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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害怕業務轉型,反而把自己推入了另一個死胡同。”
“感覺三條轉型路徑,每條都不好走。”一家大型互金平臺負責人趙誠(化名)感慨說。
在1月21日面世的《關于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范工作的意見》(下稱175號文)提出“積極引導部分正常運營的機構轉型為網絡小貨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等”后,他所在平臺高層連續開了兩天會議討論業務轉型的可行性。
“目前多數平臺高層認為每條業務轉型難度都不小。”他指出,一方面受制于監管壓力,互金平臺要申請網絡小貸牌照的幾率依然不高,另一方面助貸與導流業務遭遇銀行設定的產品利率偏低、流量成本日益高漲等問題,導致經營壓力驟增,幾乎都難以“復制”P2P業務的高利潤。
趙誠坦言,目前他所在的互金平臺打算力爭備案。但他最大的擔心是,即便他最終拿到備案資質,但隨著存量業務規模、出借人數量與借款人數量按監管要求持續下降,到時平臺將缺乏足夠高的利潤創造能力,導致其海外IPO估值被大幅調低。
記者注意到,在175號文出臺后,多家海外上市的互金中概股股價均出現一定程度的下跌。
“事實上,美國資本市場也擔心,在175號文將機構退出作為當前主要監管工作方向后,互金平臺備案進程將隨之再度延后,甚至部分激進的機構投資者認為,即便目前登陸美國資本市場的中國互金平臺多是行業頭部平臺,但這并不能保證它們就能不被清退——只要出現業務違規問題或逾期率大幅上漲(超過10%),它們將很快被劃入清退行列。”一位美國投行人士向記者透露,175號文面世后,他們將進一步收緊協助中國互金平臺登陸美國資本市場的門檻。
“當前多家中國互金平臺愿意支付很高的費用,要求我們協助他們完成海外上市,但我們基本不敢接單,因為無論雙降要求導致的利潤下滑,還是175號文帶來的平臺清退新變數,都讓美國機構投資者不愿再冒險。”他進一步指出。
“其實,我們最初打算向網絡小貸公司轉型。”趙誠告訴記者,但這個想法很快遭到法務部門的堅決反對。究其原因:一是不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早已暫停了網絡小貸牌照發放,如今要針對P2P平臺發放上述業務牌照,需要等待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出臺新的操作細則;二是不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叫停網絡小貸牌照發放前,就大幅提高了準入門檻,比如南方地區一些省市地方金融辦要求發起方必須是上市公司、注冊實繳資本超過3億元、且擁有豐富小貸業務場景與多位資深金融領域管理人員等,如今隨著監管趨嚴,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即便重啟網絡小貸牌照發放,其準入門檻只會越來越高。
“僅上市公司作為發起主體一項,足以將多數打算轉型網絡小貸公司的P2P平臺拒之門外。”一家大型互金平臺業務主管向記者直言。但地方監管部門收緊準入門檻也無可厚非,互金平臺爆雷事件不斷突顯其風控管理方面的不足,因此它們只能依托上市公司雄厚的資本實力、場景化業務拓展能力、以及較高的合規操作準則作為規避經營風險的第一道防火墻。
多位互金平臺人士也向記者坦言,即便互金平臺成功申請獲得網絡小貸牌照,也將付出巨大的業務規模利潤縮水代價。
首先,不少地方金融辦規定網絡小貸公司年化貸款利率不得超過36%,較P2P平臺當前產品實際年化利率低了約30個百分點,導致整個業務利潤率大幅縮減;
其次,有些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還要求網絡小貸公司的杠桿倍數不得超過注冊實繳資本的1倍(有些地區適度放寬至2倍),導致業務規模也被大幅限制。
一位互金平臺向記者算過一筆賬,按當前他所在的互金平臺實際貸款待收金額60億元估算,平臺要在轉型網絡小貸公司后維持當前業務規模,注冊實繳資本至少得達到30億元。
