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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2017年商務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將天津、上海、重慶、深圳、青島、大連、寧波、沈陽、長春、哈爾濱、濟南、鄭州、蘇州、福州、長沙、成都17個城市選為首批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的重點城市。5月28日,商務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開展2018年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的通知》,在開展四年物流鏈標準化試點的基礎上,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走進聚光燈下。
試點申報資質難拿
這次商務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開展2018年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的通知》與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不但試點城市聚焦在流通領域,明確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而且對這一輪試點城市申報的資質有著很嚴格的考核。
首先,對申報試點城市的目標考核完全數字化。申報城市必須明確通關目標,一切朝著目標看。與以往很多政策、試點項目完全不同的是,這次試點驗收時,沒什么中間地帶,也沒什么模棱兩可的說法,指標完完全全的數字化,實打實要比照著指標完成:城市消費品社會零售總額同比增長高于全國平均水平,重點行業平均庫存周轉率同比提高10%以上;供應鏈綜合成本(采購、庫存、物流、交易成本)同比降低20%以上;訂單服務滿意度(及時交付率、客戶測評滿意率等)達到80%以上;重點供應商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2%以上;托盤、周轉箱(筐)等物流單元標準化率達到80%以上;供應鏈重點用戶系統數據對接暢通率達到80%以上;單元化物流占供應鏈物流比例同比提高10%以上。
當然,這只能算初級階段目標,找到了一批供應鏈的重點企業,與這批先進代表嘗試供應鏈轉型升級,達成數字績效考核。但影響城市流通領域供應鏈試點成功的是后續能否將這段過程總結出可復制的經驗模式,推廣到更多中小型企業中去,最終制定出適應供應鏈上下游所有參與者的重要標準。而實施工作有時限要求: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
通關攻略“四化+五統一”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這份政策中,同樣給出通關攻略:“四化”+“五統一”。“四化”指標準化、智能化、協同化、綠色化,“五統一”包括統一標準體系、統一物流服務、統一采購管理、統一信息采集、統一系統平臺,主線是把標準托盤、周轉箱作為供應鏈的物流單元、計量單元和數據單元。這個通關秘訣貫穿了五大任務的首尾,只要牢記這五字訣,沒有過不了的任務。實現“四流合一”,提質增效降本,就是最終勝利者。還有個密訣,城市就是“指揮員”,結合當地實際選出3-5條供應鏈小分隊,每個小分隊的骨干隊員要在鏈主帶領下,聯合共同執行五統一、實現四化,不能拆分任務只搞“一化”,所以骨干隊員要任務分解細化、各顯其能、加強協同合作,單個隊員是無法完成目標任務的,所以文件要求供應鏈上下游企業要聯合申報。其他城市指揮員也要注意了,兄弟城市的供應鏈小分隊延伸到本地了,要聯動支持啊,所以文件提出城市結聯盟。正像一位英國經濟學家所說,未來的競爭不是一個企業與另一個企業的競爭,而是一條供應鏈與另一條供應鏈的競爭。
托盤箱替代快遞三輪車箱體或帶來巨變
從《通知》細化具體來看,大任務一和二都是服務于標準化的。任務一中打造跨區域全國性物流樞紐、引導區域性物流配送中心轉型升級都是為了統一物流服務,以最少的社會資源提供一致的、標準的、高效的、一站式物流服務,盡量減少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加強商業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圍繞城市商圈、步行街信息配套共享、社區物流設施公用、快遞片區共同配送展開,側重的是統一系統平臺和物流服務兩個層面,除了避免重復浪費的考量,也有變革傳統物流模式,提高效率的因素存在。
其中,值得關注的是“探索標準托盤箱替代快遞三輪車箱體,以循環共用單元推動分揀前置、環節減少”的內容,這是目前幾乎沒有的全新快遞分揀配送新模式,一旦成型,將對現有快遞格局、物流鏈條產生巨大的變革影響,結合大任務二的物流單元化,很多現有模式都將產生重構。據悉,已有快遞公司在進行探索。
大任務二中各個小任務都是以統一標準體系為核心的,物流單元化,帶動供應鏈上下游各項配套措施的銜接流暢。因此,600mm×400mm包裝模數、1200mm×1000mm的標準托盤這兩個數字尤為重要,在布局重點供應鏈企業系統銜接、無縫對接時,前提就要多考量配套設施是否與此相違背,這是供應鏈的基本單元。
由此不難看出,這個供應鏈文件與年初十部委剛剛印發的《關于推廣標準托盤發展單元化物流的意見》精神是一脈相承的。同時,契合綠色化理念,包裝箱、托盤等最常用物流單元的循環共用體系建設也符合文件宗旨。目前市場上已經出現了鏈通天下、集保、陸凱等提供單元化物流解決方案等企業。
大任務三主要是為了提高智能化水平,統一采購管理、統一信息采集。細化任務中規范信息數據和接口與提升智能化水平具有直接關聯。處于供應鏈上游的制造業、生產企業,值得關注這部分內容:“加快推廣基于全球統一編碼標識(GS1)的商品條碼體系,推動托盤條碼與商品條碼、箱碼、物流單元代碼關聯銜接,實現商品和集裝單元的源頭信息綁定,并沿供應鏈順暢流轉。”據了解,已經有采用標準托盤循環共用的生產商采用了這樣的運作模式,例如天津光明乳業、浙江太古可樂等,其每個標準托盤上都貼有一個整托箱碼,箱碼內有托上商品的詳細信息,包括生產日期、商品編碼等,箱碼關聯托盤編碼,實現了身份認證,不僅下游能保障貨物安全、流通高效,上游也能掌握物流動態,消費者還能由此追查商品來源,真正實現溯源。





政策錦集:
附件2:2017商務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
2017商務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將天津、上海、重慶、深圳、青島、大連、寧波、沈陽、長春、哈爾濱、濟南、鄭州、蘇州、福州、長沙、成都17個城市選為首批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的重點城市。《通知》提出,要按照“市場主導、政策引導、聚焦鏈條、協同推進”的原則,重點圍繞物流標準化、供應鏈平臺、重要產品追溯等方面開展工作,2017年實現重點企業標準托盤使用率達到80%,裝卸貨效率提高2倍,貨損率降低20%,綜合物流成本降低10%;供應鏈平臺交易額提高20%,供應鏈交易管理成本下降10%的總體目標。《通知》要求,供應鏈體系建設的首批重點城市應積極發揮輻射帶動周邊的作用,形成城市間聯動互動局面,提高區域供應鏈標準化、信息化、協同化水平,促進提質增效降本。
在推廣物流標準化方面,《通知》指出,要以標準托盤及其循環共用為主線,重點在快消品、農產品、藥品、電商等領域,推動物流鏈的單元化、標準化。一是加快標準托盤應用,鼓勵使用符合國家標準1200mm×1000mm規格和質量要求的標準托盤。 二是建立社會化托盤循環共用體系,擴大托盤循環共用規模,完善運營服務網絡,由托盤向周轉箱、包裝等單元器具循環共用延伸。三是支持與標準托盤相銜接的設施設備和服務流程標準化,支持倉庫、配送中心、商超、便利店等配送設施的標準化改造,以及存儲、裝卸、搬運、包裝、分揀設備和公路貨運車輛(外廓2550mm)等標準化更新。四是支持物流鏈數據單元的信息標準化,促進供應鏈和平臺相關方信息數據傳輸交互順暢。
在建設和完善各類供應鏈平臺方面,《通知》指出,要以平臺為核心完善供應鏈體系,增強供應鏈協同和整合能力,創新流通組織方式,提高流通集約化水平。一是建設流通與生產銜接的供應鏈協同平臺,支持流通企業與供應商實現系統對接,實現需求、庫存和物流信息的實時共享,提高協同計劃、自動預測和補貨能力。二是建設資源高效整合的供應鏈交易平臺,支持建設商品現貨交易類平臺,打造線上線下融合的供應鏈交易平臺,促進商品交易市場與產業融合發展。三是建設專業化的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支持供應鏈服務型企業建設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通過平臺直接服務需求終端,減少流通環節和成本,構建跨界融合、共享共生的供應鏈商業生態圈。四是建設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和供應鏈科創中心,完善供應鏈公共服務,加強供應鏈創新發展的協同監管和治理。同時,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牽頭制定相關產品、技術、管理、數據、指標等關鍵共性標準,提高供應鏈協同和整合效率,服務于產業供應鏈體系。
