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易 |
| | 貿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易風險 | | | 貿金百科 | | | 貿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品 | | | 貿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區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
文/魏恩遒
來源:《當代金融家》
信托公司開展慈善信托業務,不應回避與基金會等NPO的合作,反而應該在各自擅長的領域進行深度合作。類似日本神戶六甲島基金公益信托的做法,未來“慈善信托+NPO”可能是一種較為可行的模式,信托公司專注“管錢”,基金會等NPO專注“管事”。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并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雖然慈善信托在國內還屬于起步階段,但是在世界各國已經普遍開展。日本是信托融入東方社會價值觀最深入的國家,我國《信托法》的起草工作也從日本信托業的發展多有借鑒。本文希望通過對日本公益信托的開展現狀和案例分析,探討未來我國開展慈善信托的可行方式。
日本公益信托的開展現狀
20世紀70年代起,日本公民和企業對公共事業活動的關注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個人和公司希望通過提供一些他們的資產用于公共事業的方式來回饋社會。因為這樣的慈善需求不斷增大,日本社會開始建立一整套慈善體系,公益信托制度是這個慈善體系的一部分。慈善信托允許有慈善需要的個人和公司委托他們的資產,讓信托銀行和其他機構設立信托,從而讓這些組織管理和投資這些資產,并且按照規定用于公益事業。日本第一個公益信托在1977年成立,用于支付獎學金以援助在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的研究,之后公益信托這一機制被廣泛使用。
從日本公益信托開展的情況看,自1999年以來大體上保持穩定狀態,未有大幅增長,近幾年有所下降。公益信托開展的領域中獎學金資助占據最大比重,環境保護、學術研究、藝術文化交流等都有,涉及面廣。公益信托僅是日本公益慈善體系的一部組成部分,通過多年的發展,公益信托并未完全取代公益財團法人等公益組織,二者并存發展。從存續規模看,公益信托在日本慈善體制中也未占據主導地位。
日本公益信托案例——神戶社區建設六甲島基金
積水住宅株式會社(SEKISUI)是日本的著名建筑公司,系日本最大的綜合性企業之一積水化學工業株式會社的下屬企業。積水住宅作為日本頂級住宅產業化開發商,是日本最早實行住宅產業化的先驅者。六甲島位于日本神戶,通過六甲線與大陸相連,是近未來式的人工島,也是國際化的神戶市當中最為國際化的區域。1986年,積水住宅與神戶市政府共同填海造地開發了580平方公里的六甲島海上文化城市,曾經是世界上最大的人工島,島上居住人員國際化程度較高。1996年,積水住宅和P&G(寶潔公司)共同出資,設立了旨在贊助并促進神戶市國際性、文化性社區建設的公益信托——神戶社區建設六甲島基金,為非盈利組織(NPO)等多個團體的活動提供資助。該公益信托2014年度共為33項活動提供了1925萬日元的贊助,累計贊助金額為40429萬日元。
六甲島基金公益信托運作流程
1.委托人積水住宅和寶潔公司與受托人三井住友信托銀行進行詳細討論,確定公益事業的具體目的和實現方式,并體現在公益信托協議的細節中。
2.受托人三井住友信托銀行向主管機關申請批準設立公益信托。
3.主管政府機關在審查后提供批準。
4.經批準后,委托人和受托人簽訂公益信托協議。
5.政府主管機構檢查慈善信托的行政運作,并可向受托人發出必要的行政指導。
6.受托人按照公益信托合同約定履行自身的職責。
7.每年神戶六甲島社區NPO團體根據自身的需求,向神戶社區建設六甲島基金提交資金支持申請,基金運營委員會對擬贊助對象的申請進行審查、篩選并批準。
8.受托人根據公益信托合同約定,在基金運營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下,向合適的受益人(NPO)提供資助,每年基金資助金額大體上相當于基金運營的增值收入。
9.受托人三井住友信托銀行每年向委托人積水住宅和寶潔公司匯報信托財產的狀況。
10.受托人在每一個營業年度結束后三個月內,向政府主管機構提交一份有關該業務狀況的報告。

六甲島基金公益信托的評價
神戶社區建設六甲島基金公益信托設立的初衷為委托人一次委托,公益信托每年收益永續捐贈,以期達到長久促進社區國際化文化建設的目的。因積水住宅為六甲島的建設方,積水住宅僅作為委托人,不實際參與任何公益信托的實質決策,很好地避免了關聯嫌疑,并且增加了慈善行為的公信力。通過設立基金運營委員會制度,很好地促進了社區國際化和文化建設,真正實現了好事辦好。
