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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1年年底至今,一年半的時間,在北京秦城監獄,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似乎已經習慣了這里的生活。他將繼續于此生活十幾年甚至更長時間。
2013年5月3日,黃勝因受賄1223萬余元,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黃勝的第一辯護人為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秉志。目前,黃勝的上訴法定期已止,他并未提起上訴。
縱觀黃勝受賄案,跨越13年,61次非法收受財物,21家單位(和個人)牽扯其中。再拆解近兩年先后落網的山東德州市原市長助理張如廷、德州市財務局原副局長王德才、德州市駐京辦原主任白寒冰等案件,一張多重利益盤錯的權力與資本結合的政商勾結網絡昭然若揭。而更突出的特點還在于,黃勝的身邊人,其妻嚴茜子、其子黃嚴、其弟黃旭東幾乎全部陷入該案。
據知情人透露,黃勝在庭審中反復重申的問題是:自己并非惡意受賄和斂財。其辯護人也就此辯稱,黃勝的受賄行為并未給國家、社會造成嚴重損失,其有多次主動拒賄和退賄的行為。但這并未被法院所采信。
黃勝亦如其他受賄案件當事人一樣寫下悔過書,但其在民眾對公權力信賴度上的傷害,已無法挽回。其悔過內容,或許只能作為在秦城監獄與其他“同道者”的談資。
早期口碑頗佳
1954年9月出生于山東省濰坊市的黃勝,已近耳順之年。1984年,黃勝從山東曲阜師范學院調任山東省委辦公廳,其30歲方始從政的履歷并未被外界看好。
知情人表示,黃勝當時對工作踏實認真肯干,受到領導和周圍同事的認可。其在山東省委辦公廳工作10年間,從一般的秘書工作,穩扎穩打地升至辦公廳副主任和省政府副秘書長。
1994年的轉折,為黃勝之后仕途升遷打下基礎。這一年,黃勝到德州掛職地委副書記。第二年,他成為代市長。第三年,即1996年他當選德州市市長。又過5年,黃勝出任德州市委書記,真正主政一方。
在黃勝初任德州市市長時,口碑頗佳。據《法制日報》報道,一位接近黃勝的知情人表示,他工作嚴格,“事無巨細都要親力親為”,甚至某小區附近供熱系統的泵站出了故障,他都要趕到現場指導維修。其辦事邏輯也很清晰,對于各縣縣長和各局局長匯報的問題,從不推三阻四、含糊解決。
彼時,黃勝之妻嚴茜子亦是一個“賢內助”。據上述報道,嚴茜子是一個純粹搞學問的人,在隨黃勝來德州之前,一直在齊魯書社從事編輯工作。
當時德州市新華書店的一名領導為了能和黃勝攀上關系,曾口頭承諾讓嚴茜子在德州新華書店擔任副經理職務,但被黃勝夫婦拒絕。嚴茜子當時對該領導說:“我只會編書,我當不了官。”
蛻變的第一步
《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在德州采訪過程中,很多熟知黃勝的人,都提出了一個疑問:他從什么時候蛻變的?又是因為何事何人改變的?
對黃勝從政觀念潛移默化施加影響的人,叫白寒冰。讓黃勝走進泥潭第一步的事情是,協調免除德州市德城區羅莊村50畝土地815萬元的出讓金。時間節點是1998年的下半年。彼時,黃勝已正式出任德州市市長兩年有余。
白寒冰,德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德州市駐北京辦事處原主任、德州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當時,白寒冰為了拿到并免除上述土地的出讓金,找到黃勝。黃勝隨后給當地國土資源部門領導批示,“出讓金問題望關照處理”,此問題得以解決。
直到近4年后的2002年3、4月份,黃勝方在北京一家酒店,收下了自己從政以來白寒冰給予的第一筆賄款,2000美元。
這之后,2003年,黃勝安排德州市原常務副市長苗仲華協調,德州大酒店15%的國有股全部退出。2006年,黃勝又安排苗仲華協調,德州大酒店綜合改造項目城市基礎設置配套費得以減免。德州大酒店在綜合改造過程中,其下屬企業德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近600萬元的價格取得德州大酒店地塊,后苗仲華在白寒冰遞交的報告上簽批相關意見,上述出讓金被返還給德州大酒店。
知情人表示,這期間,黃勝一發不可收拾,先后收受白寒冰給予的3萬元購物卡、兒子黃嚴出國費用1萬英鎊,以及侄子上北師大附中的8萬擇校費等總計33萬余元的財物。
據了解,目前白寒冰因涉嫌貪污、受賄、行賄3300余萬元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逐漸的,在德州甚至更廣的范圍內,黃勝被加上了“黃三億”、“黃十三億”的叫法。
而就在黃勝漸入泥潭的時候,2007年,其被提拔為山東省副省長,分管教育、文化、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體育、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等工作。對此,外界評價頗多,有人質疑為帶病提拔,也有人認為是調虎離山。
皇明上市幾度擱淺
5月14日,皇明太陽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皇明公司”)董事長黃鳴[微博]對外宣稱,該公司將于2013年暫停登陸A股的工作,或于2014年重啟。這是自其2007年計劃入市以來,再次擱淺。
黃鳴解釋說,阻礙皇明公司上市的是“非經營性資產過重”這條,不符合證監會要求。但此前,皇明公司上市計劃被幾度擱淺的原因,外界質疑為受到黃勝案件牽連。
