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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審計署網站、中國新聞網

6月29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小新(cns2012)將審計署網站公布的相關內容進行了梳理,關于這1.51億元扶貧資金哪兒去了的問題,干貨都在這了!
劉家義介紹扶貧資金審計情況時稱,審計了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重點抽查了17個省的40個縣。這40個縣2013年至2015年收到財政扶貧資金109.98億元,審計了50.13億元(占45%),涉及364個鄉鎮、1794個行政村和3046個項目。
劉家義表示,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三個方面:一是部分資金分配未充分考慮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情況;二是有1.51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違規使用;三是有8.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或損失浪費。

審計發現,1.51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違規使用。29個縣的59個單位和28名個人通過偽造合同、編造到戶補貼發放表、重復申報、假發票入賬等,虛報冒領或騙取套取扶貧資金5573.13萬元;14個縣的財政、扶貧等部門和鄉鎮政府、村委會等違規將6091.35萬元用于平衡預算、市政建設、賓館改造等非扶貧領域;17個縣的25個單位將2194.78萬元用于彌補業務經費和發放福利等;7個單位在扶貧工作中違規收取項目推廣費等1249.36萬元,主要用于彌補經費。
由于統籌整合不到位等,抽查的貧困縣每年收到上級專項補助200多項,單個專項最少的僅4800元;抽查的50.13億元扶貧資金中,至2016年3月底有8.43億元(占17%)閑置超過1年,其中2.6億元閑置超過2年,最長逾15年;17個縣的29個扶貧項目建成后廢棄、閑置或未達預期效果,形成損失浪費2706.11萬元。

審計署相關負責人表示,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中產生這些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層面的原因也有管理層面的原因,一些問題的發生有客觀的因素,涉及多部門協調配合和制度的修訂,相關制度的健全和體制的完善需要有一個深化的過程。
總體上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扶貧資金投入渠道較為分散,統籌管理不夠,各環節缺乏有效溝通,對申報資料失實情況,缺乏有效的甄別和問責追責機制,為一些單位和個人動“歪腦筋”、打扶貧資金的主意提供了便利。
二是扶貧資金的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從實際情況看,扶貧資金的管理部門多、資金鏈條長、涉及面廣,一些問題主要向基層下沉。而對扶貧資金的監管,尤其是基層監管力量還比較薄弱,監管力量不足、合力不夠。
三是社會監督還未落到實處。個別基層干部鉆貧困群眾不熟悉相關政策的空子,利用職務之便克扣、挪用、侵占扶貧資金,或在資金分配、項目管理中優親厚友、以權謀私,社會影響惡劣,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公信力。
有關地方已追回資金1422.6萬元,收回閑置資金6981.59萬元。
對審計發現的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各地紀檢監察部門及時介入調查,切實加強執紀問責,已有22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理。審計署將繼續跟蹤后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
信息來源:審計署網站、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