《通知》還指出,中央將設專項資金支持供應鏈體系建設,并明確了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方向和方式。要求中央財政資金撥付地方后,有關城市應結合本地產業實際情況選擇任務方向,統籌使用、加快執行,可采用以獎代補、財政補助、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等支持方式,完成期限為2年;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創新財政政策,支持跨區域聯動項目,對在外地注冊法人但在本地有實體的非法人機構,及在本地注冊法人但在周邊地區建設實體的機構,可在本地申報項目,促進輻射帶動周邊地區。各地要嚴格加強資金管理,中央財政資金不得用于樓堂館所等建設和工作經費;不得支持有金融風險、發展模式不成熟的平臺。
附件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
國辦發〔2016〕2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互聯網+流通”正在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具活力的領域,成為經濟社會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的重要途徑。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有利于推進流通創新發展,推動實體商業轉型升級,拓展消費新領域,促進創業就業,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進一步推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從供需兩端發力,實現穩增長、擴消費、強優勢、補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快推動流通轉型升級。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中心,積極開展全渠道經營,支持企業突出商品和服務特色,充分應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營銷、支付、售后服務等方面線上線下互動,全方位、全天候滿足消費需求,降低消費成本。(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大力發展體驗消費,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利用現有商業設施改造發展消費體驗示范中心,合理布局購物、餐飲、休閑、娛樂、文化、培訓、體育、保健等體驗式消費業態,增強實體店體驗式、全程式服務能力。(商務部、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著力提高供應鏈管理控制能力,鼓勵百貨等零售業態積極發展“買手制”,不斷提高自營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過發展連鎖經營、采購聯盟等多種組織形式降本增效,提高利用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實現轉型升級的能力。(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增強老字號等傳統品牌影響力,積極運用互聯網,創新生產工藝和商業模式,弘揚民族、技藝等優秀傳統文化,開展知名品牌示范區創建工作,線上線下互動傳播中國品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部、質檢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推動商品交易市場利用互聯網創新商業模式,拓展服務功能,加快平臺化發展,以轉型升級實現市場結構優化、提質增效,帶動產業優化重組,發揮好引導生產、促進消費的作用。(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二、積極推進流通創新發展。鼓勵發展分享經濟新模式,密切跟蹤借鑒國外分享經濟發展新特點新趨勢,結合部門和地方實際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激發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鼓勵包容企業利用互聯網平臺優化社會閑置資源配置,拓展產品和服務消費新空間新領域,擴大社會靈活就業。(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工商總局、國家旅游局、國家郵政局等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支持發展協同經濟新模式,通過眾創、眾包、眾扶等多種具體形式,圍繞產業鏈、供應鏈、服務鏈建立上下游企業、創業者之間的垂直縱深與橫向一體化協作關系,提升社會化協作水平和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大力發展流通創新基地,為中小企業應用互聯網創業創新提供集群注冊、辦公場地、基礎通信、運營指導、人才培訓、渠道推廣、信貸融資等軟硬件一體化支撐服務。(商務部、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三、加強智慧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物流基地建設、冷鏈系統建設等的政策性扶持力度,科學規劃和布局物流基地、分撥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網點,加大流通基礎設施投入,支持建設農產品流通全程冷鏈系統,重點加強全國重點農業產區冷庫建設。加大農村寬帶建設投入,加快提速降費進程,努力消除城鄉“數字鴻溝”。加大流通基礎設施信息化改造力度,充分利用物聯網等新技術,推動智慧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提高冷鏈設施的利用率。科學發展多層次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整合各類物流資源,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務院國資委、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郵政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推進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及時總結協同發展試點成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做法和經驗,著力解決快遞運營車輛規范通行、末端配送、電子商務快遞從業人員基本技能培訓等難題,補齊電子商務物流發展短板。(商務部、國家郵政局,試點城市人民政府)
四、鼓勵拓展智能消費新領域。鼓勵具備條件的城市探索構建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體驗式智慧商圈,促進商圈內不同經營模式和業態優勢互補、信息互聯互通、消費客戶資源共享,抱團向主動服務、智能服務、立體服務和個性化服務轉變,提高商圈內資源整合能力和消費集聚水平。(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快實施特色商業街區示范建設工程,發掘地方資源稟賦優勢,提高產品和服務特色化、差異化、精準化、數字化營銷推廣能力,振興城鎮商業。(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旅游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拓展智能消費領域,積極開發虛擬現實、現實增強等人工智能新技術新服務,大力推廣可穿戴、生活服務機器人等智能化產品,提高智能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與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五、大力發展綠色流通和消費。推廣綠色商品,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環境風險、過度包裝產品進入流通和消費環節。開展綠色商場示范活動,大力宣傳貫徹綠色商場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創建一批集門店節能改造、節能產品銷售和廢棄物回收于一體的綠色商場。推動倉儲配送與包裝綠色化發展,提高商貿物流綠色化發展水平。推動“互聯網+回收”模式創新,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逆向物流網點布局,鼓勵在線回收,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和再生資源回收有機銜接。開展“綠色產品進商場、綠色消費進社區、綠色回收進校園”主題宣傳活動,推動形成崇尚節儉、科學、綠色的消費理念和生活方式。