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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的日起越來越近,各地稅務機關正在陸續出臺針對本地營改增納稅人的操作辦法。日前,北京市國稅局發出通知,明確了營改增納稅人辦理營改增有關手續的辦法。
地稅發票5月1日停用
自2016年5月1日起,營改增納稅人統一使用增值稅發票新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除稅務總局另有規定者外,原地方稅務局提供的各種發票一律停止使用。
辦理營改增手續流程有兩種
2015年在地方稅務局領取過發票、申報過營業稅的納稅人和2015年在地方稅務局未領取過發票、未申報過營業稅的納稅人,此次辦理手續流程截然不同,納稅人要根據自身情況對號入座。
第一類:
2015年在地方稅務局領取過發票、申報過營業稅的納稅人,辦理程序見下圖:

其中,參加稅控服務商的免費培訓并購買稅控器具方法是:
根據系統出具的《增值稅稅控設備領購發行預約通知單》注明的時間、地點,攜帶系統下載、打印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安裝使用告知書》《增值稅稅控設備領購發行預約通知單》(均需加蓋企業印章),到技術服務單位領購開具發票稅控器具、參加開具發票操作培訓。
注意:對于營業收入515萬元以下、不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已做好營改增稅種登記手續,只需登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辦理營改增手續”專區,輸入計算機代碼和法人身份證號碼,進行增值稅普通發票票種登記核準手續,然后根據要求到技術服務單位領購開具發票稅控器具、參加開具發票操作培訓。
第二類:
2015年在地方稅務局未領取過發票、未申報過營業稅的納稅人,辦理程序見下圖:

其中,需要攜帶的證件資料是指: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一證一碼”的納稅人準備好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件);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開戶許可證》(原件);
4.單位公章、財務專用章;
5.發票專用章、采用A4紙復制“發票專用章”印模;
6.通過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下載、填制《納稅人稅種登記表》《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
7.需要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領取增值稅發票的,通過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下載、填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增值稅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單》。
要點提示
1、地稅發票用到4月30日,5月1日停止使用;
2、辦理營改增過度手續重點環節是要更換國稅稅控設備;
3、在營改增臨時辦稅服務廳辦完手續后能夠拿到國稅稅控機和國稅發票;
4、5月1日后本次營改增涉及征稅范圍事項才能開國稅發票;
5、2015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15萬必須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摘編自北京國稅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