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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的定義
關于保理的定義有許多種,參考《中國銀行業保理業務規范》,并結合中國實際情況,將保理業務定義為:“一項以債權人轉讓其應收賬款為前提,集融資、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及壞賬擔保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債權人將其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保理商)進行融資的行為。”
業務模式介紹
1.應收賬款質押融資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指賣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賬款設定質押,并以此作為還款保證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以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的一種借款方式。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基本流程圖
⑴賣方將其與買方交易項下的應收賬款質押給保理商。
⑵保理商為賣方核定相應授信額度。
⑶賣方向保理商申請融資。
⑷保理商為賣方提供融資。
⑸應收賬款到期時,買方將款項直接支付給賣方保理商。
⑹保理商扣除融資本息后,將余額支付給賣方。
2. 應付賬款融資
供應鏈中核心企業為加速資金回籠,通常對其下游貿易商采用先款后貨的結算方式,使下游貿易商面臨較為嚴重的資金占壓,難以通過傳統方式獲取融資。通過結構化安排,捆綁核心企業信用,充分利用賣方授信資源,為其下游貿易商提供資金。
⑴買賣雙方簽訂貿易合同。
⑵保理商與買賣雙方簽訂貿易商融資業務協議,賣方承諾買方不能正常履約還款的情況下承擔還款責任。
⑶買方向保理商提交融資申請。
⑷保理商占用賣方授信額度為買方提供融資,并將款項支付給賣方。
⑸賣方向買方發貨。
⑹買方到期向保理商還款。
⑺如買方到期未履約,則賣方代為向保理商還款。
3. 貨物質押融資
傳統貨押融資包括保理商、買方及監管單位三個參與主體,保理商主要基于買方自身的交易情況及資金需求核定授信額度。
⑴客戶向保理商提出匯款項下的貨押融資申請。
⑵保理商與買方簽署相關合同文本。
⑶保理商為買方辦理匯出匯款融資,支付給賣方。
⑷監管單位對質物進行實時監管。
⑸客戶償還融資款項。
⑹保理商向監管單位發送放款指示。
⑺監管單位根據保理商指示向買方放貨。
保兌倉模式主要包括保理商、買方、賣方三個主體,可根據需要引入監管單位,保理商通過合作協議捆綁賣方信用,并結合買方的交易情況及資金需求核定授信額度。具體來看,在保兌倉模式下,保理商除要求傳統貨物質押外,還要求以賣方退款或貨物承諾方式作為保證措施,由賣方或監管機構監管貨物,并根據買方繳存的保證金通知賣方或監管機構發運放貨。
⑴買賣雙方簽署貿易合同。
⑵保理商、買方和賣方簽署三方協議,賣方承諾如買方不能履約還款則退還貨款。
⑶買方向保理商繳納保證金。
⑷保理商根據買賣雙方結算方式開立承兌匯票或提供融資用以支付貨款。
⑸買方償還融資款或補足保證金。
⑹保理商向賣方出具發貨通知。
⑺賣方根據保理商要求向買方發貨。
(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