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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兩任董事長落馬 據中國檢察網5月8日消息,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吉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0年5月7日,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寶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根據公開的履歷,張寶祥,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吉林柳河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2月,任長春市工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1998年8月,任長春市工商局寬城分局黨委書記、局長;2000年12月,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事長;2002年6月,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2006年1月,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行長; 2006年8月,任長春市南關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2006年11月,任長春市南關區委副書記、區長;2008年12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委書記;2013年3月,任吉林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僑務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2014年7月,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2019年11月,免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去年11月18日,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稱,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吉林銀行此前還有董事長田學仁也因為貪污受賄落馬。 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田學仁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田學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北京市一中院經審理查明:1995年至2011年間,田學仁在擔任長春市委副書記、吉林市委書記、吉林省委常委、廷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吉林省常務副省長、吉林銀行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取貸款、承攬業務、晉升職務等事項上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吉林天河藥業有限公司、時任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緝私隊隊長的徐為民等10個單位或個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919萬余元。 “工行系”行長火速接棒 就在張寶祥被查之后僅一天,吉林銀行行長火速接棒董事長之位。 11月20日,吉林銀保監局網站發布任職資格批復顯示,核準陳宇龍吉林銀行董事長任職資格,批復時間為2019年11月19日。接任吉林銀行董事長之前,陳宇龍為吉林銀行行長。 公開資料顯示,陳宇龍出生于1973年7月,1994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位,高級經濟師,曾在工商銀行任職多年,自1995年畢業之后便加入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工作,歷任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國際業務部計劃科外匯調撥員、綜合員;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營業部康平街支行信貸員、副科級客戶經理 ;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營業部工商信貸處信貸員、辦公室秘書科科員、營業部辦公室秘書科科長;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營業部公司業務處副處長;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國際業務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處長;工商銀行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行長(正處級)(其間:2007.08--2008.05美國伊利諾伊大學海外研修培訓);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工銀亞洲總經理助理兼營運總監;工銀亞洲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監(省行副行級);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 2016年9月,陳宇龍作別老東家工行,履新東北亞國際金融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黨委副書記,僅兩個月之后,又擔任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黨委副書記。直到2018年2月,擔任吉林銀行行長、黨委副書記,2019年11月擔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 原副行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年7月,據吉林省紀委監委公告顯示,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安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安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安排工作;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和錢色交易、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安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吉林省紀委監委認為:“王安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黨性原則全無,背棄入黨初心,同黨離心離德,經濟上貪婪成性,收受巨額財物,與私營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生活上腐化墮落,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王安華生于1961年10月,遼寧海城人,大專文化,高級經濟師。從2007年10月起,王安華擔任吉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而在成為吉林銀行副行長之前,王安華曾經在工商銀行以及遼源市城市信用社任職。 王安華從1999年6月起,任工商銀行遼源分行副行長;2004年1月,任工商銀行遼源分行行長;2005年5月,任工商銀行四平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07年6月,任遼源市城市信用社黨委書記、董事長。 據吉林銀行2019年年報顯示,該行的不良貸款率達到4.31% ,不但逼近監管方5%以下標準值的要求,而且已經高于銀保監會披露的2019年四個季度城商行不良貸款率2.245%的平均值。在另一監管指標“撥備覆蓋率”上,連續兩年低于150%的標準值,未能達標。 官網與2019年年報共同顯示,吉林銀行是2007年10月在原長春市商業銀行基礎上重組設立的,但該行歷史可追溯至1998年。目前,在吉林省內9個市州和大連、沈陽,吉林銀行擁有11家分行、1家分行級專營機構、89家一級支行,并發起設立10家村鎮銀行、1家貸款公司,參股一汽汽車金融公司和鞍山銀行。截至2019年末,吉林銀行在冊員工共有1.0115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