外界的質疑并非沒有根據,據了解,黃鳴在不同場合曾強調,黃勝是皇明公司的恩人,應當講究知恩圖報,犯了罪的也是人,都有自己的感情和尊嚴。
事實上,黃鳴與黃勝過從甚密。
2008年夏天,已經升任山東省副省長的黃勝,在濟南金雞嶺別墅區的家中收受了黃鳴給予的30萬人民幣。但3年后,2011年9月,與黃勝有緊密關系的人相繼被調查,因此,嚴茜子從黃勝弟弟黃進處拿了30萬元,退還給黃鳴。嚴茜子為此給黃鳴打了一張欠條,“茲借款叁拾萬元,日后一定奉還。”但時間被提前到了2008年8月16日。
這一交易的背景是:
2006年,皇明公司下屬企業山東溫屏節能玻璃有限公司曾參與德州交通局辦公大樓玻璃窗工程的招標,請黃勝出面推薦使用該公司產品,后做成業務。
2009年,皇明公司準備將下屬的職業中專升格為“中國可再生能源大學”,經黃勝協調,山東教育廳對其進行了考察,但因該校不符合條件,未能升格。
黃勝與楊維星的權錢交易
黃勝手中權力與資本的勾結,還體現在與山東德州百貨大樓(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德百集團”)的關系上。
1993年,山東省德州市百貨大樓迎來一名新的總經理楊維星,在其接手后將德百集團打造成“全國百貨零售業百強企業、山東省十強商貿流通企業、山東省人民政府重點培植的十五家大集團之一”,下屬企業包括德州百貨大樓、澳德樂時代廣場、天衢購物中心等。德百集團的發展也讓這名商人美譽加身:“齊魯驕子、商界英豪”、“省優秀青年企業家”等。德百集團迎來30周年生日之際,楊維星這個名字沒能再和榮譽沾邊,而是從另一角度詮釋了這些榮譽背后的財富聚斂圖示。
2004年到2005年間,德百集團百貨大樓拆遷建設。彼時,德州金益德房地產綜合經營開發有限公司亦拿下了百貨大樓附近的地塊,籌建“德州大世界”。二者地塊相鄰,德州大世界的建成必然形成與百貨大樓的直接競爭。楊維星找到黃勝,希望其能幫忙協調。隨后,根據黃勝的要求,德州市政府重新調整了城市規劃和土地用途,強制收回該地塊,改建為和諧園綠地公園,金益德公司無奈退出。
2004年,楊維星找黃勝協調德百公司天衢購物中心開工建設及規費減免事宜。經黃勝批示,天衢購物中心在沒有變更土地使用權性質的情況下開工建設,僅繳納60萬元配套費。2007年,德百公司興建澳德樂時代廣場,同樣經黃勝協調,減免了相關規費,還在2009年協助解決了澳德樂時代廣場電影院營業執照的辦理事宜。作為回報,2004年上半年,楊維星為黃勝之弟黃旭東的眼科醫院支付了280萬元的設備資金。這筆款項由德百集團支付,并在2006年底至2007年初期間通過其他票據沖抵,楊維星將支付憑證帶至黃勝辦公室,表示不用歸還,撕毀了相關憑據。
2004年夏天,楊維星為黃勝支付230余萬元在青島購置一套臨海房子,并于2007年夏天將鑰匙交付于黃勝。2009年1月,征得黃勝同意后,楊維星將房產辦至其弟楊維春名下,并將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一并交給了黃勝。
2011年6、7月份,聽聞“風聲”后,黃勝安排黃旭東將280萬元還給了楊維星。當年8、9月份,也通過黃旭東把臨海房同樣退還。
此外,2007年中秋節,黃勝在省政府辦公室收受楊維星送來的5萬元現金;2008年夏天,黃勝同樣在省政府辦公室收受楊維星送來的30萬元現金;2010年黃勝在濟南市人大代表宿舍收受楊維星現金5萬元。
官商勾結網
除了皇明公司與德百集團外,黃勝受賄案還涉及其他十家企業,包括國科(齊河)投資有限公司、山東泰山體育產業集團、古貝春集團、大同宏業投資有限公司、濟南善智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山東萊鋼永峰鋼鐵有限公司、中澳控股集團、中天建設集團山東分公司、山東黑馬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德州科技職業學院等,關聯關系主要指向項目審批、職務晉升、減免出讓金等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黃勝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結果,與同類案件相比,已屬于輕判。其上述受賄行為總計受賄款達到1223萬余元。
但據本報記者了解,黃勝案發前,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實際掌握的受賄款只有148萬余元,其他1000余萬元均為其主動交代,這也是他得以輕判的主要原因。
黃勝簡介
黃勝(1954.9-),男,漢族,山東威海人,大學學歷。1975年5月入黨。曾在曲阜師范學院學習并擔任學院團組織領導,2007年3月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2009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一屆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副主任。2012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3年4月8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2013年5月3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對黃勝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黃勝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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