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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昨日獲悉,繼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之后,上海近期正式建立小型微型企業專項信貸風險補償資金,來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
上海銀監局相關負責人還在昨日舉行的上海市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工作會議上透露,有關方面正在研究落實相關政策,以完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核銷程序。
據了解,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金融辦和上海銀監局日前聯合制定發布了《上海市小型微型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辦法》(下稱《辦法》),明確提出由市與區縣兩級財政建立小型微型企業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對上海市各有關商業銀行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發放貸款所發生的超過一定比例的不良貸款凈損失,由滬商業銀行信貸風險補償財政專項資金給予相應的風險損失補償。
具體來說,就是不良貸款率在3%以內的,凈損失由商業銀行自行承擔;不良貸款率超過3%的部分,由上海市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承擔1個百分點內的不良貸款凈損失。
《辦法》還明確,可由商業銀行先行選取一個或若干個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特點的、具有一定總量規模的信貸品種參與信貸風險補償試點(下稱“試點貸款”)。而《辦法》所稱的小型微型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對象為:自2012年1月1日起3年內,各商業銀行向上海市各區縣小型微型企業發放的“試點貸款”本金。
此前,由上海市財政局、金融辦、科委聯合制定的《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暫行辦法》也提出,當各商業銀行在“張江、紫竹、楊浦”等區域內發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年末不良率超過3%時,對超過3%且小于5%(含)的部分不良貸款處置所發生的實際損失,在相關商業銀行實施盡職追償的前提下,由市和區縣兩級政府補償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