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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融資規模存量數據
初步統計,2016年10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152.41萬億元,同比增長12.7%。其中,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為103.35萬億元,同比增長13.5%;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余額為2.63萬億元,同比下降17.6%;委托貸款余額為12.59萬億元,同比增長20.1%;信托貸款余額為5.99萬億元,同比增長11.2%;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余額為3.62萬億元,同比下降39.1%;企業債券余額為17.57萬億元,同比增長27.6%;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余額為5.6萬億元,同比增長29.8%。
從結構看,2016年10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7.8%,同比高0.5個百分點;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余額占比1.7%,同比低0.6個百分點;委托貸款余額占比8.3%,同比高0.5個百分點;信托貸款余額占比3.9%,同比低0.1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余額占比2.4%,同比低2個百分點;企業債券余額占比11.5%,同比高1.3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余額占比3.7%,同比高0.5個百分點。
二、社會融資規模增量數據
初步統計,2016年1-10月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累計為14.35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多1.78萬億元。10月份當月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8963億元,比去年同期多3370億元。其中,當月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增加6010億元,同比多增437億元;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減少335億元,同比少減982億元;委托貸款增加725億元,同比少增665億元;信托貸款增加530億元,同比多增731億元;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減少1803億元,同比少減1894億元;企業債券凈融資2439億元,同比少891億元;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1125億元,同比多1004億元。
注1:社會融資規模是指實體經濟(境內非金融企業和住戶,下同)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其中,增量指標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獲得的資金額,存量指標是指一定時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獲得的資金余額。
注2: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數據來源于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保監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
注3:社會融資規模中的本外幣貸款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人民幣和外幣貸款,不包含銀行業金融機構拆放給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款項和境外貸款。
注4:2015年1月起,委托貸款統計制度進行了調整,將委托貸款劃分為現金管理項下的委托貸款和一般委托貸款。社會融資規模中的委托貸款只包括由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金融機構(即貸款人或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向境內實體經濟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貸款。
注5:當期數據為初步統計數,當月比上月、比上年同期的數據為可比口徑數據。
(本文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