(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供銷合作總社,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進農村電子商務。堅持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各類市場主體參與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動力和創造力。促進農產品網絡銷售,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鼓勵供銷合作社等各類市場主體拓展適合網絡銷售的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休閑農業等產品和服務,引導電子商務企業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產品批發市場、連鎖超市等建立多種形式的聯營協作關系,拓寬農產品進城渠道,突破農產品冷鏈運輸瓶頸,促進農民增收,豐富城市供應。暢通農產品流通,切實降低農產品網上銷售的平臺使用、市場推廣等費用,提高農村互聯網和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拓展農村消費市場,針對農村消費習慣、消費能力、消費需求特點,從供給端提高商品和服務的結構化匹配能力,帶動工業品下鄉,方便農民消費。鼓勵郵政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整合農村物流資源,建設改造農村物流公共服務中心和村級網點,切實解決好農產品進城“最初一公里”和工業品下鄉“最后一公里”問題。(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質檢總局、國家旅游局、國家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七、積極促進電子商務進社區。大力發展社區電子商務,鼓勵發展社區購物服務應用軟件,加強電子商務企業與社區商業網點融合互動,開展物流分撥、快件自取、電子繳費等服務,提高社區商業的信息化、標準化、規范化、集約化水平,提升社區居民生活品質。(商務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質檢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務消費功能,支持老舊小區利用閑置房間、地下空間等打造多層次、多形式的便民服務點,將零散的社區服務資源進行線上線下整合,統籌建設和改造餐飲、住宿、家政、洗染、美容美發、維修、物流、金融、文化、娛樂、休閑等生活服務網點,讓門店多起來,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城市發展競爭力。(商務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八、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組織開展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允許試點范圍內無車承運人開展運輸業務。(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落實“互聯網+流通”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推進工商用電同價,允許大型商貿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開展商業用戶自主選擇執行商業行業平均電價或峰谷分時電價試點。(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揮政府、行業協會作用,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盤活存量,優化增量,鼓勵各地采取先買后租、先建后租等多種有力措施,引導降低實體店鋪租金,保障社區菜市場、社區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務設施低成本供給,引導線上企業到線下開設實體店,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階段性適當降低困難流通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九、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作用。積極推進“互聯網+流通”行動,著力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擴大有效供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互聯網+流通”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境外資本加大對流通領域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應用的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十、增強流通領域公共服務支撐能力。鼓勵整合建設商務公共服務云平臺,對接相關部門服務資源,為流通領域提供政策與基礎信息服務,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商業通用技術應用服務。加快建立健全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建設真實準確的企業、商品、訂單、合同、發票、物流運單等電子商務基礎信息庫,支撐電子商務市場高效規范運行。(商務部、國家統計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郵政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大教育培訓結構調整力度,加強電子商務人才繼續教育,提高線上線下互動實戰能力,培養既懂流通又懂創意創新和網絡運營的復合型人才。指導支持各類電子商務創新創意創業大賽,對接行業機構、投融資機構,發現優秀的創業創新項目和創業創新人才。(商務部、教育部)
十一、健全流通法規標準體系。抓緊研究商品流通、電子商務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建立流通設施建設、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維護等基本制度,解決流通發展中的體制機制問題。(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國務院法制辦)研究梳理現行法律法規中與互聯網在流通領域創新應用和管理不相適應的內容,加快修訂完善,推動線上線下規則統一。(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健全批發、零售、物流、生活服務、商務服務領域標準體系,加強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農產品生產、采摘、檢驗檢疫、分揀、分級、包裝、配送和“互聯網+回收”等標準體系建設,加大標準貫徹實施力度,引導企業規范化發展。(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質檢總局)
十二、營造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環境。適應“互聯網+流通”發展需要,不斷創新監管手段,采取合理的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侵權假冒、無證無照經營、虛假交易等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群眾買到質優價廉的商品,放心消費、安全消費。鼓勵平臺型服務企業利用技術手段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測、識別和防范,主動與執法部門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嚴厲打擊平臺型服務企業包庇、縱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營造保障“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順利實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推進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結合“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健全政府部門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提供服務,建立基于消費者交易評價和社會公眾綜合評價的市場化企業信用信息采集、共享與使用機制,不斷優化評價標準和方法,形成多方參與、標準統一的商務誠信體系。(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貫徹實施,既要切實發揮好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也要發揮好政府的引導調控作用;既要立足當前,也要惠及長遠。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4月15日(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4: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內貿易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
