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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蔡巖紅
案發地點:江蘇省南京市案發緣由:南京海關接到線索稱,一個集裝箱密集進出口,有重大嫌疑
一個集裝箱、4臺機器,不法分子憑借這樣簡單的“道具”設置了一個“空手套白狼”瘋狂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迷局。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前往南京海關,獲悉這起案值高達6.9億元,涉嫌騙取出口退稅1.16億元的特大騙退稅案內幕。據了解,此案是近年來全國海關查獲的騙退稅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
集裝箱編號現玄機
2012年11月,南京海關從海關總署情報分析系統獲知,一個編號為TEMU3340838的集裝箱周轉過快,其承載的進口與出口貨物件數、毛重、凈重完全相同,且該集裝箱總是由同一貨輪從境內出口運抵香港后,再由該貨輪運回上海外港口岸,最后通過轉關方式運至南京新生圩口岸報關進口。
南京海關緝私警在隨后的調查中發現,2012年8月16日,該集裝箱裝載著江蘇省蘇舜集團有限公司的3臺印刷電路板測量檢測儀,從上海外港口岸出口至香港。7天后,該集裝箱從香港又原封不動地由南京凌航速測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新生圩口岸報關進口,不過,凌航公司進口申報的卻是自動光學檢測儀1臺,貨值11萬美元。如果出口和進口的貨物是相同的,那么通過“一出一進”的倒騰,明顯存在少報數量、偽報稅號及低報價格重大嫌疑,難道僅此而已嗎?
抽絲剝繭破解疑云
帶著疑問,緝私警察對近年來蘇舜公司和凌航公司進出口數據進行了逐一比對,驚人的一幕出現了:蘇舜公司出口到香港的印刷電路板測量檢驗儀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由凌航公司從南京口岸進口回來,并且出口與進口的集裝箱號碼、貨物件數、毛重、凈重都一樣,只是報關進出口貨物名稱不一樣、價格差異巨大。
蘇、凌兩家公司到底有著怎樣的關聯?實際貨主又是誰?為此,緝私警察對蘇、凌兩公司展開了進一步調查。從表面看,兩家公司并沒有業務往來,工作人員也沒有互相交叉,調查陷入僵局。
緝私警又變換思路,轉向對蘇、凌兩家貨代公司的業務往來對象進行甄別。最終,江蘇納泰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進入緝私警察的視野。經查,蘇、凌兩家的貨代公司都接受了納泰公司的業務委托,而所委托的業務恰恰就是蘇舜公司出口和凌航公司進口業務,也就是說“一出一進”的貨物都是由納泰公司代理操作的。
緝私警察通過對納泰公司進一步深入追蹤,發現出口貨物的實際貨主是南京協力電子科技公司有限公司,而進口貨主凌航公司則是協力公司的下屬單位,也就是說出口貨物和進口貨物的實際貨主均是協力公司。
真相逐漸浮出水面。經調查,協力公司陸某、蘇舜公司李某、納泰公司沈某等合謀,由協力公司先將“道具機器”出售給蘇舜公司,蘇舜公司作為表面貨主,將專門用作騙取出口退稅的“道具機器”以高價向海關申報,從上海出口至香港;隨后凌航公司再作為貨主,以較低的價格將之前出口至香港的“道具機器”從香港買回再運至南京新生圩海關報關進口,同時由協力公司或其他公司向蘇舜公司開具國內銷售增值稅票用于出口退稅,再由蘇舜公司辦理退稅手續,以此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獲取暴利。
多種手法瘋狂作案
據南京海關緝私局局長錢英培介紹,此案引起了海關總署、公安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高度關注,三部門就此案召開專題聯席會議,明確此案由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掛牌督辦。
2013年11月28日,南京海關緝私局對該案立案偵查,并展開抓捕行動。當天,緝私警一舉抓獲全部13名犯罪嫌疑人,查扣了大量書證和電子證據,隨后又配合南京市國稅局對虛開發票給協力公司的兩名涉案人員進行抓捕。
經查,協力公司早在2009年就把其銷售到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和臺灣地區的設備以高報出口價格方式騙取退稅,共涉及出口貨物價值1.58億元人民幣,涉嫌騙取出口退稅2600萬元人民幣。
在嘗到騙取出口退稅甜頭后,協力公司陸某讓其妻子劉某在臺灣注冊成立瑪尼亞公司,作為進口設備的境外賣方。2011年3月到7月間,協力公司將“道具機器”從上海發往臺灣后,在碼頭堆場更換集裝箱,在暫放一段時間后再進口回南京,騙取國家出口退稅。
屢屢得手后,涉案團伙為了縮短流轉時間、節省費用,協力公司又在香港注冊成立了香港協力公司,將目的地變為香港。從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協力公司將“道具機器”直接采用從上海出口到香港“短期境外游”方式,在不更換原集裝箱的情況下將貨物再運回南京進口申報,瘋狂騙退稅。
“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協力公司準備了4臺沒有核心部件的印刷電路板測量檢驗儀,作為‘道具機器’,單獨存放于倉庫內,并安排專人負責收發。‘道具機器’每次出口時會重新更換包裝,如此反復循環進出口使用。”南京海關緝私局情報處處長萬強告訴記者。2011年3月至2013年11月,犯罪團伙僅用這4臺“道具機器”循環進出口,就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達9000萬元。
據悉,通過此案,江蘇省國稅局還牽出了三百多家公司涉嫌為協力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行為,涉案金額達9.8億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地方公安機關作進一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