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投資者應清醒認識垃圾股風險
時間: 2013-03-01 09:16:23 來源: 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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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李光磊報道 證監會今日召開新聞通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廣大投資者和市場各方應客觀全面地認識上市公司退市現象,對炒垃圾股的風險和危害要有清醒的認識。
本報北京2月28日訊 記者李光磊報道 證監會今日召開新聞通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廣大投資者和市場各方應客觀全面地認識上市公司退市現象,對炒垃圾股的風險和危害要有清醒的認識。
該負責人表示,隨著新退市制度的全面實施,退市標準將趨于嚴格,上市公司退市現象必將越來越常態化,投資者必須要有充分的風險意識。例如,2月8日恢復上市的首批12家公司,在其恢復上市之后將會適用凈資產、營業收入等新的退市指標,若其基本面無實質性改善,就很容易觸及這些退市指標,公司就將再次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此外,如果這些公司未能完全達到恢復上市所附帶的條件或者在其所提供的恢復上市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信息,公司也有可能將被交易所終止交易。
該負責人還表示,證監會一直在積極推動立法、司法部門逐步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和賠償機制,正在抓緊籌備成立專門機構,通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獲得股東資格并參與公司治理、行使股東權利、提起民事訴訟等,不斷強化投資者權益救濟機制。
據了解,上市公司退市后將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范疇,因此,退市公司在退市后新進行的并購重組,將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相關監管規定進行。證監會于去年9月發布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其中對非上市公眾公司實施并購重組行為作出了一系列原則性規定,具體實施規則尚未出臺,因此,證監會將盡快制定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股票發行等業務規則,對退市制度進行后續完善。
同時,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階段,創業板部將研究根據創業板企業特點,創新發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創業板特點的“小額、快速、靈活”的發行融資制度,以同等規模資金支持更多中小企業發行上市,多渠道抑制非理性定價和炒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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