全資子公司北京玖富聯銀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玖富聯銀”),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第二次修訂的合作協議無效。人保財險要求玖富返還合作協議項下已支付的部分技術服務費和應計利息,并主張人保財險無義務支付未支付的技術服務費。玖富表示,對于玖富提起的法律訴訟,公司將大力維權;對于人保財險提起的法律訴訟,公司擬大力辯護。然而,這兩項訴訟仍處于初步階段,目前無法確定兩項訴訟的結果。如果公司在任何一項訴訟中不能全部或部分勝訴,或未能與人保財險達成有利的和解,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流動性和前景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針對此事,人保財險亦在公告中回應稱,本公司廣東省分公司與玖富開展保險業務合作。由于雙方就技術服務費存在爭議,本公司廣東省分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向玖富提起訴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5月21日予以受理,有關涉案金額約為23億元人民幣,約為本公司淨資產的1.3%。值得一提的是,人保財險表示,就此爭議,玖富也向本公司提起了訴訟。但截至6月15日,本公司尚未收到關于玖富起訴本公司的法律文書。本公司已按照保險業的基本經營原則和相關監管制度規定,為該事項在財務報表中合理提取了相關撥備。本公司將在相關訴訟中積極依法主張和維護自身權利。本公司認為,有關訴訟不會對本公司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2018年3月19日,玖富官網發布公告稱,人保財險加入玖富旗下平臺玖富普惠的履約保證保險保障計劃。即日起,人保財險為玖富旗下平臺玖富普惠用戶提供履約保證保險保障。借款人投保后,保險公司對應出具保單,一旦出現借款逾期,人保財險將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就借款人應償還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向出借人進行全額賠付。從往日的合作伙伴,到今日的對簿公堂,玖富和人保財險的糾紛令人唏噓。雙方互相提起訴訟,背后是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當前的艱難處境。2019年,人保財險的信用保證保險業務賠付壓力就逐漸顯現。據財報披露,人保財險2019年信用保證險賠付率上升17.9個百分點,達78.1%。這一業務2019年保費為227.67億元,相比上一年的115.75億元,同比增長96.7%,但承保利潤從1.85億元轉為虧損28.84億元;綜合成本率從96.9%增至121.7%,遠高于其他主要險種。人保財險副總裁沈東在業績發布會上表示,該公司信用保證險包括融資類信用保證險、非融資類信用保證險。其中非融資類信用保證險是傳統險種,這類業務在2019年也實現了盈利。而融資類信用保證險賠付率較高,特別是線上的消費金融領域的業務增長較快,是信用保證險賠付率高企的主要原因。沈東表示,信用保證險賠付率上升較大,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社會信用風險上行,導致賠付快速增長;二是考慮到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和不確定性增加,公司基于風險匹配原則對準備金做了合理提取;三是業務特點決定,信用保證險特別是融資類的信用保證險是先賠后追,追償的收入入賬相對滯后。據了解,人保財險目前正在調整信用保證險業務,從公開披露的數據來看,該業務目前正大幅收縮。最新數據顯示,人保財險2020年前5個月信用保證險保費收入37.23億元,同比大幅下降54.6%。不過,縱觀整個保險行業,因信用保證保險承壓而收縮業務的不止是人保財險一家。行業中另一家主要經營信保業務的陽光信用保證保險公司,其2020年一季度保費收入約936.7萬元,較上一季度下降27.2%。從宏觀大環境來看,受經濟下行壓力和疫情的疊加影響,信用保證保險業務面臨的壓力和風險與日俱增。此前的4月22日,在銀行業保險業一季度運行發展情況發布會上,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表示,受疫情影響,保險公司經營波動加大,部分企業和個人收入減少,還款能力下降,違約率增加。比如,信用保證保險賠付率一季度呈大幅上升趨勢,上升比例約50%。2020年5月19日,銀保監會發布《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下稱“辦法”),區分了融資性和非融資性信保業務,重點聚焦高風險的融資性信保業務的監管,提高對融資性信保業務在經營資質、承保限額、基礎建設等方面的監管要求。一方面,辦法通過壓縮融資性信保業務的承保限額、擴大險種范圍(即商業性出口信用保險)等方式,控制風險敞口,防范業務風險;另一方面,通過對融資性信保業務設置彈性限額的方式,鼓勵保險公司為普惠型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通過適度調整業務類型,支持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發展新業務領域。辦法實施后,更高的償付能力要求提高了融資性信保業務的準入門檻,確保了擁有穩定資本狀況的保險公司才能承保風險,減少了價格競爭。自留責任余額上限的下調,則可防止保險公司面臨高于資本水平的過度承保風險,并將限制單個借款人的融資性信保業務集中度風險。銀保監會表示,辦法實施后,不會影響融資性信保業務的整體發展和服務能力;預計融資性信保業務中個人消費類業務占比有所降低,普惠型小微企業的業務占比有所提高;在存量風險逐步消化的同時,增量業務風險也將得到進一步控制。不久后的6月,銀保監會又下發監管提示函,再度強調融資性信保業務的風險,要求保險公司嚴格執行新規,謹慎開展新增業務;夯實自身基礎,防范合作方風險傳遞;妥善處置風險,嚴格壓實高管人員責任。可以看出,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將面臨嚴監管,未來一段時間,保險公司或都將收縮相關業務規模來應對業務的風險。而玖富和人保財險因信保業務的“歷史遺留”問題而產生的糾紛事件究竟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