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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消息,第三方支付市場的快速發展,引來眾多資本涌入,但與此同時,也導致整個行業的魚龍混雜,不乏有平臺以第三方支付之名,行詐騙、洗錢之實。
據新華社4月25日援引消息稱,深圳警方破獲一起詐騙案,相關涉案團伙在10余天內騙取700多萬元。《電商報》記者注意到,該起詐騙案中,相關涉案團伙對抗深圳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的緊急支付手段,正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快速轉款取現服務。
除詐騙之外,深圳警方在偵查辦案中,還發現部分第三方支付平臺存在買賣客戶隱私的交易鏈。具體來看,一些第三方支付平臺上的賬號,并沒有真正做到實名制,通過冒用身份信息就可以申請辦理,此外,相關注冊信息、身份號碼、手機號碼、營業執照等信息,也都未經核查便審核通過。
據悉,詐騙團伙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轉移贓款和洗錢的手段頗多。如在銀行賬戶和第三方支付平臺之間多次轉賬切換贓款,借此逃避公安追查;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發行的商戶POS機虛構交易套現。此外,還有的詐騙團伙會將詐騙得手的資金,轉移到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在線購買比特幣、游戲點卡等物品后轉賣套現。
此前一段時間,第三方支付行業的迅速普及,在方便社會支付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監管難題。不乏有平臺存在管理混亂,為拓展市場,不落實賬戶、交易實名制等情況。同時,由于第三方支付的特殊屬性,也使得詐騙的追逃更加容易。相比此前的銀行卡對銀行卡方式專款,詐騙分子利用銀行卡與第三方支付平臺之間的信息差,在套取、漂白非法資金時 “如魚得水”。
第三方支付的行業亂象和隱患,也引起了我國監管層的重視。據《電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央行各分支機構基于此風險,作出的罰款總額達296萬元,涉及第三方支付公司達17家。
不過,相比較此前銀行業的強監管,針對支付公司的監管力度,仍稍顯薄弱。如今年3月份,由于存在多項業務違規,民生銀行接到來自央行的一張1.6億元罰單。盡管相比較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資本并不占優勢。但從目前行業態勢來看,提高違法成本,迫使第三方支付公司加強自我審查力度,已亟不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