該公益信托受托人為三井住友信托銀行,公益信托的財產運營為全權委托,因此作為受托人的三井住友信托銀行實際運營的壓力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信托財產低風險運用保值增值的壓力,二是確保資金按照公益信托合同使用的盡責壓力。信托財產保值增值效果不佳,將直接影響到當年可資助項目的數量和金額,資助項目及資金使用完全在陽光下運行,不容任何差池。這兩部分壓力實際上也成就了該公益信托的高效、透明運行。相應地受托人收取了1%/年的管理報酬,委托人也十分認可。
神戶社區建設六甲島基金公益信托實質采用的是“公益信托+NPO”的模式,通過資助各NPO上報申請的、關于促進社區國際化文化建設的具體活動,較好地解決了公益信托開展公益活動“落地項目”的問題,作為受托人的三井住友信托銀行不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自主發起、策劃社區文化活動。
隨著日本經濟情況的變化如市場利率的波動,對基金的運營帶來了較大影響。特別是近期日本已經進入負利率時代,公益信托的本金進行的低風險運用,能夠帶來的收益非常有限,為了維持每年的公益活動,則不得不動用本金進行資助,這樣有可能在未來幾年內本金消耗完后,就難以進行永續的捐贈。對于所在的社區NPO團體和居民而言,經過這么多年的時間,已經習慣每年有經費進行相應的活動,對于未來可能沒有活動資助經費的情況難以接受。作為委托人的積水住宅和寶潔公司以及受托人三井住友信托銀行,也面臨較大的壓力。
對國內開展慈善信托的思考
與20世紀70年代的日本相近,隨著經濟發展和個人、企業對公益事業的關注度不斷提高,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迅猛。2013年全國接收國內外社會各界的款物捐贈總額約989.42億元,居近3年來捐贈規模之最,占同年GDP的0.17%,比2012年增加172.09億元,同比增長21.06%。但捐贈者仍主要選擇基金會和慈善會這些公益法人作為捐贈的主要對象和重要渠道,對這兩類組織的捐贈總和超過捐贈總額的七成。其中,基金會接收捐贈約373.45億元(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2013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因此,信托公司開展慈善信托一定是在當前公益法人特別是基金會作為中國慈善公益事業主力的語境下進行的,如何在現狀中共同做大公益事業,并且引導整個社會更多資源、更加高效地投入到公益事業中去,應該是信托公司開展慈善信托的一個本源。
首先,信托公司開展慈善信托業務具備一定優勢。
一是慈善信托能較為高效地開展公益事業。《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鼓勵信托公司開展公益信托業務支持災后重建工作的通知》規定受托人管理費和信托監察人報酬,每年度合計不得高于公益信托財產總額的千分之八。雖然法律法規確定的收費指導上限未必是真實的收費標準,現實中基金會等公益法人的平均收費標準也沒有10%那么高,大多數基金會的管理費用占比在5%左右,如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2014年審計報告顯示2014年度管理費用是總支出的4.80%。但是信托公司開展慈善信托的收費水平較基金會等公益法人的確具備成本優勢,有可能較為高效地開展公益事業。
二是慈善信托有較為完善的監督體制。公益法人中捐贈人的監督權較難實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第三條)等均規定捐贈人有權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基金會應當保證社會公眾可以方便地查閱或復制公布的信息資料等。但是對出現基金會沒有履行其義務,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信息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的情況時,捐贈人和社會公眾通過什么方式(如申訴、訴訟等)、應該遵循怎樣的程序保障其權益,并沒有特別明確的規定。《捐贈法》第二十八條約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基金會等受贈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或將捐贈財產交由與其他單位管理。而事實上我國現行體制中,基金會常比照部級單位管理,層級的差距導致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基金會難以形成有效監督。