國發〔2015〕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內貿易流通(以下簡稱內貿流通)是我國改革開放最早、市場化程度最高的領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體多元、方式多樣、開放競爭的格局,對國民經濟的基礎性支撐作用和先導性引領作用日益增強。做強現代流通業這個國民經濟大產業,可以對接生產和消費,促進結構優化和發展方式轉變。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內貿流通工作,對深化改革、開展內貿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工作作了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現就推進內貿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問題導向與超前謀劃相結合、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加快法治建設,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優化發展環境,完善治理體系,促進內貿流通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我國從流通大國向流通強國轉變,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市場化改革為方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促進流通主體公平競爭,促進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自由高效流動,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堅持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做好規劃引導,完善促進政策,增強調控能力,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推進信息公開和共享。
堅持以創新轉型為引領。順應“互聯網+”的發展趨勢,加快現代信息技術應用,完善促進創新的體制機制,推動內貿流通內涵式發展、可持續發展。
堅持以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主線。健全內貿流通法律法規、標準、信用等制度體系,提升監管執法效能,依法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加快建設法治市場。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規則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監管有力、暢通高效的內貿流通體系和比較完善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內貿流通統一開放、創新驅動、穩定運行、規范有序、協調高效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使內貿流通成為經濟轉型發展的新引擎、優化資源配置的新動力,為推進內貿流通現代化夯實基礎。
二、健全內貿流通統一開放的發展體系
(四)加強全國統一市場建設,降低社會流通總成本。
消除市場分割。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禁止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限制、排除競爭的行為。推動建立區域合作協調機制,鼓勵各地就跨區域合作事項加強溝通協商,探索建立區域合作利益分享機制。
打破行業壟斷。完善反壟斷執法機制,依法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加強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禁止利用市場優勢地位收取不合理費用或強制設置不合理的交易條件,規范零售商供應商交易關系。
(五)統籌規劃全國流通網絡建設,推動區域、城鄉協調發展。
推進大流通網絡建設。提升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三大流通產業集聚區和沈陽—長春—哈爾濱、鄭州—武漢—長沙、成都—重慶、西安—蘭州—烏魯木齊四大流通產業集聚帶的消費集聚、產業服務、民生保障功能,打造一批連接國內國際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重要支點城市,形成暢通高效的全國骨干流通網絡。
推進區域市場一體化。推進京津冀流通產業協同發展,統籌規劃建設三地流通設施,促進共建共享。依托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建設沿江物流主干道,推動形成若干區域性商貿物流中心,打造長江商貿走廊。將流通發展所需的相關設施和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實施全國流通節點城市布局規劃,加強區域銜接。
推進城鄉流通網絡一體化。統籌規劃城鄉商業網點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設施利用效率和商業服務便利化水平。整合商務、供銷、郵政等各方面資源,加強農村地區商業網點建設。加強對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革命老區市場建設的支持,保障居民基本商業服務需要。
創新流通規劃編制實施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將內貿流通納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內容,做好流通規劃與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銜接,確保依法依規推進流通設施項目建設,各地制修訂相關規劃時應充分征求本行政區域流通主管部門的意見。探索建立跨區域流通設施規劃編制協調機制和相關部門之間規劃銜接機制,推動規劃對接、政策聯動和資源共享。
(六)構建開放融合的流通體系,提高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
實施流通“走出去”戰略。加大對流通企業境外投資的支持,統籌規劃商貿物流型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支持企業建設境外營銷、支付結算和倉儲物流網絡,推動國內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打造全球供應鏈體系。鼓勵流通企業與制造企業集群式“走出去”,促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鼓勵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提升互聯網信息服務國際化水平。
創建內外貿融合發展平臺。服務“一帶一路”戰略,促進國內外市場互聯互通,打造內外貿融合發展的流通網絡。培育一批經營模式、交易模式與國際接軌的商品交易市場。打造一批內外貿結合、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大型會展平臺。發展一批連接國際國內市場、運行規范有序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
進一步提高內貿流通領域對外開放水平。放開商貿物流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鼓勵外資投向共同配送、連鎖配送以及鮮活農產品配送等現代物流服務領域。更加注重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商業模式和知名品牌,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采購、營銷等功能性區域中心。
(七)完善流通設施建設管理體系,加強流通領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創新基礎性流通設施建設模式。對于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通過多種形式建立投資保障、運營和監督管理新模式,增強應對突發事件和市場異常波動的功能。
