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易 |
| | 貿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易風險 | | | 貿金百科 | | | 貿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品 | | | 貿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區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

一、事件背景
近日,國內多家沃爾瑪門店公告顯示,自2018年3月15日起店內暫停使用支付寶,被允許的支付方式只有微信支付、銀聯卡、信用卡、預付卡和現金,與此同時,沃爾瑪門店還宣布將在近期與微信支付開展滿減活動。繼前幾日沃爾瑪華西區宣布暫停支持支付寶后,步步高也被用戶曝料暫停使用支付寶,而大力推行微信支付。
對此,步步高相關負責人表示:"關于禁止使用支付寶的說法不準確,步步高在這以前就只有少量門店試驗性接入支付寶,并不是全部門店使用,現在依然還有業態和門店仍在使用支付寶。同時,支付寶的合作方式太強勢,它只作為一級入口,它不接受雙向接入,我們無法接受這樣不公平的合作。"
公開信息顯示,2016年6月,沃爾瑪與京東宣布達成深度戰略合作。目前,沃爾瑪是京東的第三大股東,持股比例達到12.1%。與此同時,擁有微信支付的騰訊則是京東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21.25%。自從入股京東后,沃爾瑪變成了騰訊新零售陣營中的一員。
今年2月,騰訊和京東一起入股了步步高,股份占比分別為6%和5%。三方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共同發展"智慧零售"、"無界零售"為愿景,一致同意建立長期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對于此事,騰訊公關總監張軍回應,其實現在任何一個第三方移動支付,都還處在跟商家溝通、推廣接入的過程,接入與否主動權基本上掌握在商家手里,第三方支付對于商家來說,只是一個可選擇項,而不是必選項。如何選,商家會有自己的考量,任何一個第三方支付工具,都只是零售變革的參與者和助力者,而不是主導者,所以沒有能力也不可能對商家做任何的干涉。微信支付要做的,就是為商家提供一系列數字化工具,不獲取商戶數據,尊重商業隱私,從而獲得合作伙伴的信任和認可。
二、專家點評
沃爾瑪、步步高為何要做出如此舉動?對此,長期關注電商行業發展的國內知名電商研究機構、智庫——電子商務研究中心(100EC.CN)特發表本熱點電商快評,供參考。
觀點一:不止是商家 消費者也得是二選一
對此,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暫停支付寶支付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用戶體驗,但沃爾瑪與京東此前就已達成深度戰略合作關系,而微信與京東同屬京騰系,沃爾瑪此舉或是在京騰系和阿里系之間二選一的結果。
步步高、沃爾瑪超市拒絕阿里支付寶事件的本質還是"騰訊系"和"阿里系"掀起了新一輪在用戶、數據、流水方面的爭奪戰。步步高拒絕支付寶可能有后者過于強勢的因素,但根本原因可能還是步步高、沃爾瑪屬于"京騰系",加強與微信體系的聯系也是整體布局的一個環節。再者,商家有權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支付渠道,反過來,支付寶也可以選擇"封殺"商家
此外,曹磊還認為微信擁有大量用戶基礎且一直在積極嘗試流量變現,但目前微信的流量變現主要集中在線上合作,線下實體業務并不多。華西地區(云南、貴州、四川、重慶)經濟欠發達地區相對較多,微信的滲透率要高于支付寶,這可能成為微信積極布局實體零售的良好開端。
觀點二:停用行為是陣營分化加劇的開端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絡零售部助理分析師呂昊澤認為,步步高、沃爾瑪暫停使用支付寶的行為,表面上看似乎是騰訊智慧零售聯盟在對阿里的主動進攻。沃爾瑪、步步高僅是剝離利潤部分門店的支付寶選項,并未全面停用,表明該舉動目前也許只是試探性質的,支付寶支付選項仍存在回歸的可能性。但這也可能是騰訊京東等智慧零售布局的一環,在逐漸擠壓支付寶的應用場景的同時,積極布局以微信為核心的金融體系。
此前,行業巨頭在自營項目中排除他家,僅使用自家支付金融體系是有先例的,比如京東從來都沒有引入支付寶,這其實無可厚非。但沃爾瑪、步步高作為騰訊聯盟下的合作企業,對已經引入并使用許久的阿里系支付系統實施停用的做法,很難不讓人產生這是行業陣營分化后的對抗行為的觀念。沃爾瑪這一舉動可能已經開了個壞頭,今后其他站隊商家也會受此影響作出類似舉動,將加劇行業對抗,可能會對消費者造成更多的不便。
觀點三:停用支付寶行為有損公平 或涉嫌壟斷
對此,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河北省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助理研究員劉勇認為,沃爾瑪等的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經營者設定的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沃爾瑪、步步高等購物超市禁用支付寶,消費者被迫只能微信支付,涉嫌對消費者"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三是沒有正當理由,限定消費者只能使用微信結算,惡意排斥支付寶經營者提供的網絡結算服務,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惡化了市場競爭環境。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百良律師事務所何軼智律師則認為,沃爾瑪停用支付寶的行為是否構成壟斷,與其在中國零售市場的地位密切相關。根據《反壟斷法》第17、18、19條的規定,認定經營者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行為符合第17條列舉的情形,二是經營者具有相關市場的支配地位。
