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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等七部門鼓勵金融機構為商業保理公司提供再保理融資和綜合授信,大力支持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
為了建立健全轄區應收賬款融資長效工作機制,領導、規劃、協調轄區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強化工作效能,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商務廳、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關于印發《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中強調,要充分發揮商業保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在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中的主體作用,鼓勵商業保理公司圍繞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設計相應的產品和服務。同時,支持更多的商業保理公司積極參與應收賬款融資業務,通過平臺拓展商業保理業務渠道,提升業務效率,高效的為小微企業提供應收賬款融資服務。
為了豐富資金提供方類型和數量,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更多可能性,《通知》中還指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可鼓勵金融機構為針對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的商業保理公司提供再保理融資和綜合授信,引導金融機構拓展業務,加大對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投放力度,推動廣東省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規模穩步增長,促使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附件為《通知》全文。
中國人民銀廣州分行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轉發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關于印發《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動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現將《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國資委銀監會外匯局關于印發<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銀發[2017] 104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明確總體目標及工作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2017-2019年)》,旨在建立健全轄區應收賬款融資長效工作機制,領導、規劃、協調轄區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強化工作效能。要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等金融基礎設施在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中的主體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圍繞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設計相應產品和服務。要推動我省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規模穩步增長,融資的主體數量快速增加,金融支持小微企業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效緩解,商業信用環境進一步優化。
二、認真做好各項相關工作
(一) 全面開展應收賬款融資宣傳推廣活動
1.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推廣活動。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牽頭開展宣傳推廣活動,根據不同的主體類型,分批次、有針對性地組織舉辦應收賬款融資業務培訓會、座談會、銀企對接會等活動,不斷擴大應收賬款融資參與主體范圍。
2.拓寬宣傳渠道,印發、播放宣傳材料。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財政、商務、國資主管部門,銀監分局等部門要利用服務大廳、辦公窗口、各類推廣活動、征信查詢網點、各銀行網點等渠道,投放應收賬款融資業務問答手冊、業務介紹折頁、應用案例總結等宣傳材料; 播放平臺宣傳視頻、系統操作指引等視頻資料。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利用報紙、互聯網媒體等渠道,持續開展宣傳報道,擴大應收賬款融資知曉度。
(二) 為政府采購供應商融資提供便利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要督促政府采購部門及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廣東省政府采購管理系統依法公開、更新采購合同等信息,確保相關信息真實、公開、有效。各政府采購單位注冊為平臺用戶,并通過平臺確認對小微供應商的應付賬款或主動上傳應付賬款,支持供應商融資。
(三)推動供應鏈核心企業參與反向保理融資業務
省各級國資部門要組織控股的供應鏈核心企業在專項行動期間分批對接平臺,履行大企業社會責任,起到示范效應。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要組織商業銀行篩選供應鏈核心企業,并推動核心企業與平臺進行系統對接,指導核心企業及其供應商、合作銀行掌握平臺操作; 推動核心企業持續依托平臺幫助供應商融資,不斷擴大融資業務總量。
(四) 豐富資金提供方類型和數量,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更多可能性
1.推動更多商業保理公司、服務機構參與應收賬款融資業務。省各級商務部門、經信部門、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要引導更多商業保理公司、金融服務機構等參與平臺,依托平臺拓展業務渠道,提升業務效率,高效為企業提供應收賬款融資服務。
2.引導金融機構拓展業務。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要將應收賬款融資業務開展情況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綜合考評及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投放力度,推動地方性金融機構與平臺進行系統對接,優化金融機構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流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可鼓勵金融機構為針對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的商業保理公司提供再保理融資和綜合授信。
(五) 推進應收賬款質押和轉讓登記
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要指導金融機構、商業保理公司等應收賬款融資主體依托中征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登記和查詢應收賬款質押、轉讓情況。推動文件出臺,支持應收賬款融資主體在中征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辦理保理項下、資產證券化項下、資產轉讓交易項下應收賬款轉讓登記。
(六) 優化企業商業信用環境
1.規范應收賬款履約行為。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要積極探索債務人付款信息在省、市信用體系建設中的應用,推動優化我省商業信用環境。
2.逐步開放金融信息基礎數據庫。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應鼓勵應收賬款融資業務開展好的、有特色的非銀金融機構接入金融信息基礎數據庫,堅持成熟一家接入一家的原則,將符合接入條件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推薦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三、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一) 加強工作協調,形成部門合力,定期通報工作成效
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聯系各地財政、商務、國資、銀監等部門,因地制宜細化工作措施,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發揮部門合力推動當地小微企業開展應收賬款融資。
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于每年1月10 日前將上年度工作開展情況、本年度工作計劃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和廣東省中小企業局。
(二) 加強政策引導,推動應收賬款融資規模穩步增長
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地市中心支行,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財政、商務、國資主管部門,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內各中心支局要制定鼓勵措施,對在平臺上確認賬款筆數多、幫助中小微企業融資總額大、成效顯著的核心企業要給予支持鼓勵。
聯系人及電話: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陳亞東,020-81322400。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陳淇,020-83133303。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廣東省財務廳
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2017年9月1日
來源:深圳市商業保理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