完善微利經營的流通設施建設保障制度。落實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優先保障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和家政、養老、再生資源回收等設施用地需求。加強大型物流節點和公共物流配送設施系統性布局、協同性建設,提升物流配送的集約化水平。
改進市場化商業設施建設引導方式。支持有條件的城市開展城市商業面積監測預警,定期發布大型商業設施供給信息,合理引導市場預期。統籌大型實體和網絡商品交易市場建設,避免盲目重復建設。
三、提升內貿流通創新驅動水平
(八)強化內貿流通創新的市場導向。
推動新興流通方式創新。積極推進“互聯網+”流通行動,加快流通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引導電子商務企業拓展服務領域和功能,鼓勵發展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生活服務等各類專業電子商務平臺,帶動共享、協同、融合、集約等新興模式發展。促進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引導更多農業從業者和涉農企業參與農產品電子商務,支持各地打造各具特色的農產品電子商務產業鏈,開辟農產品流通新渠道。推廣拍賣、電子交易等農產品交易方式。大力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推廣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培育多元化的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完善農村電子商務配送服務網絡。促進電子商務進社區,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整合社區現有便民服務設施,開展電子商務相關配套服務。
推動傳統流通企業轉型模式創新。鼓勵零售企業改變引廠進店、出租柜臺等經營模式,實行深度聯營,通過集中采購、買斷經營、開發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營比例。鼓勵流通企業通過兼并、特許經營等方式,擴大連鎖經營規模,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鼓勵流通企業發揮線下實體店的物流、服務、體驗等優勢,與線上商流、資金流、信息流融合,形成優勢互補。支持流通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創新服務模式,提供網訂店取、網訂店送、上門服務、社區配送等各類便民服務。引導各類批發市場自建網絡交易平臺或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上經營,推動實體市場與網絡市場協同發展。推動流通企業利用信息技術加強供應鏈管理,鼓勵向設計、研發、生產環節延伸,促進產業鏈上下游加強協同,滿足個性化、多樣化的消費需求。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鼓勵物聯網等技術在倉儲系統中的應用,支持建設物流信息服務平臺,促進車源、貨源和物流服務等信息高效匹配,支持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提高物流社會化、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
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模式創新。鼓勵綠色商品消費,引導流通企業擴大綠色商品采購和銷售,推行綠色包裝和綠色物流,推行綠色供應鏈環境管理,推動完善綠色商品認證制度和標準體系。鼓勵舊貨市場規范發展,促進二手商品流通。研究建立廢棄商品回收的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責任機制,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與垃圾清運處理網絡體系融合,促進商貿流通網絡與逆向物流體系(即商品廢棄后,經消費端回到供應端的活動及過程,包括廢物回收、再制造再加工、報廢處理等)共享。制訂內貿流通領域節能節水和環保技術、產品、設備推廣目錄,引導流通企業加快設施設備的節能環保改造。
推動文化培育傳播形式創新。弘揚誠信文化,加強以誠信興商為主的商業文化建設。加強對內貿流通領域傳統技藝的保護,支持中華老字號創新發展,促進民族特色商品流通。鼓勵商品創意設計創新,支持消費類產品提升新產品設計和研發能力,以創意設計增加消費品附加值。提升商業設施的文化內涵,引導流通企業在商品陳列、商場裝飾、環境營造等方面突出創意特色,增加商業設施和商業街區的文化底蘊,推動現代商業與傳統文化融合創新。建立健全品牌發展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傳統節慶、民俗文化消費,培育健康文明的消費文化。
(九)增強內貿流通創新的支撐能力。
完善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加大對包括流通領域在內的各領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的支持。支持發展創業投資基金、天使投資群體,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加大對流通創新領域的投資。完善流通企業融資模式,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依法合規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積極扶持符合條件的中小流通企業。
健全支撐服務體系。推動現代物流、在線支付等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孵化服務,支持發展校企合作、商學結合等人才培養模式。支持專業化創新服務機構發展,創新產學研合作模式。完善創新成果交易機制,積極發展各類商貿服務交易平臺。研究建立流通創新示范基地,鼓勵創業創新基地提高對中小流通企業的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推動流通企業改革創新。加快發展內貿流通領域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非公有資本和國有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勵流通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整合創新資源,提高創新能力。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完善相關政策,按照主體自愿的原則,引導有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
(十)加大內貿流通創新的保護力度。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制售侵權假冒商品行為,加大對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體系,合理劃分權利人舉證責任,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周期。
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健全交易規則、管理制度、信用體系和服務標準,構建良好的電子商務生態圈。加強區域間統籌協調,引導各地有序建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
四、增強內貿流通穩定運行的保障能力
(十一)完善信息服務體系。
強化大數據在政府內貿流通信息服務中的應用。利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運行的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提高市場調控和公共信息服務的預見性、針對性、有效性。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信息資源開放,建立政府與社會緊密互動的大數據采集機制,形成高效率的內貿流通綜合數據平臺。夯實內貿流通統計基層基礎,完善行業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完善電子商務、服務消費等統計調查制度,完善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協作機制,強化統計監測制度執行剛性。
推動內貿流通行業中介組織開展大數據的推廣應用。利用政府采購、服務外包等方式,鼓勵行業中介組織深入挖掘和研發大數據公共服務產品,加強對大數據技術應用的宣傳和推廣,服務流通企業創新轉型和大數據產業發展需要。
鼓勵流通企業開展大數據的創新應用。引導流通企業利用大數據技術推進市場拓展、精準營銷和優化服務,帶動商業模式創新。建立社會化、市場化的數據應用機制,推動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等企業開放數據資源,引導建立數據交換交易的規范與標準,規范數據交易行為。
