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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神計報稅
“不征稅發票、零稅率發票、免稅發票”,很多小伙伴看到這幾個概念常常弄不清楚,那么這三者有何區別呢?我們今天就來說說——
一、不征稅發票
不征稅發票的由來01
不征稅發票發展的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文件明確的三種不征稅發票首次出現
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53號公告出臺,創新了三類不征稅發票的開具情形,代碼為601~603,用于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不征稅發票是營改增后創新的開票形式。
第二階段,發票開票系統不斷追加不征稅類型的發票
不征稅發票后來的發展,打破了不征稅項目開收據不開發票的慣性思維,對于特定的不征稅項目應按規定開具不征稅發票。開票系統中陸續增添不征稅發票代碼項目,截止目前代碼增加612。
不征稅發票的具體類型與應用02
不征稅發票截止目前的開票系統中已拓展至12項,列舉如下:
“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明細表
注意
03
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開票的,發票稅率欄顯示“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
零稅率發票
零稅率是指出口貨物、勞務以及跨境應稅行為實行零稅率,退還在出口前實際承擔的稅收負擔,即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后予以退還。
零稅率業務包括以下幾類
01
1.出口貨物(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2.境內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
3.航天運輸服務;
4.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列舉服務,如:設計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和發行服務等;
5.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與香港、澳門、臺灣有關的應稅行為,除另有規定外,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注意
02
零稅率不等于免稅,實行增值稅退(免)稅辦法的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稅率選擇0%,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
免稅發票
免稅業務是指在增值稅應征范圍內,但政策給予免予征稅稅收優惠的業務。
注意
01
享受免稅政策的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稅率顯示“免稅”字樣或“***”號,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