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間,在港上市的徽商銀行公告稱,該行當日董事會會議通過多項重大決議。其中包括擬一次性出資不超過36億元參與發起新設一家省級地方商業銀行,以及擬收購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部分資產負債。

此外,為了減少這兩筆大型交易對該行核心資本的影響,該行也計劃推出大規模定增方案,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7.35億股內資股、6.95億股H股。以該行披露的2019年6月末每股凈資產計算,此番大規模定增預計募資高達132.44億元。券商中國記者從多位接近徽商銀行人士處獨家獲悉,該行此番公告或與對包商銀行的同業債權處置有關。“徽商銀行在包商銀行事件上存在一定損失,作為補償損失的交易對價,徽商銀行可能會接掌包商銀行的4家異地分行,并在后者的進一步處置中取得一定股權。”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稿前,徽商銀行方面并未回應券商中國記者的查詢。根據公告,該行將于2月22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相關議案。券商中國記者從多位接近徽商銀行人士處獨家獲悉,該行公告中的三件大事或均與對包商銀行的同業債權處置有關。據了解,徽商銀行在包商銀行事件上存在一定損失,但具體涉及的對后者的同業債權規模說法不一。“投資品確定是同業存單和同業理財,但具體的投資規模不清楚,償付了多少也不清楚。”接近徽商銀行人士透露。2019年5月末,央行、銀保監會公告稱,鑒于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即日起接管包商銀行、接管期限一年,接管組也委托建行托管包商銀行業務。此后,監管也給出了包商銀行客戶權益保障問題的處置方案。根據方案處置,5000萬以內的同業負債施行全額兌付;5000萬元以上的同業債權不全額兌付,按照規模大小,分別兌付本金的100%、90%、80%、70%不等。2019年8月末,徽商銀行在港舉行中期業績會,該行高管在被問及銀行同業投資中持有包商銀行資產的比例時就表示,包商銀行正在清產核資工作,徽商銀行所涉及的包商銀行債權已得到監管確認及償付保障,部分債券留待后續依法受償。前述高管同時指出,包商銀行事件對徽商銀行的影響有限,目前銀行自身經營情況良好,運行平穩,非信貸資產減值撥備充足。而作為補償徽商銀行損失的交易對價,該行有望在包商銀行后續處置中取得一定權益。“之前就有消息說,徽商銀行可能會接掌包商銀行的四家異地分行,也就是徽商銀行公告里的第二項內容,而從第一項公告內容來看,包商銀行可能還會重組翻牌為省級城商行,徽商銀行可能在進一步處置中取得一定股權。”接近徽商銀行的知情人士透露。公開信息顯示,目前包商銀行異地分行包括北京分行、寧波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四家。截至2016年末,該行在北京、浙江、廣東、四川地區的貸款占比達25.4%。此外,目前包商銀行所在的內蒙古自治區已有一家省級城商行——內蒙古銀行,后者由原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2009年翻牌而來,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為第一大股東并相對控股。根據公告,徽商銀行計劃一次性出資不超過36億元、參與發起新設一家省級地方商業銀行。其中,徽商銀行持股不超過15%。該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其他參與方及具體持股比例以發起人協議以及監管機構批準為準。所謂省級地方商業銀行,即“省級法人銀行”,目前還只是地方政府公文或媒體報道中出現的一個概念,并未得到監管機構的權威界定和正式規范。目前,省級地方商業銀行以省級城商行、省級農商行為主。其中,省級農商行僅有北京農商行、上海農商行、重慶農商行、天津農商行、寧夏黃河農商行5家。省級城商行則不斷落地,目前僅有四川等極個別區域尚未設立省級城商行。一是吸收合并方式,即在一家城商行基礎上,吸收合并重組N家城商行,譬如江西銀行;
二是新設合并方式(也被稱為“聯合重組模式”),直接申請籌建一家新銀行,吸收合并其余城商行,徽商銀行、江蘇銀行、中原銀行等省級城商行均采用這一方式重組而成,應用范圍最廣;
三是以一家銀行為重組標的,翻牌升級為省級城商行,譬如海南銀行;
四是完全新設,西藏銀行、新疆銀行都是如此,其中新疆銀行還是全國首家由農商行發起設立的城商行。除了計劃參與發起新設一家省級法人銀行外,徽商銀行還計劃進行部分行業并購,但這一并購并非通過股權形式呈現。根據公告,為提升市場地位和行業影響力,增強實體經濟服務能力,徽商銀行擬收購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部分資產負債。無論是參與新設一家省級地方商業銀行,還是收購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都將耗用不少資本。徽商銀行表示,為了減少上述交易對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的影響,快速有效補充核心一級資本,該行擬根據2018年度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一般性授權進行大規模定增。具體來說,該行將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內資股、H股。其中,內資股數量不超過17.35億股,H股數量不超過6.95億股。公告也表示,此次發行價格不低于該行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以該行2019年6月末每股凈資產(5.45元/股)計算,該行此次發行最高募資額達132.435億元。徽商銀行表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補充該行核心一級資本,關于定增的這一董事會決議自2020年1月7日至6月30日有效。截至目前,該行尚未就此次發行簽署相關協議。成立于2005年12月的徽商銀行,是全國首家由城商行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設立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也是繼北京、上海、江蘇、南京之后全國第五家資產過萬億的城商行。2013年11月,該行在港上市,目前該行也在推進A股上市事宜。截至2019年6月末,徽商銀行注冊資本達121.5億元,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44%,資本充足率為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