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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順豐與菜鳥數據爭奪戰爆發2年之后,快遞與電商數據互聯迎來新規,惡意中斷數據傳輸等行為被明令禁止。
6月26日,國家郵政局、商務部聯合制定的《關于規范快遞與電子商務數據互聯共享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標志著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以及快遞企業之間的數據互聯共享從此將有標準可依,電商企業和快遞企業之間因數據互聯共享存在的矛盾也將有效得到緩解。
《意見》明確了電商與快遞企業之間數據互聯共享的具體內容,以及合作的某些邊界及規則。如支持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約定提供寄遞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內件等數據),支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按約定反饋快件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快件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節點和軌跡數據)。要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通過限制數據互聯共享,阻礙電子商務當事人自由選擇快遞服務。
近些年來,國家有關部門一直在積極推動電商與快遞行業的協同發展,但是這個過程中也存在諸多問題。2017年6月發生的順豐豐巢和阿里菜鳥之間的“互掐”事件,就禍起于互聯共享的數據內容存在爭議,共享的數據邊界模糊、無法界定。
《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建立電子商務與快遞數據中斷通知報告制度。鼓勵電子商務經營者和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建立數據中斷風險評估制度,實現數據互聯自動檢查、全程監控。
對于數據的互聯共享,安全永遠都是需要首要考慮的因素。近年來,快遞信息泄露事件頻發,用戶個人信息頻頻暴露在“陽光下”,快遞單販賣也延展成為了一條“灰色產業鏈”。此前,“淘單網”“淘單8”“單號網”等網站均出現過明碼標價出售快遞單號的情況,0.5元就可買到一份快遞信息,讓消費者對數據安全充滿擔憂。
《意見》推進數據互聯共享的同時,又是否能夠降低用戶信息安全風險呢?記者注意到,《意見》專門對信息安全作出規定,要求妥善存儲使用用戶數據,強調“利用用戶大數據進行增值應用的,應當經過用戶同意,并不得將具有個人隱私特征的數據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同時,《意見》提出,要加強電子商務與快遞數據政府監管。商務主管部門和郵政管理部門將推動制定電子商務和快遞數據采集、傳輸、使用、共享、安全風險防范等相關標準,提高電子商務和快遞數據互聯共享效率,保障數據安全。
中國物流學會特約研究員解筱文在接受中國質量報記者采訪時評價說,《意見》從國家層面規范了快遞與電子商務數據互聯互享,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電子商務與快遞相關企業對用戶數據的壟斷和違規使用,可實現對行業更好地監管,優化電商與快遞物流相關企業公平競爭環境,促使企業依法合規從事經營發展。
《意見》的出臺也被電商和快遞兩個行業寄予厚望。行業人士普遍認為,《意見》將優化電商物流環境。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曉曦對中國質量報記者表示,快遞行業與電子商務行業的飛速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意見》可以起到破除行業壟斷的壁壘,實現電子商務經營者和快遞物流企業之間數據的互通互聯,讓快遞物流企業自由地在各個電商平臺間承攬業務。
“打通兩者之間的數據連接,可以更加容易地進行電子商務業務發展和快遞物流關系的大數據分析,例如如何選擇快遞企業可以讓貨物更快速運到消費者手中,哪家快遞公司的時效更高,哪家快遞公司的服務更好,哪家快遞公司的事故率更低等等。”李曉曦說。
解筱文也表示,《意見》的出臺將有利于促進電子商務與快遞協同發展,實現資源共享,提高相關行業的整體服務效率和質量,推動電子商務及物流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