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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仍是2018年支付行業的關鍵詞。其中,“斷直連”無疑是一項重頭戲。
所謂“直連”,即支付機構在商業銀行多頭開戶、多頭連接,其通過在各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辦理跨行資金清算,變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組織的跨行清算職能。由于“直連”模式下支付機構跨行清算屬超范圍經營,且存在信息不透明、洗錢等風險隱患,因而成為監管整治的重點。2017年8月4日,央行支付結算司下發《關于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
目前,支付機構對此仍存在不少抵觸和畏難情緒,有的機構聲稱“直連模式下業務運行順暢,沒必要再做重復建設”,有的機構則抱怨“網聯沒有產品可以對接,完全斷開直連不太現實”。
不過,記者通過某銀行支付業務相關人士了解到,銀行和網聯產品可以對接,該行已完成與網聯的接入工作,不過尚未啟動切量。
記者同時從網聯了解到,目前,其正在按照“斷直連”的安排,推進銀行和支付機構的接入工作。此前,網聯計劃于去年年底完成40家支付機構、200家銀行的接入工作,且網聯平臺基礎業務功能已經于去年全部上線。
上述銀行支付業務人士告訴記者:“雖然市場預期完全斷開直連不太現實,但監管下達的新要求是在6月30日前銀行必須至少與一家支付機構在網聯平臺完成兩個月的業務運行。”
事實上,去年以來,監管層針對直連和跨行清算問題多次發文,清理整頓直連時間表一再細化和提前。去年12月央行下發的《關于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即“281號文”)要求自印發之日起(即2017年12月13日),各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機構間直連處理跨行清算的支付產品或服務;對于存量業務,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盡快遷移到合法的清算機構處理。
不久后,央行下發的《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即“296號文”)進一步將“各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支付業務涉及跨行清算業務時,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這一要求的落實時間點明確到2018年4月1日。
值得注意的是,除網聯外,銀聯也是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1月29日,銀聯新一代無卡業務轉接清算平臺正式上線,平臺采用云計算技術架構,通過“兩地三中心”同時承載確保網絡穩定性,且系統架構具有可擴容性。據悉,該平臺已經開始大規模承攬業務。
記者從銀聯了解到,該平臺建設于2017年并于年內全面建成,已與包括17家全國性重點商業銀行、180余家區域銀行在內的主要商業銀行完成聯網。從平臺接入準備來看,有70余家支付機構已經完成平臺對接或正在開展對接工作。具體來看,有15家機構已經完成系統對接,即將上線運營;有10多家機構在系統技術方面上已經完備,還有30多家機構正在進行開發、測試、聯調。
“在部分支付機構對‘斷直連’仍存在觀望乃至抵觸情緒的情況下,銀聯推出新一代無卡業務轉接清算平臺的意義無疑值得琢磨。銀聯、網聯作為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都可以為支付機構提供有效的轉接清算服務,這同時也向市場釋放了監管層堅定‘斷直連’的決心。”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此外,去年年末,央行下發《關于調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指出,2018年1月仍執行20%左右的集中交存比例,2018年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交存基數為2017年四季度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央行公布的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顯示,截至2017年末,這部分備付金集中交存金額約為995億元。
根據通知,支付機構執行新的集中交存比例后,應確保其日終在備付金存管銀行存放的客戶備付金不低于當日所有未集中交存客戶備付金總額的50%。
不少業內人士將該新規視作從源頭上終結“直連”的措施,與此前政策有明顯的延續性。“系列政策不是‘隔空喊話’‘隔山打牛’。大比例提高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從源頭上終結‘直連’,最終可敦促支付機構、銀行回歸自身業務本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