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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基金報記者 喬麥
進入下半年,銀保監系統監管仍然沒有放松。
今天,銀保監會官網集中公布7張罰單,其中5張開向溫州銀行及支行相關人員。因涉及六項違法違規行為,溫州銀行遭罰330萬。
4家支行齊虛增存貸款,4位相關負責人分別領罰。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去年3月該行就曾因以不正當手段虛增存貸款等被罰百萬。
溫州銀行遭罰330萬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的溫銀保監罰決字〔2019〕5號溫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溫州銀行因六宗違法遭罰330萬,這也是下半年以來銀保監會官網公布的第一張百萬元以上銀行罰單。
具體來看,溫州銀行主要存在六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其一,存在對主要股東、關聯方授信集中度管理嚴重不審慎;
其二,對關聯方融資業務管理不到位;
其三,對單一集團客戶授信余額管理嚴重不審慎;
其四,為企業收購商業銀行股權提供融資支持;
其五,虛增存貸款;
其六,以“明股實債”形式為房開企業提供用于繳納土地款的融資支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33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溫州銀行發起設立于1998年,前身是溫州市商業銀行,2007年12月17日經銀監會批準正式更名為溫州銀行,是溫州規模最大的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是溫州首家具有一級法人資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4月底,溫州銀行公布了2018年業績報。數據顯示,報告期末溫州銀行總資產為2277.82億元,比2018年初增加36.70億元,上升1.64%。
4家支行齊虛增存貸款
除開向溫州銀行的一張罰單外,還有4張開向溫州銀行支行相關個人的罰單。
諸曉麗對溫州銀行鹿城支行虛增存貸款行為負主要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對其作出取消高級管理人員2年的任職資格的行政處罰決定。
蔡強克對溫州銀行學院路支行虛增存貸款行為負主要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對其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8萬元。
王烈對溫州銀行新城支行虛增存貸款行為負主要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對其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8萬元。
潘建飛對溫州銀行得勝支行虛增存貸款行為負主要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對其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8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違反本法規定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區別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商業銀行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凈利潤連續兩年下滑
頭戴“金改試驗區”光環的溫州市素來以資本活躍著稱,攜區位優勢的溫州銀行的經營業績卻連續兩年下滑。
4月底,溫州銀行公布了2018年業績報。
數據顯示,報告期末溫州銀行總資產為2277.82億元,比2018年初增加36.70億元,上升1.64%。在盈利方面,截至2018年末,溫州銀行營業收入為36.18億元,同比降低8.89%;營業利潤同比減少46.36%;凈利潤約為5.10億元,同比減少43.46%。
事實上,這已經是溫州銀行凈利潤下滑的第二年,2017年溫州銀行凈利潤為9.02億元,較2016年同比減少12.28%。
溫州銀行方面將2018年凈利潤的減少歸因于投資收益的減少。此外,該行不良貸款率去年進一步攀升,由2017年的1.44%上升為2018年的1.72%;撥備覆蓋率下降至151.14%。
在營業收入方面,截至2018年末,溫州銀行利息凈收入保持增長,達到27.07億元,同比增加4.7億元。但去年手續費和傭金凈收入、投資收益下降明顯,分別為7.15億元和0.69億元,同比減少4.43億元和6.15億元。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溫州銀行去年實現營業收入36.18億元,同比減少3.53億元,降幅8.89%。其實該行營業收入在2017年已經出現下滑,當年營業收入為39.71億元,較2016年減少6.24億元,降幅13.58%。
數據顯示,該行去年營業支出29.76億元,較2017年增加2.01億元。在支出的構成中,業務及管理費支出貢獻最大,為16.21億元,同比增加2.1億元,其中員工費用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去年該行員工費用支出11.03億元,較2017年增加1.56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8年末,溫州銀行前十名單一客戶貸款中,房地產業和建筑業占據7家。
報告期末,該行前十大股東為: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8.15%;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占比8.1%;溫州市財務開發有限公司,持股占比6.03%;新明集團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77%;大自然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58%;溫州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47%;三虎混凝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37%;昌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24%;黎明液壓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05%;遠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占比2.82%。上述前十大股東中,涉及房地產和建筑業的公司多達8家。
曾因以不正當手段虛增存貸款等被罰百萬
此次被罰,并非溫州銀行第一次因虛增存貸款等首次領罰單。
去年3月7日,銀監會網站公布了對多家銀行的行政處罰信息表,其中,溫州銀行被罰百萬,罰款金額最多。
溫州銀行主要違法事實為資產轉讓附回購協議且未計提資本;以不正當手段虛增存貸款,且貸款資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中國銀監會溫州監管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對其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中國銀監會溫州監管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王義對溫州銀行永嘉支行以不正當手段虛增存貸款行為負主要責任,中國銀監會溫州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對王義給予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