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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票友君
來源:票友—票據圈兒那些事(ID:PIAOYOU_Bill)
票友君:近日上海清算聯合上海自貿區推出了重磅的“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這是在跨境人民幣賬戶建立以來,將要推出的重磅產品。
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系統的四大功能:個個 niu b
即將推出的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有幾大功能:
1)實現境內外機構能降境外人民幣一點接入到境內債券市場,實現境外人民幣的便利化投資;
細則明確:已開立自由貿易賬戶的區內機構、已開立自由貿易賬戶或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境外機構,可申請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指定或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資金結算賬戶,用于自貿區跨境債券業務的登記托管和清算結算。區內機構包括在自貿區內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產品、私募基金、非金融企業等;境外機構包括在境外注冊成立的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產品等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
2)實現境內外機構能面向海內外發行人民幣債券,未來可推向其他幣種債券;
3)實現了境內債券托管結算系統與海外各清算商的系統直連對接。這是啥意思?意思就是海外機構只要在與SHCL互認的清算所開了戶,就能直接買境內債券了...so niu b。好比,開了A股戶,直接能買美股...
4)更 niu b 的是沒有投資額度限制!!!
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系統的意義
1、使得上海成為境內人民幣的中樞,這是上海搶香港離岸人民幣飯碗的實質性一步;
2、使得上海成為國內與國際金融互通的重要實驗地。上海外匯交易中心有全球第三大的債券市場,有中國最大的金融市場,借助類似上海自貿區跨境債券業務,上海要出海;
3、這個業務走通了,以后上海自貿區能落地的金融業務將越來越多!
4、對票友們啥影響?
要是你在銀行,剛好是自貿區分行,那么你能承銷債啦、你能做代理結算商啦,你能提供的金融服務又高大上起來了....
如果你不是,還好,你可以通過這里融錢,出去闖世界....
當然問題還是有的:
1)法律問題,如破產了、不還債了如何處理等
2)評級如何要求,國內評級機構的東西真沒法看
3)稅務上的問題....最近又營改增了....利息稅...
相關業務細則: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區跨境債券業務登記托管、清算結算業務指南
投資人參與方式
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可參與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
1.已設立自貿區分賬核算單元并經過驗收的境內機構;
2.已開立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的境內、外機構;
3.已開立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NRA賬戶)的境外機構。
4.其他符合條件的境外合資格機構等。
其中,境內機構是指境內各政策性銀行、存款類金融機構、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類金融機構、保險類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和非法人類產品等;
境外機構是指各QFII、RQFII、境外三類機構、其他合資格境外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產品等。
符合上述條件的境內、外機構,可申請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直接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境外機構也可通過結算代理人或國際合作托管機構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
(一)直接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
符合上述條件的境內、外投資人,可申請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指定或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資金結算賬戶,并通過與上海清算所建立聯網或其他方式自行辦理結算,直接參與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
1.開立債券賬戶
直接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的境內、外投資人,應向上海清算所提交以下開戶材料:
(1)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開立申請表(直接結算成員)
(2)已開立跨境資金賬戶(FT賬戶)、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NRA賬戶)的證明,或通過分賬核算單元驗收的證明復印件;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基本信息表;
(4)結算業務印鑒卡;
(5)直接結算成員協議簽署申明及承諾;
(6)廣域網接入申請單;
(7)操作代理關系配置申請書;
(8)查詢代理關系配置申請書。
境內、外機構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的,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備案。
上海清算所根據投資人申請,按照專用賬號規則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并為其分配專用賬戶標識,以與其他業務投資人開立在上海清算所的托管賬戶區分。
2.指定或開立資金結算賬戶
已設立自由貿易分賬核算單元并經過驗收的大額支付系統直接參與者,可指定其大額清算賬戶作為資金結算賬戶,并向上海清算所提供開戶行行號和FT賬戶賬號,以保證對用于參與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的相關資金進行獨立核算。上述大額支付系統直接參與者的分支機構,獲得該直接參與者的授權后,可使用該直接參與者的大額清算賬戶作為資金結算路徑。
未在大額支付系統開立清算賬戶的境內、外投資人,應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資金結算專戶,用于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的清算結算。投資人應為資金結算專戶指定資金往來戶,通過該往來戶向資金結算專戶劃撥結算款項,并將該往來戶作為資金結算專戶的主動提款和自動退款的收款賬戶。該資金往來戶應為開立在商業銀行的FT賬戶或NRA賬戶。資金結算賬戶信息的變更和注銷,參照上海清算所現行賬戶業務操作需知辦理。
3.建立聯網
境內機構、通過上海清算所客戶端自行辦理結算的境外機構,應與上海清算所建立聯網,并安裝CFCA證書。建立聯網、安裝CFCA證書的具體流程,參照上海清算所現行廣域網接入申請、CFCA證書申請流程執行。
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但暫未與上海清算所建立聯網的境外機構,可通過應急業務辦理方式自行辦理結算。
