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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有關補充措施》(即“新十條”)
一、為加快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對金融機構向經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中的中小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發放的信用貸款(含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貸款本金損失的風險補償比例提高至70%。
自2010年我市實施“科技小巨人”發展計劃以來,科技型企業已達7萬家,“小巨人”企業達到3430家,高新技術企業1688家,對于培育創新驅動力和新的經濟增長動能發揮了重要作用。近期,市委、市政府又印發了《關于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級版的若干意見》。但從貸款情況來看,截至三季度末,全市有存量貸款的科技型企業僅為4728戶,占全部科技型企業的比重僅為6.8%,有超過6.5萬家企業沒有貸款;全市今年新獲得貸款支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共533戶,僅占全部高新技術企業戶數的31.6%;今年新獲得貸款支持的科技小巨人企業共1018戶,也僅占全部科技小巨人企業戶數的29.7%。這些數據說明,當前天津市的科技型企業有存量貸款的企業數量不多,還有很大的挖掘空間,科技型企業的發展潛力很大,需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同時,這些科技小巨人企業絕大部分是輕資產企業,抵押擔保不足,需要以差別化風險補償政策進一步引導金融機構對科技小巨人企業給予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支持??紤]到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質押不同于一般權屬,具有信用貸款性質,知識產權局也多次建議將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視同信用貸款。綜合以上因素,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小巨人的信用貸款補償比例提高到70%。
二、為落實國家促進外貿穩增長工作部署,對金融機構向出口型外貿中小企業發放的信用貸款(含出口信保融資、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貸款、訂單融資、應收賬款融資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貸款本金損失的風險補償比例提高至70%。
今年以來,天津市外貿經濟形勢復雜嚴峻,進出口貿易總額負增長趨勢明顯,同比下降幅度不斷擴大,特別是出口型貿易企業的發展嚴重受阻,對全市經濟的增長貢獻逐步降低。從融資服務上看,需要對出口型外貿企業給予定向信貸扶持。同時,全市金融機構也呼吁將“出口信保融資”、“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貸款”、“訂單融資”和“應收賬款融資”視同信用貸款。這些貸款產品沒有額外增加外貿企業實物押品負擔,具有信用貸款功能性質。綜合以上因素,對這類貸款補償比例提高到70%。
三、為建立以農村信貸扶持和風險補償機制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配套政策體系,對各合作金融機構向涉農中小微企業發放的信用貸款(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抵質押貸款),貸款本金損失的風險補償比例提高至70%。
中央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要求完善農村信貸損失補償機制,探索建立地方財政出資的涉農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去年3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等確權登記和抵押融資工作的意見》(津政辦發〔2014〕27號),對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等抵押融資工作做出了部署,市部分農業區縣已有序開展試點,區縣對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等抵質押融資規模的呼聲也很高。在區縣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等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本著先易后難、由點帶面、服務“三農”的原則,穩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等抵押貸款工作,有利于加快盤活農村資源資產,有利于引導金融機構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特點,加強金融產品創新,優化貸款審核程序,提高貸款審核效率,解決“三農”融資難題,進一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活力。所以,將此納入70%的風險補償政策范疇。
四、利用“銀稅互動”助力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金融機構依企業納稅信用信息開發金融創新產品。按營業稅與增值稅納稅合計額給予4倍以上的信用貸款支持并循環授信;按所得稅納稅額給予6倍以上的信用貸款支持并循環授信;單戶信用貸款不低于50萬元。