(十二)創新市場應急調控機制。
完善市場應急調控管理體系。按照統一協調、分級負責、快速響應的原則,健全市場應急供應管理制度和協調機制。應對全國范圍和跨區域市場異常波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應對區域性市場異常波動主要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
健全突發事件市場應急保供預案。細化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事件情況下市場應急保供預案和措施。根據突發事件對市場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綜合運用信息引導、企業采購、跨區域調運、儲備投放、進口組織、限量供應、依法征用等方式,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保障機制。
完善商品應急儲備體系。建立中央儲備與地方儲備、政府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的商品應急儲備體系。建立儲備商品定期檢查檢驗制度,確保儲備安全。推廣商業儲備模式,推進商業儲備市場化運作和儲備主體多元化。
增強市場應急保供能力。建設應急商品數據庫,及時掌握相關應急商品產銷和庫存情況,保障信息傳導暢通和組織調度科學有序。實施應急保供重點聯系企業動態管理,保持合理庫存水平,增強投放力量,合理規劃設置應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網點。探索利用商業保險穩定生活必需品供應機制,推動重要生活必需品生產流通保險產品創新。
(十三)構建重要商品追溯體系。
建設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以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以及其他對消費者生命健康有較大影響的商品為重點,利用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建設來源可追、去向可查、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種。
完善重要商品追溯體系的管理體制。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分級建設、屬地管理的原則,整合現有資源,建設統一的重要商品追溯信息服務體系,形成全國上下一體、協同運作的重要商品追溯體系管理體制。推進跨部門、跨地區追溯體系對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商品追溯體系持續有效運行的保障機制。
擴大重要商品追溯體系應用范圍。完善重要商品追溯大數據分析與智能化應用機制,加大商品追溯信息在事中事后監管、行業發展促進、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應用力度,提升追溯體系綜合服務功能。
五、健全內貿流通規范有序的規制體系
(十四)加快推進流通立法。
完善流通法律制度。加快推進商品流通法立法進程,確立流通設施建設、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維護、流通行業發展以及市場監管等基本制度。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網絡信息安全、電子商務促進等法律制度。
健全流通法規規章。完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法律的配套法規制度,強化對市場競爭行為和監管執法行為的規范。加快制訂內貿流通各行業領域的行政法規和規章,規范相關參與方行為,推動建立公平、透明的行業規則。對內貿流通領域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不相適應的現行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及時予以修訂或廢止。
推進流通領域地方立法。堅持中央立法與地方立法相結合,鼓勵地方在立法權限范圍內先行先試。
(十五)提升監管執法效能。
加強流通領域執法。創新管理機制,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健全舉報投訴服務網絡,完善受理、辦理、轉辦和督辦機制。開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
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相關工作納入中央、省、市、縣四級人民政府統一建設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
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治理相結合。加強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監管執法中的應用,推進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和流通企業信息公示,加強市場監管部門與行業協會商會、專業機構的合作,引入社會監督力量。創新企業產品質量執法檢查方式,推行企業產品質量承諾制度。創新電子商務監管模式,健全消費者維權和交易爭端解決機制。
(十六)加強流通標準化建設。
健全流通標準體系。加快構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相互配套、相互補充的內貿流通標準體系。擴大標準覆蓋面、增強適用性,加強商貿物流、電子商務、農產品流通、居民生活服務等重點領域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強化流通標準實施應用。建立政府支持引導、社會中介組織推動、骨干企業示范應用的內貿流通標準實施應用機制。推動建立經營場所服務標準公開公示制度,倡導流通企業以標準為依據規范服務、交易和管理行為。
完善流通標準管理。加快內貿流通標準管理信息化建設,簡化行業標準制修訂程序、縮短制修訂周期。選擇具備條件的社會團體開展團體標準試點。建立重點標準實施監督和評價制度,加強標準在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市場準入、執法監督等行政管理中的使用。
(十七)加快流通信用體系建設。
推動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機制。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推動各地建設流通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并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企業“黑名單”制度及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依法向社會提供信用信息查詢服務。在行政管理中依法使用流通企業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
引導建立市場化綜合信用評價機制。在商品零售、居民服務等行業推動建立以交易信息為基礎的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引導商品交易市場、物流園區以及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等建立入駐商戶信用評價機制,鼓勵按照信用級別向入駐商戶提供差別化的信用服務。
支持建立第三方信用評價機制。支持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保險、商業保理等信用服務行業加快發展,創新信用產品和服務。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會員企業信用檔案,推動具有上下游產業關系的行業協會商會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六、健全內貿流通協調高效的管理體制
(十八)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明確政府職責。加強內貿流通領域發展戰略、規劃、法規、規章、政策、標準的制訂和實施,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推動信用建設,提供信息等公共服務,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調控,依法管理特殊流通行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內貿流通領域經營活動審批、資格許可和認定等管理事項,加快推廣行政審批“一個窗口”受理,規范行政許可流程,取消涉及內貿流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結合市場準入制度改革,推行內貿流通領域負面清單制度。