法律對慈善信托的信息披露與受益人的權利保護則有特殊規定,信息披露方面如《信托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且對受益人的權利保護相對比較周到:《信托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了信托監察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為維護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訴訟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實際操作中,信托公司開展慈善信托,需要每年要對外公布報告,將具體事務的所有賬目都公開透明;由于信托制度中信托財產與受托人自有財產的天然獨立性優勢,可以保證委托人與信托財產相對獨立。同時,類似日本神戶社區建設六甲島基金的做法,當相關參與方,包括捐贈人/委托人,對慈善行為有可能存在利益沖突時,通過設置獨立的基金運營委員會進行決策,可以從機制上確保慈善信托的慈善行為公開透明、監督有效可執行。
三是慈善信托能夠發揮金融機構資金募集和資產管理的優勢。公募基金會每年用于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總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用于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這就限制了類似神戶社區建設六甲島基金公益信托一次委托、收益永續捐贈的做法。傳統上信托公司作為金融機構,長期服務高凈值人群,而這部分人群是開展公益事業的主力,因此在資金募集上能依托現有業務高效對接。同時,信托公司作為國內能夠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實業投資的專業理財平臺,對慈善信托財產保值增值的資產管理能力,具有天然的優勢。
其次,信托公司開展慈善信托在初期劣勢明顯。
一是慈善信托的稅收優惠措施不明確。公益法人的稅收優惠措施明確,《公益事業捐贈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及相關管理問題的通知》、《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初審暫行辦法》《關于公益股權捐贈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中都賦予符合條件的社會團體和基金會以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慈善信托的稅收優惠措施不明顯,由于受托人本身也不是公益組織,雖然《信托法》規定公益事業管理機構對于公益信托活動應當給予支持,《慈善法》也規定了備案的慈善信托可以享受稅收優惠,但由于未有明確法律依據,作為實質捐贈人的委托人很難享受稅收優惠措施。另外根據財政部2010年頒布的《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各級人民政府、公益事業組織和團體在接受公益性捐贈時應該開具捐贈發票。非公益組織團體的信托公司不具備開具捐贈發票的合法性。同時,由于捐贈票據實行憑證領購、分次限量、核舊購新的領購制度,一般政府部門和公益事業組織團體等接受捐款的單位在實踐中也難以真正獲取捐贈發票。因此幾乎可以預見,稅收細則的出臺及具體實施,將是一個相當長的過程,慈善信托將很難獲取捐贈發票,相應地參與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單位和個人)也將無法取得稅法中規定的捐贈發票抵稅優惠。
二是專業人員不足。信托公司缺乏慈善事業落地的專門人員。慈善信托項目的落地,需要首先定位于受益人人群,然后通過資金運作來對當地進行捐贈,最后需要對信托后續進行監督與回訪。信托公司缺乏對該領域該地區了解的專職人員,同時信托業務人員沒有足夠的時間與人手完成整個流程。
由于慈善組織長期對于這方面慈善事業的經營與跟進,可以非常便利地定位目標人群,而且和當地主管部門的長期合作關系可以方便項目的落地。同時那些專門針對某一類幫扶對象的慈善組織,在獨特領域擁有很強的積累優勢,對于特定領域的獨有資源與專用渠道有長期的互相信任關系與合作基礎,這是信托公司無法具有的優勢。即使在《慈善法》實施之后,專業人才的缺失,對市場了解的不夠充足,缺乏長期合作關系造成的進入成本,都是信托公司的慈善信托業務落地的重要制約因素。
最后,慈善信托的開展要注重多方合作。
信托公司開展慈善信托業務,不應該回避與基金會等NPO的合作,反而應該在各自擅長的領域進行深度合作。類似日本神戶六甲島基金公益信托的做法,未來“慈善信托+NPO”可能是一種較為可行的模式,信托公司專注“管錢”,基金會等NPO專注“管事”,共同為中國的慈善公益事業做出自己的貢獻。
(作者為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創新業務部總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