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mào)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guī)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mào)易 |
| | 貿(mào)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mào)易風險 | | | 貿(mào)金百科 | | | 貿(mào)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yè)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y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chǎn)品 | | | 貿(mào)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yè)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mào)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mào)區(qū)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
被遮掩的20艘大船交易,潛伏百億表外負債,即將成為第一家退市央企的長航油運,再爆重大財務丑聞
誰是真正的船東?
長航油運當時規(guī)模尚小,采取表外租賃的方式能減輕對資產(chǎn)負債表的壓力
長航油運承認這批合約采用了不可撤銷條款。所謂不可撤銷條款,來自西方的一句俗語“hell and high water ”字面譯為“地獄和海上大風浪”,意即風雨無阻、不可撤銷和絕對責任,無論租入方/借款方遭遇何種困難,都需如期履行還款義務。
縱觀長航油運租約的合同義務、期限等特征,這些過去長期放在表外的合同并非業(yè)界典型的期租合約,而更接近光租模式。
一位專事船舶融資的香港資深銀行人士認為,長航油運采用“期租+管理合同”的形式,應是為了規(guī)避中國大陸外匯和金融業(yè)務的監(jiān)管。“當離岸銀行想與在岸公司作新造船租賃業(yè)務時,常常會采用此種結構,主要目的是為了規(guī)避在岸監(jiān)管和審批。”
他分析稱,從境外光船租賃到境內,在中國國內的監(jiān)管還處于一個灰色區(qū)域。無論采取經(jīng)營性租賃還是融資性租賃的方式,光租都被認為是金融活動,進而成為監(jiān)管審批的對象。如果在岸公司經(jīng)光租將一條船舶租回境內,承租人需要獲得租賃業(yè)務牌照,否則,承租人甚至無法向境外的出租人支付租金。即便承租人是在岸公司在境外設立的子公司,由于交易時需要在岸的母公司出具擔保,也要涉及外匯使用額度審批。
“不過,如果在岸公司采取期租方式將船舶租入境內,即便此期租帶有融資目的,在現(xiàn)有監(jiān)管框架下,仍然被視為是提供服務的商業(yè)合同,無須涉及審批。”這位銀行人士稱。
一位熟悉此交易的航運融資人士則指出,長航油運在2006年與中石化簽署包運合同后,迫切希望快速擴充運力,拓展遠洋運輸業(yè)務。“但長航那時還是一家規(guī)模相對較小的公司,采取表外租賃的方式能減輕對資產(chǎn)負債表的壓力。”
香港公司注冊處的抵押文件并不要求備案船舶建造合同的總價格,這20條船中只有7條披露了這一數(shù)據(jù)。其中,29.7萬載重噸的長江之錦和長江之勇,建造價格為1.16億美元;31.2萬載重噸的長江之虹和長江之鉆為1.22億美元,按照實際貸款額可推算出融資比率達80%。3條4.6萬載重噸的成品油輪長航朝陽、長航吉祥和長航珊瑚,建造價格為4000萬美元,貸款融資比率達90%。
余下的建造成本則由長航油運自己出資,通過一個附屬貸款合同(subordinated loan agreement),貸給作為借款方的SPV;而在長航油運的財務報表上,這一支出顯示為“預付租金”。
這20條船的抵押文件中,有一部分披露了違約條款。違約條款多達21項,出現(xiàn)其中某一項就可判定租入方和管理方違約。除了預付租金逾期,值得注意的規(guī)定還有:租入方財務狀況出現(xiàn)嚴重惡化,及租入方對其他債權人違約,都可判定為是對貸款合同的違約。
長航油運自2010年始連續(xù)四年虧損,目前總負債已超過總資產(chǎn);截至4月29日,公司還披露已有12.35億元貸款本息和融資租賃租金逾期。根據(jù)這兩條,即便長航油運按時給這些境外貸款銀行交付租金,實際已可認定為表外債務違約。
用SPV結構規(guī)避風險,是國際航運界的慣用手法。SPV的作用有二:一是作為登記船東負責持有船舶資產(chǎn);二是作為資金流通渠道。上述銀行專家介紹,“在涉及新造船融資的項目中,成立單船公司對于銀行來說也有分離資產(chǎn)所有權的作用。銀行只提供融資,并不會也不愿成為融資標的資產(chǎn)的所有人。”
因此,四家歐洲銀行雖是船舶的抵押權人,卻非船東。據(jù)三位熟悉此交易的消息人士透露,這些船舶最終由一個注冊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離岸信托(offshore trust)持有。此信托性質上屬于“孤兒信托”(orphan trust),指定受益人為慈善機構,受托人為英屬維爾京群島當?shù)貓?zhí)業(yè)律師,信托通過一個控股公司持有這些SPV,而控股公司的董事會則由SPV注冊地律師加上一到兩名長航集團的高管組成。
之所以稱為“孤兒信托”,是因為該信托并沒有受益所有人,形同“孤兒”。在航運界,對船舶受益所有人的裁定,是海商法糾紛的一個常見的焦點,因為一旦被裁定為受益所有人,即享受船舶收益,并對船舶有控制、處置的權利,就可以被推斷為實際船東。當出現(xiàn)債權糾紛或者碰撞事故帶來損失賠償?shù)惹闆r下,受益所有人往往成為被追索的對象。
一位債權銀行人士稱:“在這樣的結構下,SPV和離岸信托之間幾乎沒有現(xiàn)金流, 從而保證船舶收益在租入方和抵押權銀行之間分配。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這些船舶也沒有受益所有人。”
另一位債權銀行人士則表示,盡管有離岸慈善信托這樣的安排,并不能免除長航油運作為借方、期租租入方和船舶真正使用方的義務。“長航油運需要把這批船舶放在表外,也不能做船東。但與船舶運營有關的所有風險和義務都劃給了它,它最終仍是信托背后的受益所有人。”
“孤兒信托”復雜的結構就是為了使真實的船東身份變得曖昧不清,由于西方國家第三方責任事故常出現(xiàn)巨額賠付,西方銀行比較偏好和擅用這種結構,而在中國的國有航運企業(yè)中,把船舶放在離岸信托里的,長航油運幾乎是惟一的一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