(二)通過結算代理人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
符合上述條件的境外投資人,也可申請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和資金結算賬戶,并通過具備結算能力的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代理參與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
通過結算代理人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的境外投資人,應向上海清算所提交以下開戶材料:
1.跨境債券業務專用賬戶開立申請表(間接結算成員)(附2)(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2.已開立跨境資金賬戶(FT賬戶)/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NRA賬戶)的證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基本信息表(附3、附4)(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4.間接結算成員協議簽署申明及承諾(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上海清算所為通過結算代理人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的境外投資人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和資金結算賬戶,開戶標準參照上述為直接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的投資人開立債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開戶標準執行。
(三)通過國際合作托管機構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
境外投資人也可通過與上海清算所互聯的國際合作托管機構參與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即通過國際合作托管機構開立在上海清算所的自貿區債券業務專用總賬戶持有和結算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國際合作托管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定期向上海清算所提供通過其參與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的境外投資人的名稱、國籍和持倉情況等。
三、發行登記
經管理部門備案和自律組織注冊的境內、外機構,可在自貿區以公開或定向的方式面向區內和境外合格機構投資人發行以跨境人民幣計價的債券。
上海清算所根據發行人申請,為其開立發行人賬戶、分配債券本地代碼、代理申請國際證券識別編碼(ISIN編碼)、辦理債券初始登記等業務。
(一)開立發行人賬戶
發行人在與上海清算所簽署《發行人服務協議》后,可向上海清算所申請開立發行人賬戶,用于記載所發行跨境人民幣債券的債務余額及變動等情況。
參與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的發行人應向上海清算所提交以下開戶材料
[1]:
1. 跨境債券業務發行人賬戶開立申請表(附9)(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2. 發行人服務協議(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4.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5. 授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上海清算所按照專用賬號規則開立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發行人賬戶,并為其分配專用賬戶標識,以與其他業務發行人開立在上海清算所的發行人賬戶區分。發行人賬戶信息的變更和注銷,參照上海清算所現行賬戶業務操作需知辦理。
四、清算結算
境內、外投資人達成交易后,向上海清算所或與上海清算所互聯的國際合作托管機構提交交易指令,完成清算結算。
(一)境內投資人
境內投資人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的交易結算流程,與上海清算所現行債券清算結算業務流程一致,具體流程如下。
1.上海清算所于工作日16:30前接收交易指令;交易雙方應不遲于當日16:55前完成交易確認和結算;
2.上海清算所根據有效的結算指令,檢查付券方跨境債券業務專用賬戶相關債券頭寸,確認券足后,將債券轉至待付科目;
3.債券足額并鎖定的情況下,上海清算所通過支付系統或上海清算所資金系統,將付款方相關資金劃付至收款方資金賬戶,并及時將相關債券由付券方劃撥至收券方跨境債券業務專用賬戶,完成結算;
4. 截至結算日日終16:55,付券方跨境債券專用賬戶相關債券余額仍不足、或付款方資金賬戶余額不足的,結算失敗。付款方資金不足導致結算失敗的,付券方相關債券將恢復為可用狀態。
(二)境外機構投資人
境外機構投資人可通過直接開立在上海清算所的賬戶,自行或由結算代理人代理完成交易結算;也可通過與上海清算所互聯的國際合作托管機構辦理交易結算。
1.自行辦理交易結算
已開立債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境外投資人,可自行完成交易結算。
已與上海清算所建立聯網的境外投資人,達成交易后,可通過上海清算所客戶端提交交易指令。
暫未與上海清算所建立聯網的境外投資人,可按照上海清算所應急業務處理流程,通過傳真方式于結算日16:30前發送券款對付業務的《交易結算應急指令書》(附16),提交交易指令。如需撤銷交易,應于結算日之前發送《撤銷應急指令書》(附17),具體請參見《結算業務應急操作須知》。
具體交易結算流程按照上述境內投資人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的交易結算流程辦理。
2.通過結算代理人辦理交易結算
已在上海清算所開立債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境外投資人,也可由結算代理人代理完成交易結算。交易達成后,結算代理人通過上海清算所客戶端,代理境外投資人提交交易指令。具體交易結算流程按照上述境內投資人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的交易結算流程辦理。
3.通過國際合作托管機構辦理交易結算
境外投資人通過國際合作托管機構與上海清算所結算成員達成交易的,境外投資人應向該國際托管機構提交交易指令,由國際托管機構配合上海清算所生成結算指令。交易結算流程與上述境內投資人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的交易結算流程一致。
交易雙方均通過國際合作托管機構進行結算的,交易雙方應向國際托管機構提交結算指令,并由國際合作托管機構完成該筆交易的結算。
五、付息兌付
上海清算所為自貿區債券業務發行人提供代理付息和兌付服務。上海清算所于付息兌付日前10個工作日向發行人出具《付息兌付通知書》,提示發行人相關付息兌付信息;在指定的付息兌付登記日,確定持有人名冊,計算各持有人應收付息兌付資金;并于完成代理付息兌付后,向發行人出具完成付息兌付的書面證明。
境內投資人和已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賬戶的境外投資人,應指定FT賬戶、NRA賬戶或開立在上海清算所的資金結算專戶作為付息兌付資金的收款賬戶。在發行人資金及時、足額到賬的情況下,上海清算所于規定時間內將持有人應收付息兌付資金劃付至持有人指定的收款賬戶。
通過國際合作托管機構持有自貿區跨境債券的境外投資人,將按照與國際合作托管機構約定的時點和方式,收取付息兌付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