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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貸風險管理
10月27日晚間,寧波銀保監局連續公布26張罰單,對轄內10家銀行所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國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和村鎮銀行均在處罰行列,合計處罰金額達1215萬元。
從處罰的緣由來看,涉及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信貸管理不規范、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以及貸款流入房地產市場等等。同時,有14名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責任人一并受罰。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來,寧波銀保監局就已經針對貸款管理不審慎、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等行為對多家銀行開出百萬級別罰單。其中,浙江民泰商業銀行寧波分行被罰205萬;中行寧波分行也領罰百萬。

具體來看,郵儲銀行寧波分行涉及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代理銷售行為不規范兩項行為,被處罰款45萬元。
平安銀行因貸款資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貸搭售、對房地產開發貸及預售資金監管不力,被處罰款100萬;平安銀行寧波分行因員工行為管理薄弱、貸款調查審查不盡職、借貸搭售、貸款資金用途管控不到位、信用證貿易背景審核不嚴,被處罰款160萬元。民生銀行寧波分行因代銷業務管理不規范,被處罰款25萬元。
寧波銀行因授信業務未履行關系人回避制度、貸后管理不到位,被罰30萬;溫州銀行寧波分行因虛增存款、貸款“三查”不到位、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被罰145萬。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寧波銀保監局將金額最大的一張罰單開給了寧波通商銀行,該行因涉及違規發放項目貸款、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和期貨市場、變相提高三農融資成本等十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360萬元。公開資料顯示,寧波通商銀行是國內首家由外資銀行成功重組改制的城市商業銀行,其前身為1993年由印尼金光集團控股的寧波國際銀行。
此外,寧波東海銀行因涉及信貸管理不規范、違規開展理財業務等七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款190萬。寧波奉化農商銀行、象山縣農信聯社和象山國民村鎮銀行也因信貸管理方面的問題,合計被處罰款160萬。
風險分析 1.貸款資金流入房市
貸后管理人員未跟蹤貸款資金流向,導致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部分資金流向股市、房市等領域。造成銀行信貸資金脫離用途監管,存在銀行貸款被騙取資金、借款人違規挪用銀行資金等風險。
2.抵押物調查未盡職
貸前調查作為第二還款來源,抵質押物調查對銀行防范信用風險約束借款人按時按約還貸起到積極作用。銀行工作人員未盡職對抵質押物展開盡職調查導致擔保落空或者折損抵押物的變現能力。
3.員工代理銷售行為不規范
員工私自銷售非本行發行、代銷的投資理財類產品,或歸集過渡客戶資金等,一旦投資理財有損失或未實現預期的收益,容易引起糾紛,員工的私自銷售行為會被客戶理解為職務行為,從而追究銀行的責任,給銀行帶來資金、聲譽、法律等多方面風險。同時,此類違規銷售行為存在組織、參與非法集資的風險隱患。
風險防范 1.加強貸款資金流向跟蹤
嚴格執行貸款受托支付管理規定,對達到受托支付金額標準的貸款必須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加強貸款資金流向跟蹤,嚴防貸款資金流入房市或被違規使用,對采用受托支付的,應詳細記錄資金流向,對采用自主支付的,應及時收妥借款人提供的所購商品、服務發票、收據和貸款資金使用證明材料,核實原件留存復印件。
2.對抵質押物進行充分調查
在貸前對抵質押物進行充分調查,查明抵質押物現狀,是否有出租、查封等權利瑕疵。在辦理抵質押登記時,應向建設(房地產)等主管部門查詢抵押物是否存在租賃備案登記、查封等事宜。對抵押物上門雙人核實,核實抵質押的真實狀況與權利證書是否一致。貸前對抵押物進行實地調查時,應充分查明抵押物現狀,并通過拍照或攝像等適當方式固定證據,作為信貸檔案資料歸檔保管。
3.防范員工代理銷售違規
向客戶加強宣傳,及時做好欺詐風險提示,充分披露產品信息,提醒客戶正確識別銀行理財產品與飛單的區別。關注客戶支取錢款的用途;嚴把合作方和產品關。嚴格落實理財產品銷售“專區”、“雙錄”、“三公示”要求。向客戶作風險提示,告知客戶只有在營業網點個人產品信息查詢平臺上收錄的產品才合法有效。開展理財銷售人員的客戶端IP地址排查。落實“雙錄”要求,將銷售人員、銷售區域、銷售設備與“雙錄”要求銜接。用科技手段將嚴禁事項置于辦公電腦桌面,實現嚴禁事項教育“天天見”。定期組織營業場所全域錄音錄像抽查,排查飛單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