嚴格依法履職。建立健全內貿流通行政管理權力清單、部門責任清單等制度,公開涉及內貿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資金支持事項。
(十九)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權責。
發揮中央政府宏觀指導作用。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研究制訂內貿流通領域全國性法律法規、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加強跨區域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信用建設、公共服務、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調控,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強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職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內貿流通領域全國性法律法規、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的貫徹實施,結合當地特點,制訂本地區的規劃、政策和標準,著力加強本行政區域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信用建設、公共服務、應急保供等職責。
(二十)完善部門間協作機制。
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分工。商務主管部門要履行好內貿流通工作綜合統籌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內貿流通領域管理制度制定、執行與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
探索建立大流通工作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整合和優化內貿流通管理職責,加強對電子商務、商貿物流、農產品市場建設等重點領域規劃和政策的統籌協調。
(二十一)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
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內貿流通領域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厘清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的職能邊界,創新行業協會商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建立政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新型合作關系。
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加快發展。制訂支持和鼓勵內貿流通領域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升行業服務和管理水平,發揮其在加強行業自律、服務行業發展、反映行業訴求等方面的作用。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內貿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重要的改革要先行試點,及時總結和推廣試點經驗。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制訂實施方案,出臺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各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本意見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
附件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內貿流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辦發〔2014〕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國內貿易穩定發展,現代流通方式快速推進,流通產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不斷增強。在當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關鍵時期,加快發展內貿流通,對于引導生產、擴大消費、吸納就業、改善民生,進一步拉動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經國務院批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進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一)規范促進電子商務發展。進一步拓展網絡消費領域,加快推進中小城市電子商務發展,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向農村延伸業務,推動居民生活服務、休閑娛樂、旅游、金融等領域電子商務應用。在保障數據管理安全的基礎上,推進商務領域大數據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推廣“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加快推進電子發票應用,完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登記入賬及歸檔保管等配套措施。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完善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管理。在控制風險基礎上鼓勵支付產品創新,營造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等支付服務主體平等競爭環境,促進網絡支付健康發展。
(二)加快發展物流配送。加強物流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以托盤標準化為突破口的物流標準化試點;加強物流信息化建設,打造一批跨區域物流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提高物流社會化水平,支持大型連鎖零售企業向社會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開展商貿物流城市共同配送試點,推廣統一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提高物流專業化水平,支持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大力發展冷鏈物流,支持農產品預冷、加工、儲存、運輸、配送等設施建設,形成若干重要農產品冷鏈物流集散中心。推動城市配送車輛統一標識管理,保障運送生鮮食品、主食制品、藥品等車輛便利通行。允許符合標準的非機動快遞車輛從事社區配送。支持商貿物流園區、倉儲企業轉型升級,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平臺企業,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
(三)大力發展連鎖經營。以電子商務、信息化及物流配送為依托,推進發展直營連鎖,規范發展特許連鎖,引導發展自愿連鎖。支持連鎖經營企業建設直采基地和信息系統,提升自愿連鎖服務機構聯合采購、統一分銷、共同配送能力,引導便利店等業態進社區、進農村,規范和拓展其代收費、代收貨等便民服務功能。鼓勵超市、便利店、機場等相關場所依法依規發展便民餐點。
二、加強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四)推進商品市場轉型升級。加快商品批發市場轉型升級,推動專業化提升和精細化改進,拓展商品展示、研發設計、品牌孵化、回收處理等功能,帶動產業集群發展。制訂全國公益性批發市場發展規劃,統籌公益性市場建設,加快形成不同層級、布局合理、便民惠民的公益性市場體系。探索采取設立農產品流通產業發展基金等模式,培育一批全國和區域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支持全國農產品跨區域流通骨干網絡建設,完善產銷銜接體系。落實和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政策。城區商品批發市場異地搬遷改造,政府收回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安排商品批發市場用地。通過加強市場周邊道路、停車位、公交停靠站點等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優化客貨運交通組織等有效措施,切實解決城市物流配送存在的通行難、停車難、卸貨難等問題。
