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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銀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對外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簡稱P2P)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這是我國網貸行業歷經數年野蠻生長之后迎來的首個監管細則,是行業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國網貸行業正式擁有合法地位,步入有法可依新常態。

納鑫集團董事長孫明達
關于《暫行辦法》,納鑫集團創始人孫明達發表了自己的解讀與看法,他認為,監管層對行業一系列監管政策的出臺,尤其是此次出臺的《辦法》,實際上都表達了監管層對行業高度重視的態度和一心想引導行業朝更健康、更規范化方向發展的決心。《辦法》的出臺,也再次給了網貸行業一次強有力的正名,行業從此擺脫無準入門檻、無規范操作標準、無金融監管的“三無狀態”。毋庸置疑,在不久的將來,行業將迎來前所未有的規范化、明朗化、有序化的市場春天,
《辦法》對借款人借款上限進行了明確限定,強調了“網貸具體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對此,孫明達董事長表示,小額分散一直是監管層指明的業務方向,也是普惠金融的客觀要求,利于平臺本身的風險控制。監管層希望,互聯網金融能將普惠金融落到實處,切實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慢問題,成為傳統金融的有效補充。但同時,對借款人借款上限進行限定,實際上對平臺信息共享和風控都有了更高要求。平臺在對借款人進行審核時,如何確定其已獲取的融資金額,在實際操作中都會存在一定的難度。
《辦法》也再次強調了資金存管的重要性,規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孫明達董事長認為,銀行資金存管是大勢所趨,能有效防止P2P平臺設立“資金池”,避免平臺直接接觸、甚至挪用投資人資金。
同時,孫明達董事長也指出,目前成功與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入資金存管的平臺還很少,而且大多采取銀行與第三方聯合存管的方式。現階段業內也有一些有益的探索,如批量存管等。但具體操作方式尚不明朗,在未來12個月的過渡期內,行業急需實際的政策支持和具體的操作指引。
《辦法》要求行業回歸金融的本質——為實體經濟服務,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全新技術手段,促使整個行業轉型升級,向金融科技發展,這不僅是監管要求,也符合客觀發展規律。
《辦法》出臺后,納鑫集團集團內部第一時間組織開展了《辦法》學習分享會。在納鑫集團董事長孫明達看來,《辦法》的出臺,是對納鑫集團“小而美”業務的再一次肯定。小額業務范圍的界定,與納鑫集團最初業務的選擇方向一致,目前納鑫集團車貸借款件均10萬,車貸業務主線和政策基調相吻合。
隨著行業監管逐步完善,各項指引政策的出臺,不良平臺也將隨之淘汰出局,行業公信力、社會價值自然提升,風雨飄搖的行業從此變為發展有序的行業。孫明達董事長強調,未來納鑫集團將在行業逐步規范的大趨勢下,繼續堅持小額業務發展路線,積極擁抱監管,爭做行業排頭兵,創新技術手段更好的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