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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12 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意味著,今后以及未來一個時期,我國的政策主導方向將是“從供給、生產端入手,通過解放生產力,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具體而言,就是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通過清理僵尸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將發展方向鎖定在新興領域、創新領域,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以改善當前供給缺位、供給質量不高、供給結構不合理的情況。
減稅降費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減在當下、利在長遠的減稅降費舉措,契合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目標和要求,用稅費收入的“減法”,換來了企業效益的“加法”和市場活力的“乘法”,發揮了減輕稅費負擔、促進轉型發展、改善民生福利、優化稅制結構和穩定收入預期等積極效應。
2016 年: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
2016 年,緊緊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家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以“結構性減稅”攻堅“結構性改革”。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2016 年5 月1 日起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并針對建筑業等4 個行業特點制定了各行業的過渡性措施。針對試點過程中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及時進行研究,適時出臺金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補充政策,確保試點平穩有序推進。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當年降低企業稅負5 700 多億元,所有行業實現稅負只減不增,貫徹落實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工作部署,對緩解實體經濟企業困難、助推企業轉型升級具有積極促進意義。李克強總理表示:“營改增所實現的減稅,不僅規模大、范圍廣,它本質上是一種‘結構性減稅’,從而構成‘結構性改革’攻堅戰中的實招。”
實施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2016 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相關部門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實行遞延納稅優惠,進一步加大對創新創業的支持力度,對于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增強經濟發展活力、促進我國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進一步完善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放寬了適用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活動范圍,擴大了研發費用口徑,簡化審核管理,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放寬對中小企業認定條件,擴充了高新技術領域范圍,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享受15%企業所得稅低稅率的政策扶持力度;延續完善國家大學科技園和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在孵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遷入企業上年營業收入等條件,進一步擴大政策適用范圍。
2017 年:送出萬億減稅大禮包
2017 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大力實施減稅降費政策,全年減稅降費超過1 萬億元。
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稅務部門重點落實和完善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2017 年共減稅9 186 億元,比2016 年增加3 450 億元。2017 年7 月1 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將原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適用13%稅率的全部降至11%,稅率簡并后,形成了17%、11%、6% 的三檔增值稅稅率結構。
擴大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微企業范圍。將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 萬元提高至50 萬元。2017 年,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共減稅454 億元,其中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范圍從年應納稅所得額30 萬元擴大到50 萬元,減稅128 億元。
持續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 提高到75% ;開展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試點。2017 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開展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試點、商業健康險稅前扣除政策試點以及部分延續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合計減稅200 多億元。
2018 年:減稅降費1.3 萬億元
2018 年,面對錯綜復雜的國際環境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實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內容實、范圍廣的減稅降費政策措施,為釋放減稅降費紅利、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提供了政策支撐。
深化增值稅改革。從5 月1 日起,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 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 降至10%,5 ~ 12 月降低增值稅稅率減稅約2 700 億元;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明確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 萬元和80 萬元上調至500 萬元,惠及50 萬戶納稅人,減稅約80 億元。
退還部分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對滿足條件的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和電網企業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2018 年全年辦理留抵退稅1 148 億元。
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 萬元提高至100 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 萬元(含100 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 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 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 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將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試點范圍推廣至全國,將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 年延長至10 年。
進一步鼓勵創業創新。對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公司制創投企業可按投資額的70% 抵扣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有限合伙制創投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2018 年,新出臺的支持創新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減稅約500 億元。
個人所得稅改革第一步順利開展。從10 月1 日起,個人所得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 500 元提高到5 000 元,適用的新稅率表拉大了3%、10%、20% 三檔中低稅率的級距,個人所得稅第一步改革施行3 個月,減稅約1 000 億元,7 000 多萬納稅人的工薪所得無需再繳稅。
2019 年: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
2019 年,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預計全年減負2 萬億元,力度空前。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出臺、深化增值稅改革、降低社保費率……隨著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紅利密集落地,納稅人繳費人的獲得感不斷提升。
個稅紅包精準到手。作為稅收領域與普通民眾關系最為密切的稅種,個人所得稅直接關系億萬百姓的切身利益,改革聚焦民生領域,緊扣百姓訴求。改革分兩步實施:第一步,2018 年10 月1 日到2018 年12 月31 日,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3 500 元提高到5 000 元;第二步,2019 年1 月1 日,新增加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 項專項附加扣除。
從2018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6 月30 日,個人所得稅兩步改革疊加減稅3 077 億元,全國累計已有1.15 億人無需再繳納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
與其他減稅降費舉措主要在企業端發力不同,個稅改革直接惠及普通百姓的錢包。相比單純提高“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將更有效地推動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老有所養等民生目標,兼顧普惠性和特殊性,充分考慮了不同納稅人實際負擔狀況。
小微減稅不“小微”。小微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數量占比超過了90%,貢獻了全國80% 以上的就業,70% 以上的發明專利,60% 以上的GDP 和50% 以上的稅收。因此,對小微企業實施減稅降費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2019 年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對月銷售額10 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 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 萬元但不超過300 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在50% 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優惠。
一系列減稅降費大禮包,讓更多小微企業有了更多獲得感。2019 年上半年,共有3 315 萬戶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到增值稅免稅優惠,415 萬戶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到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2 379 萬戶納稅人享受到地方“六稅兩費”減征優惠政策。小微企業普惠性政策累計新增減稅1 164 億元。
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直擊了小微企業發展的痛點、難點,通過增加小微企業的免稅額度,擴大小微企業享受普惠性減稅的適用范圍,降低小微企業的稅負,有力地提振了市場信心。
增值稅改革持續深化。為支持實體經濟發展,2019 年4 月1 日起,國家將制造業等行業16% 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3%,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10%的增值稅稅率降至9%。
增值稅改革除了降低稅率這一主要措施,還有擴大抵扣、加計抵減、留抵退稅三項配套措施。國家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并把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額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增加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對主營業務為郵政、電信、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的納稅人,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與2018 年相比,2019 年是全面試行留抵退稅制度,不再區分行業,只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規定的條件,都可以申請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截至2019 年6 月底,增值稅改革減稅4 369 億元(其中調整增值稅稅率翹尾減稅1 184 億元,深化增值稅改革減稅3 185 億元),預計全年增值稅改革減稅規模將超過1 萬億元。
降低社會保險費率。2019 年5 月1 日起,《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正式實施。其中直接降低社保費率的措施主要有兩項:一是降低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從2019 年5 月1 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6% 的省份可降至16%。二是現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延期一年到2020 年的4 月30 日,也就是說失業保險繼續實施1%的總費率,工傷保險的費率是各地可繼續根據基金累計結余的情況來確定降低的幅度(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18 ~ 23 個月可下調20%,24 個月以上可下調50%)。
本次降費,尤其是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較大幅度地減輕企業社保繳費的負擔,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相較之前的20% 或者19% 的費率水平,一次性降低3 至4 個百分點,相當于降低1/5。而且這次調整不是階段性的、臨時性的,屬于長期性的制度安排。這顯示了中央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將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穩就業,促進高質量發展。
自5 月1 日實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以來,稅務部門將社保費降率工作納入減稅降費“大盤子”,協同人社、財政、醫保等部門持續加強政策宣傳解讀輔導工作,提供多樣化便利繳費渠道,推動企業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2019 年上半年降低社保費率政策成效顯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減少超過1 280 億元。
來源:《中國稅務》第10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