7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與銀監會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的通知》(稅總發〔2015〕96號)。稅務部門、銀監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共享小微企業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核心目的是解決小微企業信貸融資中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小微企業融資的可獲得性,同時也促進小微企業依法誠信納稅。經廣泛聽取金融機構意見,普遍認為依托中小微企業納稅信息放寬準入條件、簡化審貸程序、降低利率水平,尤其是對輕資產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一定放大倍數的信用貸款并循環授信,且可操作、可執行。因此,“新十條”對金融機構要求按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額的4倍、所得稅額的6倍給企業授信。同時,為分散風險、降低金融機構戶均貸款額、擴大貸款覆蓋面,對于基于納稅額一定倍數的單戶信用貸款下限設定為不低于50萬元。
五、明確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時點。合作金融機構持生效的法院判決書、生效的仲裁文書、生效的調解文書以及進入法院執行程序的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之一即可提出風險補償申請。
從數據看,由于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和銀行均面臨轉型壓力,銀行業普遍面臨不良貸款額和不良率“雙升”的不利局面,加之盡職免責難以實質落實、合意貸款規模約束偏緊、不良貸款核銷困難且法院審理周期長等因素,銀行機構普遍感到調配資源加大投放的能力受限,建議適度前移風險補償時點。11月8日,市財政局向興國書記報送了《關于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運行情況的調研報告》,也反映了補償時點較靠后,建議將風險補償時點前移。綜合考慮債權糾紛解決途徑,上述四類生效文書已經從司法第三方確認了金融債權的法律地位,具備了風險補償審核的基礎條件,尤其是仲裁、調解、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是對訴訟方式的補充,存在補償時點由終審判決前移的可能性,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合作金融機構的工作積極性,且有利于節約審判資源。
六、各區縣政府可結合本區域產業、行業、園區發展規劃,出資設立區域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用于企業償債過橋、風險緩釋和提前補償。
今年以來,在“一助兩促”工作中,各區縣不斷總結經驗、創新招法,其中一項就是按照各自的資源稟賦、財政條件和重點支持的產業,設立區級、園區或街鎮資金池,收到很好效果。有的區縣利用資金池對于暫時還款困難企業,給予墊資支持,與金融機構同向發力,維護企業正常信用不降級,與企業共渡難關;有的區縣對貸款到期新貸款還未到位的企業利用資金池給予過橋資金支持,確保企業資金鏈不斷裂。有的區縣利用資金池承諾對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給予先期補償,激勵金融機構增強信心,敢放貸、多放貸。為更好做好“一助兩促”工作,確保明年全市中小微企業貸款再增30%,這些做法需要以制度形式予以鼓勵、形成制度推廣。
七、建立年度獎勵激勵機制。每年對在中小微企業金融支持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金融管理和監管部門各給予100萬元獎勵,資金來源為市發展改革委服務業專項;對全年新增信貸投放全市前10位的金融機構和對中小微企業全年累計信貸投放相對較多的10家金融機構(按大、中、小型機構分類擇優選取)給予通報表揚;對貸款累計投放金額前6位的區縣人民政府和有融資需求企業占注冊企業比重最高的6個區縣人民政府給予通報表揚。
當前,我市面臨“五大戰略”疊加歷史發展機遇,投資、消費、出口等各方面均要求持續擴大信貸規模,促進經濟增長、社會發展穩定和就業的充分。應充分調動金融管理、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和區縣政府進一步加大管理創新、監管創新、產品創新、服務創新、需求摸查的積極性、主動性,市政府決定建立目標責任制和獎勵激勵機制,對落實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較好的單位通報表揚,同時,對金融管理和監管部門給予一定激勵。
我們與市促惠上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了溝通,制訂了目標責任考核標準。12月15日全市“一助兩促”部署會已對2015年表現突出的區縣人民政府、合作金融機構和金融管理監管部門進行了表彰。
八、健全政府融資擔保體系。支持設立政府發起或引導的融資擔保公司,積極吸收其他資本參與,增強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信用擔保能力;鼓勵區縣做大做強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機構,建立健全擔保資本金動態補充機制。
去年12月,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主持召開全國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會上傳達克強總理作出的“要有針對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重要批示。今年8月,國務院又印發了《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加快發展的意見業》(國發〔2015〕43號),要求省級再擔保機構三年內基本實現全覆蓋。11月4日,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再次提出研究設立國家融資擔?;穑徑庑∥⑵髽I融資難題。從我市情況看,雖然各區縣普遍建立了政策性擔保機構,但擔保規模小、放大倍數低,主要一個原因是資源分散,沒有一個市級擔保實力強的機構。因此在市級層面要設立跨行業、跨服務區域、資金實力較強的擔保公司。
