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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和訊銀行、匯票圈
日前,自裁判文書網獲悉,山東巨野縣一起騙取貸款、偽造公司印章和合同詐騙的案件被曝光。

為騙貸 利用虛假合同詐騙擔保人
2017年6月12日,一名李姓女子向巨野縣公安局報案,稱其被楊某平用合同詐騙,巨野縣公安局馬上展開調查。
據悉,楊某平,系原巨野金太陽煤業有限公司(下文稱金太陽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12月,楊某平找到盛世集鑫公司的實控人李某,欲使用其公司的土地證和房產證做一次貸款抵押擔保品。
為了騙取盛世集鑫實控人李某的信任,楊某平以其為實際管理人的巨野新世紀置業有限公司的房產做擔保于李某簽訂了一份在新世紀置業公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李某稱,當時楊某平用他的新世紀商品房做反擔保,其就同意幫楊某平抵押貸款,但后來才知道,楊某平抵押給她的房產都是假的。楊某平與李某簽訂了一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開具了收據,但等到李某去查這份合同的時候,才發現這份并不是新世紀的,而是另一家公司的房產。
而楊某平騙取擔保的最終目的,則是騙取巨野農商銀行的貸款。
騙得李某信任后,2013年12月,楊某平以金太陽公司為借款人,虛構了《工礦產品購運合同》、《代理購運煤炭合同》等證明文件,虛構買賣煤的事實,于2013年12月12日和13日,向巨野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現巨野農商銀行)騙取貸款共計2396.1萬元。騙得貸款后,楊某平用于歸還此前部分欠款,剩余錢款去向不明。
為借錢 私刻印章違法解押擔保品
李某報案后,公安機關調查時發現,其實楊某平已經因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刑2年6個月。
原來,在楊某平騙取巨野農商銀行貸款之前,還偽造過甘肅信托公司(現光大興隴信托)的印章,為的就是將抵押給甘肅信托的房產“騙”回來。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6月,楊某平欲借一筆款項,便以山東赫鑫利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3處房屋、土地及其實控的巨野新世紀置業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及土地作抵押,以金太陽公司為擔保,通過甘肅信托公司(現變更為光大興隴信托有限公司)向北京中金信融資產管理中心貸款。
同年6月4日,楊某平使用赫鑫利公司的三處房屋權證在巨野縣房管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由于該房屋他項權證抵押期限登記錯誤,甘肅信托公司將該房屋他項權證通過郵寄方式郵寄給了楊某平。
再次拿到房屋他項權證楊某平起了邪念。為了從他處再貸款,楊某平于6月24日,用該房他項權證到巨野縣房管局辦理了解押手續。為了辦理這份解押手續,楊某平偽造“甘肅省信托有限公司”印章,蓋章在等解押手續上。并在成功解押之后偽造一份房屋他項權證郵寄給了甘肅信托公司。
2013年6月6日、7月18日、9月13日,甘肅信托公司分別向楊某平發放貸款共計6000萬元。此后楊某平向甘肅信托公司支付利息共計1639.4萬元后便不再支付本息。
終曝光 數罪并罰獲刑19年
2018年1月5日,楊某平從服刑監獄解回,因涉嫌犯騙取貸款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合同詐騙罪于2018年11月30日被逮捕。到案后,楊某平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最終,楊某平因騙取貸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30萬元,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50萬元,結合此前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的有期徒刑2年6個月,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楊某平有期徒刑19年,并處罰金8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