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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零壹財經專欄
作者 | 肖颯
4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了《2020規章立法工作計劃》,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預計新辦法將于本年內正式出臺。
近日已有數家銀行收到該辦法的征求意見稿,網絡上也有相應版本流傳。為了協助銀行老友未雨綢繆,我們帶大家先了解一部分內容,讓大家提前做到心中有數,年底迎接新規時更加從容。
1
哪些業務不屬于“互聯網貸款”(排除法)
未來金融與互聯網其實就是一回事。不存在不依賴于互聯網的金融,也幾乎沒有不金融的互聯網。為了區分新型互聯網貸款與貸款的互聯網化,新辦法將三種貸款排除在互聯網貸款之外:
(1)商業銀行線下進行貸款調查、風險評估和預授信后,借款人在線上進行貸款申請及后續操作的貸款;
(2)商業銀行以借款人持有的房屋等資產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中國銀行保險監督委員會規定的其他類型的貸款。
也就是說,銀行有一定的自主權,可以按照業績需要或業務安排,將原先線下獲客的部分繼續保留在線下;也可以將部分線上獲客通過面訪等方式轉化成不受新辦法規制的業務。
同時,對于房貸或大額資產(颯姐個人觀點)將被排除在互聯網貸款之外,條文中一個“等”字,屬于“放水詞匯”,好在立規者沒有將“抵押物”改為“抵質押物”。至于“其他類型”是典型的兜底條款,為后續監管留有余地,但法律界也會認為此款有“不確定”之嫌,讓被監管者無所適從。
2
核心定義:互聯網貸款
所謂“互聯網貸款”是指:商業銀行運用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等信息通信技術,基于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進行交叉驗證和風險管理,線上自動受理貸款申請及開展風險評估,并完成授信審批、合同簽訂、放款支付、貸后管理等核心業務環節操作,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用于借款人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等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關鍵詞就是最后兩個詞,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前面一堆洋氣的詞匯,都抵不過這兩個落腳點。本質上就是為促進居民消費和中小企業主資金周轉做資金后盾,這一點符合當下政策,颯姐也舉雙手贊成。
前些年還擔心商業銀行的互聯網水平有限,通過這六年來的觀察和折騰,大批人才回流和培養出來,互聯網銀行+直銷銀行也積累了豐富經驗。因此,對于風控數據、風控模型的交叉驗證和風險管理,颯姐并不擔心,尤其是有電商背景的新型銀行更是十分優秀。
這也印證了為何疫情期間,幾個大行的高管朋友一直在發自家電商平臺的薅羊毛的農產品等,其實還是想打通電商+金融的道路,方向是好的,但時機不湊巧。
額度小,期限短。
講真,颯姐木有想到額度僅給了30萬,而且個貸期限不超過1年。
可以預見,某寶等電商平臺的個體商家,一年的資金需求不止30萬元,這就擠壓電商商戶從電商自家平臺走向更多銀行或金融機構,也就是說成功阻止了BATJ的銀行之“壟斷可能性”。
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一直是我的立場,颯姐在中國互金協會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擔任委員,也會在協會領導和組織下為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反不正當競爭事業貢獻力量。
我們回到新辦法,對于流動資金貸款,商業銀行應根據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參考行業經驗,確定單戶流動資金授信額度上限,并對期限超過一年的流動資金貸款,至少每年對該筆貸款對應的授信進行重新評估和審判。這樣反映了審慎的要求,無可厚非。
3
開放與金融科技公司等合作
曾幾何時,在金融科技行業的生存空間遭到正規軍擠壓,新辦法給出了一線生機。
互聯網貸款業務模式涉及與外部機構合作的,應當在互聯網貸款業務規劃中明確在“貸款調查、授信評估、貸后管理等環節”等具體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客戶推介、風險數據、風險模型、資金支持等方面”。對于早期互聯網金融行業而言,具有流量優勢的可以sale客戶;具有技術優勢的可以售賣風控模型;具有行業數據的可以提供風險數據分析;總之,與傳統銀行的合作之門敞開。
但是,對于“授信審查、風險控制、貸款發放、支付管理、貸后管理”等核心業務環節,不得委托給第三方合作機構。
當然,颯姐幾位從互金重新回流到銀行的朋友透露,銀行自身資金優勢和人才優勢雄厚,還是會考慮自給自足,這也可以理解。
4
總行層面納入風險管理體系
說句實話,金融+互聯網的融合是一件風險極大的業務,為此,互聯網金融行業付出的慘痛的教訓。
銀行機構往往自認為持有金融牌照,而以為沒有法律或極少法律風險,實則不然。互聯網會擴大銀行操作流程中的細微瑕疵,而這些瑕疵都是證據,直指銀行有過錯,從而引發法律糾紛。
“證據顯性化”“易取得性”是重要挑戰,未來隨著互聯網法院的興起,區塊鏈取證的普遍,銀行機構線上貸款的留痕已成必然,任何一個C端客戶都可能拿著線上取得的證據,幾分鐘之內在互聯網法院立案成功,從而為銀行帶來更多訴訟,雖然這些訴訟的勝訴率不得而知,但銀行總要想辦法批量處理。
同時,通過互聯網進行“授信審批、合同簽訂、放款支付、貸后管理等”就必然涉及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問題,就涉及數據留存與合法“再利用”問題,必須謹小慎微,防止觸及紅線,引發群體性事件遭遇滑鐵盧。
5
金融消費者保護
老生常談,又不得不談,商業銀行必須健全“互聯網借款人”的權利保護機制,說到這,互金平臺的老友會心一笑,互聯網借款人絕對是良莠不齊的群體,反欺詐任務很重,現在颯姐就可以把話放下,我國銀行互聯網貸款必然會出現被網絡欺詐的案例,甚至出現網絡騙貸的刑事案件。
對于銀行還有更細致的要求:
(1)切實承擔借款人數據保護的主體責任;
(2)加強借款人隱私數據保護;(颯姐特別提醒資產情況和行蹤軌跡都是公民個人信息中最重要的信息,切勿采用較低網絡安保措施,建議頂配)
(3)構建獨立的業務咨詢和投訴處理渠道;
(4)確保互聯網借款人享有不低于線下貸款業務的相應業務。
總之,將消費者保護要求嵌入互聯網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體系,我倒是建議各行負責互聯網貸款條線的主管人員,務必了解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老賴群體,那是一個將P2P掀翻的“老哥隊伍”,正規軍對野路子可能不熟悉,強烈建議大家找一些案例或混跡在老哥群里了解真實情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