九、加強信用環境建設。建立維護金融債權打擊逃廢債工作制度,由市公安局牽頭,市金融局、市高法院、市市場監管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等部門實施。對惡意逃廢金融債務、通過關聯企業挪用信貸資金、財務數據造假等的不良貸款主體加大打擊力度,加快司法受理和審理時效,營造良好金融生態,切實維護區域金融安全穩定。
今年以來,在調研中發現,有些企業不講誠信,償債意愿不強,出現了拖債、逃債、抗債甚至“跑路”等不法問題,挫傷了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貸款融資的積極性,需要加大打擊和審理力度,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和信用環境。金融機構對此也有強烈反映,并一直呼吁全市應建立打擊逃廢債機制。為塑造良好的區域發展環境,增強金融機構支持天津發展信心,有必要設立維護金融債權打擊惡意逃廢債工作機制。
十、提高風險補償比例所涉及貸款為2015年12月1日后發放的貸款。對于補充措施未盡事宜仍按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修改天津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津政辦發〔2015〕59號)有關規定執行。
“新十條”政策出臺的背景
截至11月30日,全市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26440億元,同比增長15%,考慮政府債務置換還原后數據,比年初新增3110億元,同比多增920億元。年底前有望突破3300億元,這是天津歷史上繼2009年(3464億元)后第二新高。合作金融機構表內貸款與表外融資合計比年初新增5487億元,比去年全年超增1809億元。中小微企業表內貸款與表外融資合計比年初新增3029.25億元,同比增長31%,其中,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長46%,高于全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30多個百分點。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全市企業貸款余額的58%、增量占全市企業貸款新增量68%。全市企業信用貸款余額4297億元,比年初新增504億元,同比多增230億元,同比增長23%。其中,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同比增長45%,高于去年同期33個百分點。全市企業信用貸款新增額的88%均投向了中小微企業。全市合作金融機構累計在金融局備案的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共12萬筆、9500億元,比去年全年超增65000筆、2500億元。其中,首筆貸款36000筆、 2600億元;信用貸款29000筆、1600億元。在經濟下行的大環境下能取得此番成績,是風險補償機制政策引導和“一助兩促”活動強力推動的結果。
這項機制的成效主要得益于三點:一是補償機制的設計極大地激發了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的積極性,許多銀行對中小微企業專門創新了產品、簡化了審貸流程、增加了規模、配備專門人員服務。二是市委、市政府堅持周例會、旬調度、月排名、季點評制度。市發改委與市金融局每周碰頭,段春華、閻慶民兩位市領導每十天召開一次旬調度會,對64家合作金融機構信貸投放情況每月排名,黃興國書記每季出席點評會。三是市金融局、市發改委切實發揮兩個辦公室作用,一頭推動金融機構,一頭推動區縣,金融機構和區縣在摸清企業融資需求、促進銀企對接等工作上下了很大功夫,是各方力量拼的結果、干的結果。
按照黃興國書記關于進一步優化此項機制的指示,為明年更好引導金融機構精準發力,更好服務全市重點領域和產業,結合這項機制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市金融局從10月份起開始起草《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有關補充措施》(簡稱“新十條”)。成稿過程中,黃興國書記、段春華常務副市長、閻慶民副市長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或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為政策措施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出了指導要求。
市金融局按照市領導指示就“新十條”政策內容先后征求了四輪意見:第一輪以座談會形式征詢了濱海新區、環城四區和5家金融機構的意見;第二輪征求了16個區縣和25家金融機構的意見;第三輪是在11月16日旬調度會征求了35家與會單位的意見;第四輪是按照黃興國書記“深入聽取各方面意見”的批示精神,征求了包括工、農、中、建在內的9家總行、 370余家支行、240多戶企業以及商務委、國稅局、地稅局、公安局四個部門的意見。從征求意見情況看,絕大多數單位對“新十條”積極認可,沒有提出更多意見。每輪征求意見后,市金融局對“新十條”都進行了認真修改,能吸收的都盡量吸收,特別是根據第四輪征求意見,我們對政策措施進一步修改完善。如:吸收采納了建立以農村信貸扶持和風險補償機制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配套政策支撐體系、鼓勵各區縣結合自身發展需要建立資金池,用于企業償債過橋,風險緩釋和提前補償等意見。有些意見,如: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土儲貸款納入補償、補償比例提高至100%等,因這不符合支持實體企業和風險分擔制度的初衷,所以未予采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