“我們根本籌不到如此巨額的一筆錢,現在平臺海外上市能募集5000萬美元(約3.4億元就已經很不錯了)——但如果籌不到這筆錢,既要轉型網絡小貸公司,又要維持當前業務規模,就成為一種奢望。”他坦言。現在他們最擔心的是,一旦為了獲得網絡小貸牌照而大幅壓縮業務規模利潤,無形間犧牲了平臺未來業務發展速度,讓海外上市計劃也成為泡影。
但記者從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知情人士了解到,175號文之所以鼓勵部分P2P平臺向網絡小貸公司轉型,一個重要原因是此前不少P2P平臺拿到了網絡小貸牌照,但這些平臺卻受制于P2P的信息中介屬性,不能直接開展放貸業務,因此175號文通過鼓勵它們轉型網絡小貸公司,將它們直接劃入網絡小貸公司(信用中介屬性)進行監管,從而有效解決平臺雙重身份(既有信息中介又有信用中介)所造成的監管模糊地帶。
趙誠告訴記者,在轉型網絡小貸公司這條路徑行不通后,他們也考慮過轉型助貸公司與導流平臺,但通過這兩天的市場摸底調研,他們同樣發現這兩條轉型路徑也相當不好走。
以助貸業務為例,一方面近期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接連出臺政策,要求農商行資金不得出省,部分省市城商行只有經營省內用戶等,導致助貸業務的資金來源大幅受限,另一方面不少地方銀行也對助貸業務的產品利率有嚴格的設定,比如要求消費金融貸款產品年化利率不得超過24%(在法院法律保護范疇內),導致助貸業務在扣除融資成本、運營成本、壞賬撥備、獲客成本等開支后,幾乎不賺錢。
“有些助貸機構只能靠收取會員費或擔保費(通過關聯擔保公司收取)抬高助貸業務利潤率,但這導致產品綜合費率超過年化36%,也會遭遇部分地方銀保監局警告——必須將產品綜合費率降至年化36%以下。”趙誠向記者透露,這意味著上述助貸業務根本不賺錢。
一位有意轉型助貸業務的互金平臺創始人向記者坦言,現在他們更愿接受信托公司的產品資金,因為他們對助貸業務里的產品費率利率設定相對寬松,但他發現,信托公司能提供的資金畢竟有限,無法支撐助貸市場快速發展。
“更糟糕的是,如今越來越多保險公司開始壓縮針對P2P業務(或助貸業務)的履約保證保險規模,導致助貸公司只能依靠關聯擔保公司向銀行提供助貸資金安全性,間接導致助貸市場資金面進一步收窄。”他指出。若越來越多互金平臺轉型助貸機構,勢必導致整個市場出現僧多粥少(平臺多資金少)的局面。
“目前唯一的利好,就是175號文給助貸業務開了綠燈。”一位助貸平臺負責人向記者直言,此前在現金貸整治過程里,相關部門出臺多個措施,要求銀行不得接受助貸機構私下的壞賬兜底承諾、銀行不得將核心風控環節外包等,導致助貸業務一直處于“灰色地帶”——平臺與銀行、信托機構之間只能“低調合作”,甚至在合作合同協議上都不提“助貸”兩個字。
“現在只剩下轉型導流平臺華山一條路,但這條路其實最難走。”趙誠直言。與助貸行業類似,此前不少現金貸早已轉型成獲客導流平臺,如今他們再進入這個領域,一則失去了市場先發優勢,二則容易引發獲客導流費用的“價格戰”,令整個市場可能都賠本賺吆喝。
“尤其在去年流量成本持續上漲的情況下,獲客導流平臺其實日子很不好過,盈利壓力很大。”一位導流平臺負責人向記者坦言,若某中小銀行將一年期個人消費金融貸款年化利率約在16%,按貸款額平均1萬元計算,即貸款利息收入為1600元,為此銀行通常愿拿出400元用于獲客支出。但事實上,隨著流量成本日益高漲,不少導流平臺的有效獲客成本差不多在500元以上,這意味著導流平臺做一單虧一單。因此不少導流平臺都不愿向利率較低的銀行提供獲客導流服務,轉而向用戶介紹給持牌消費金融機構,因為后者開出的利率較高,能覆蓋導流平臺的實際獲客成本。
在他看來,這也決定了未來只有海量消費場景能形成低流量成本的導流平臺,才能在激烈市場競爭里存活下來,若互金平臺缺乏獲取低流量成本的能力,轉型獲客導流平臺只會加大平臺的經營負擔。
“不少接受獲客導流服務的互金平臺也知道這個道理,因此他們目前還沒有轉型助貸或導流平臺的具體打算,大家都害怕業務轉型,反而把自己推入了另一個死胡同。”他直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