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發工資,就是偷稅!
| 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易 |
| | 貿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易風險 | | | 貿金百科 | | | 貿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品 | | | 貿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區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
6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四部委聯合召開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啟動會,共同運行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
01 國家重磅宣布! 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啟動 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銀行以及銀行等參與機構之間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實現企業相關人員手機號碼、企業納稅狀態、企業登記注冊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一、劃重點!企業信息聯網核查主要內容有: 1、建設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是取消企業賬戶許可、優化企業賬戶服務、全面加強企業賬戶事中事后監管的基礎性配套措施。 2、目前,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平安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8家銀行作為首批用戶接入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其他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將按照“自愿接入”原則陸續申請接入系統。 也就是說,很快系統會覆蓋所有銀行。 3、未來,四部門將深化跨部門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機制,逐步擴大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功能,依托系統加大在企業和個人賬戶服務、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二、聯網核查系統對企業和會計有什么影響? 1、冒名開戶、虛假開戶的路子徹底堵死了! 依托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等參與機構可以核實企業相關人員手機實名信息、企業納稅狀態、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等重要信息,多維度、及時、準確核實企業及法人身份真實性、了解企業經營狀態、實際受益人等,動態識別企業開戶資格,促進落實企業賬戶實名制。 2、私人賬戶避稅行不通了! 參與機構依托系統及時、準確識別企業身份,防范企業預留手機號碼被他人操控、空殼公司開戶、虛假證明文件開戶等異常賬戶風險,提升開戶審核水平和能力,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洗錢、偷逃稅款等違法犯罪風險,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維護公眾利益。 3、會計工作量大大減輕! 一方面,依托權威、便捷的企業信息核查渠道,參與機構進一步提升開戶審核效率,減少對輔助身份證明材料的要求,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另一方面,銀行結合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應用,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利用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反饋信息,減少企業填單等工作量,全面提升企業開戶體驗。 02 央行重磅文件! 10大方面,會計必看! 2018年12月24日國務院第35次常務會議決定,在分批試點基礎上,2019年底完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同時強化銀行賬戶管理職責,推動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全面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是作為人民銀行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加強企業賬戶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配套措施,為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優化賬戶服務、強化賬戶事中事后監管、防控賬戶風險提供基礎性支撐。 早前,央行重磅發布《關于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銀發[2019]41號),明確:加強銀行賬戶資金管控,取消開戶許可證! 重點內容 1、2019年2月2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分批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2019年底前實現完全取消。 2、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地區,辦理基本戶、臨時戶采用備案制。 3、按《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嚴查企業基本戶、臨時戶的開立、變更、撤銷,并加強企業銀行賬戶管理。 4、建立涉企信息共享機制和企業銀行賬戶違規聯合懲戒機制。 5、嚴厲打擊企業多頭開戶,亂開賬戶,出租、出借、出售賬戶行為。 6、對企業銀行賬戶進行監測,存在異常的,將受到處理和懲罰。 7、基本戶只能開一個,匿名賬戶和假名賬戶將無容身之地! 8、企業銀行結算賬戶,自開立之日就能辦理收付款業務。 9、涉及可疑交易報告的賬戶,銀行將按照反洗錢有關規定采取措施,核實違規的,嚴肅處理。 10、企業每季度最少對賬一次。 03 企業注意了!這樣轉賬=嚴查! 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啟動,意味著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更加緊密、通暢和便捷,也意味著國家對企業賬戶資金轉賬的監管更加嚴格和有效。 因而,6月26日起,會計們更要注意了!超限額劃款、不合規的公對私轉賬、用私戶發工資、亂用公戶等這些行為都要小心了!在這里,給各位企業和會計兩點提醒! 一、9種情況!企業容易被盯上! 