沃爾瑪停用支付寶的行為符合第17條第(四)、(五)項的規定,即"無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和"無正當理由在交易時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但沃爾瑪在中國零售業的市場地位卻與其在全球零售市場的"霸主"地位相交甚遠,能否被認定在中國零售市場具有支配地位還需從市場份額、零售市場的競爭狀況、控制市場和采購市場的能力、財力和技術條件等方面綜合評定。
何軼智還認為,一方面,隨著"騰訊黨"規模的不斷擴大,一旦形成市場支配地位,其針對阿里展開的行動則會被認定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
另一方面,如果"騰訊黨"的"抱團"達到經營者集中的程度,則可能被相關機構禁止"抱團"。《反壟斷法》第20條列舉了3種"經營者集中"的情形,其中就有"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的情形。其實,此次停用支付寶事件映射出的是騰訊、沃爾瑪、步步高超市之間存在著密切股權關系的事實,騰訊和沃爾瑪分別是京東的第一、第三大股東;除此之外,騰訊和京東還一起入股了步步高。因此,如果"騰訊黨"的"抱團"對我國零售市場可能產生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是否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達晨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高興發律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人民幣,人民幣指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發行的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因此,在我國,只有現金具有"不得拒收"的法律地位,除此之外,拒絕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并不違反前述行政法規規定。沃爾瑪停用支付寶是否違反前述法律規定,首先應判斷沃爾瑪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反壟斷法》第十八條規定了認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應當考慮的因素,主要有: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以及競爭狀況,經營者的財力及技術條件,其他經營者對該經營者的依賴程度,該經營者控制市場的能力等等。《反壟斷法》第十九條規定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以上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因此,在零售市場存在家樂福、樂購、大潤發、永輝超市等經營者的情況下,沃爾瑪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值得商榷,如沃爾瑪不具備市場支配地位,則很難認定其停用支付寶的行為違反《反壟斷法》的上述規定。
觀點四:強迫選擇支付方式 或侵犯消費者權益
對此,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百良律師事務所何軼智律師認為,沃爾瑪停用支付寶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第10條規定,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有權獲得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沃爾瑪停用支付寶的行為變相地強制了消費者在選擇移動支付時只能通過微信支付,剝奪了消費者接受移動支付服務時的選擇權。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河北省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助理研究員劉勇認為,沃爾瑪、步步高的行為是涉嫌侵犯消費者選擇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支付服務的權利和自由,沃爾瑪、步步高等購物超市應該盡一切可能讓消費者用最便捷,最善于使用的支付工具去完成消費體驗,而不應"二選一",單獨拒絕某一種已經被消費者認可的支付方式。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達晨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高興發律師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沃爾瑪停用支付寶亦不屬于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權以及公平交易權。自主選擇權指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公平交易權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因此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針對的是交易對象即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支付方式不屬于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范圍,沃爾瑪停用支付寶的行為不屬于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