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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之家注意到,近日,51人品、鑫合匯、易港金融、十六鋪金融等多家浙江P2P平臺的經營范圍中增加了“提供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內容。
企查查信息顯示,截至2018年3月5日,浙江省內,經營范圍中包含“提供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公司有53家。其中,在8·24之前(2016年8月24日)成立的公司有15家,占比約為28%。
根據57號文(即《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對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設立的網貸機構或新從事網絡借貸業務的網貸機構,在本次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期間,原則上不予備案登記。也就是說,上述53家公司中有超過7成的公司無緣首批備案。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15家公司中,其經營范圍中增加“提供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時間,集中出現在2018年1-2月期間。例如,51人品、中潮金服以及鑫合匯、十六鋪金融、銀狐財富、攀遠財富等平臺,先后在前兩個月變更了經營范圍。
此外,易港金融、華僑寶在2017年時已完成此項經營范圍變更。



有觀點認為,平臺完成工商登記核準,意味著離備案又進了一步;但也有業內人士指出,此舉有“搶跑”的意味。
目前傳統網貸大省(北京、上海、廣東)方面,并無太多網貸公司變更了相關經營范圍,其中,北京、上海兩地均無一家公司經營范圍含“網絡借貸信息中介”。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北京需要通過備案以后,工商才給做業務增項。其實,很簡單的邏輯,工商不知道平臺合不合規,所以沒有立場做增項。浙江這樣的做法,其實有點本末倒置了。”
互金領域資深律師蔡正華博士表示,“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可能是浙江省放開了口子。上海的工商局還沒給出方案,文件還沒出來,再等等吧。”他認為,應該是要備案以后才能變更經營范圍。
那么,浙江的部分P2P平臺是在什么背景下率先完成經營范圍變更的呢?
51人品方面人士對網貸之家表示,不方便透露。鑫合匯方面表示,是按照政策要求去相關部門按照標準流程調整的。
據了解,2017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融辦發布了《浙江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和《浙江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其中,《浙江省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第十條規定:已經設立并開展經營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在申請備案登記前,應當到工商登記部門變更經營范圍,明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等相關內容。
但上述兩份文件的正式意見稿尚未發布。
微貸網方面人士對網貸之家透露稱,其從相關監管部門了解到的情況是,“省里兩個文件的正式稿下發后,可申請變更經營范圍,且最終變更的格式可能會是在‘提供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后備注‘(未經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備案不得……)’等相關表述”。
值得關注的是,從目前看,上述53家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在提及“提供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同時,均有備注“(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相關的附加要求。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去年底,蘋果公司要求P2P平臺提供相應資質,否則APP無法更新,當時很多杭州的P2P平臺,都遇到這一情況。“找了當地的工商局,工商局說要開具備案相關證明才給予變更,但眼下金融辦明確說不會出具。不過,不排除部分平臺通過工商部門的熟人關系作了變更。金融辦的口徑是:驗收之后,備案之前,會酌情變更。”
一位業內人士也表示,“目前,一些平臺的經營范圍變更了,但并不能說明任何問題,目前已變更的信息是有問題的,后期還要重新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