中國人民銀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對大額交易進行了定義: (1)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 (2)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解付; (3)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如果發生了大額交易,金融機構要執行以下操作: 大額轉賬支付由金融機構通過相關系統與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連接報告。并在交易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大額現金收付由金融機構通過其業務處理系統或書面方式報告。并在于業務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送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并由其轉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2、6種可疑交易會被嚴查! 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客戶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如果你涉及以下幾種情形,那就要小心了~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這是想干嘛?是不是準備攜款潛逃到國外啊?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你一個賣日用百貨的小公司,動不動就幾百萬上千萬的流水,不是洗錢是干啥?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范圍明顯不符。你做餐飲的,天天收到鋼鐵公司的大額轉賬,再往影視娛樂公司轉,這合適嗎? (4)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你今天給何總轉100萬,明天又給他轉200萬,過了兩天他給你轉了500萬,你說這能不引起別人的注意嗎? (5)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這個公司都廢了好久了,前段時間突然復活,而且沒什么業務,卻有大額轉賬進入,你是中彩票了?還是參與了啥見不得人的勾當? (6)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或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老用現金交易這肯定會被查的,看過電視劇里販毒的、走私的嗎?都是一箱一箱的現金啊… (7)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沒事兒就去銀行開戶,各個銀行恨不得都有你的戶頭,一旦有大額交易了又怕查,轉了錢趕緊銷戶,這樣不被懷疑才怪… 二、微信、支付寶等轉賬不規范也不行!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發〔2018〕125號),今年1月1日起,非銀行支付機構也要提交大額交易報告了。 也就是說,2019年1月1日起,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轉賬出現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也將受到嚴查! 04 這樣發工資,就是偷稅! 近期,廣東省鶴山市地稅局稽查局對當地某制造企業進行個稅稽查時發現該企業在2014年-2016年期間,通過非法冒用他人的個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虛列10多名企業人員,虛增工資費用60多萬元,以此偷逃個人所得稅20多萬元。 該局依法對企業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0多萬元的處理決定。 從本案可以看出,企業通過虛列人數、虛增工資的方式虛增薪資費用,并分攤高薪員工的薪水,為企業達到增加稅前扣除,減少利潤進而少交企業所得稅,并為高薪員工“節約”個稅,正可謂打著“一箭雙雕”的如意算盤。 這類操作特點明顯:大部分員工的工資都在起征點上下徘徊,企業平均薪資值也低于市場平均水平。除此之外,盡管員工薪資的銀行支付總流水跟申報的稅后總金額一致,但是給銀行發的付款指令卻跟申報人數不符,銀行流水明細跟工資表不匹配;員工參保人數跟個稅申報人數也對不上。 這類企業以為銀行、社保、稅局信息不通暢,又加之違法成本低,于是企圖兩頭隱瞞、蒙混過關,心存僥幸,自認為手段高明,稅局難以發現。 這種“避稅”方法,屬于知法犯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法律勢必對于這種行為給予嚴懲! 1、企業虛增費用、虛假申報、少繳企業所得稅款,該行為以偷稅論處: 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納稅人在帳簿上多列支出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屬于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企業作為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的風險: 企業幫助員工偷逃個稅,也存在著被處以偷稅罪的風險。稅收征管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在帳簿上多列支出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刑法對逃避繳納稅款罪(取代了以前的偷稅罪)做出明確的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3.、會計人員的風險: 會計法規定,會計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會計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4、企業非法利用他人信息的風險: 企業未經同意擅自利用他人信息,并且將信息用于非法得利。這一行為既不道德更不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實施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萬一被發現,可能面臨被起訴的風險。前不久西安的王先生就發現自己的信息冒用發工資,導致自己無法申請經適房,目前已將該企業起訴。 如今社保由稅局統一收取,社保和個稅信息不一致的情況下,稅局很容易發現異常,特別是金稅三期以后,經過大數據比對,系統更是分分鐘預警,就看稅局是不是查。 相類似的,很多稅收優惠也跟企業人數有關,比如小微企業相關的優惠等。有的企業匯算清繳填列的企業人數跟實際繳納個稅的職工人數對不上。這在以前國地稅未合并時也非常常見,但是隨著國地稅合并,今后甚至可能匯算清繳時不用填寫企業人數,直接從個稅申報系統提取。 虛增員工人數,虛增薪資成本,從而少交企業所得稅,替員工避個稅,聽起來很美好,但手段太小兒科,稅局稽查成本非常低,一旦被查處,補繳稅款、罰款不用說,更嚴重者,將觸犯刑法,面臨坐牢的風險! 小編建議: 企業按實際員工薪資發放情況計提費用、申報個稅,老老實實交稅,千萬不要因小失大。會計們遇到老板指使自己做這種違法的事情,請務必向老板分析利弊,對這種行為說不!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會計,一定要小心轉賬問題,千萬不要存在僥幸心理,現在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正式啟動,違規很容易被發現……想要節稅應采取合法合規途徑,而不是走私賬逃稅漏稅!



場景分析
風險分析
建 議
來源:稅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