(五)增加居民生活服務設施投入。優化社區商業網點、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業態配置,鼓勵建設集社區菜市場、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資源回收點及健康、養老、看護等大眾化服務網點于一體的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將農村市場流通體系建設納入城鎮化規劃,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飲、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體的多功能鄉鎮商貿中心。整合各類社會資源,建設公益性家政服務網絡中心和服務人員供給基地,培育一批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健全養老護小型家政服務人員培訓體系,擴大家政服務供給。加快生活性服務業營改增步伐,合理設置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稅率,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促進生活性服務業小微企業發展。盡快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取消刷卡手續費行業分類,進一步從總體上降低餐飲業刷卡手續費支出。落實好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
(六)推進綠色循環消費設施建設。大力推廣綠色低碳節能設備設施,推動節能技術改造,在具備條件的企業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試點夾層玻璃光伏組件等新材料產品應用,培育一批集節能改造、節能產品銷售和廢棄物回收于一體的綠色市場、商場和飯店。推廣綠色低碳采購,支持流通企業與綠色低碳商品生產企業(基地)對接,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支持淘汰老舊汽車,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促進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體系建設,推進報廢汽車資源綜合利用。
三、深化流通領域改革創新
(七)支持流通企業做大做強。推動優勢流通企業利用參股、控股、聯合、兼并、合資、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強,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零售商、批發商、物流服務商。加快推進流通企業兼并重組審批制度改革,依法做好流通企業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流通企業兼并重組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商業銀行擴大對兼并重組商貿企業綜合授信額度。推進流通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鼓勵各類投資者參與國有流通企業改制重組,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進入,進一步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推進混合所有制發展。
(八)增強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活力。加快推進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整合利用社會服務力量,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提供質優價惠的信息咨詢、創業輔導、市場拓展、電子商務應用、特許經營推廣、企業融資、品牌建設等服務,力爭用三年時間初步形成覆蓋全國的服務網絡。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支持政策,推動商業銀行開發符合商貿流通行業特點的融資產品,在充分把控行業和產業鏈風險的基礎上,發展商圈融資、供應鏈融資,完善小微商貿流通企業融資環境。
(九)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拓展國內商品市場對外貿易功能,借鑒國際貿易通行標準、規則和方式,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適當擴大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試點范圍,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規范、輻射面廣的內外貿結合市場。鼓勵具備條件的流通企業“走出去”,建立海外營銷、物流及售后服務網絡,鼓勵外貿企業建立國內營銷渠道,拓展國內市場,打造一批實力雄厚、競爭力強、內外貿一體化經營的跨國企業。
四、著力改善營商環境
(十)減少行政審批,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系統評估和清理涉及內貿流通領域的行政審批、備案等事項,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不斷完善公示制度。加大對違規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查處力度,堅決制止各類亂收費、亂罰款和攤派等行為。進一步推進工商用電同價。鼓勵大型商貿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允許商業用戶選擇執行行業平均電價或峰谷分時電價。
(十一)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著力破除各類市場壁壘,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定競爭內容的規定,不得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行政機關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取消針對外地企業、產品和服務設定歧視性收費項目、實行歧視性收費標準或者規定歧視性價格等歧視性政策,落實跨地區經營企業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政策。抓緊研究完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規范及相關制度,強化日常監管,健全舉報投訴辦理和違法行為曝光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國國情和現階段發展要求的農產品價格和市場調控機制。建立維護全國市場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長效機制,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十二)加大市場整治力度。集中開展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完善網絡商品的監督抽查、風險監測、源頭追溯、質量擔保、損害賠償、聯合辦案等制度,依法懲治侵權假冒違法行為,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推進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建立案件曝光平臺。強化對農村市場和網絡商品交易的監管。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部門間、區域間信息共享和執法協作機制。
(十三)加快推進商務信用建設。建立和完善國內貿易企業信用信息記錄和披露制度,依法發布失信企業“黑名單”,營造誠信文化氛圍。推動建立健全覆蓋線上網絡和線下實體店消費的信用評價機制。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具有信譽搜索、同類對比等功能的綜合評價;鼓勵行業組織開展以信用記錄為基礎的第三方專業評價;引導企業開展商品質量、服務水平、購物環境等內容的消費體驗評價。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十四)加快推進政策落實。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按照分工要求,切實負起責任,根據本意見抓緊制定貫徹落實工作方案,明確時限要求,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形勢需要和本地實際,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出臺有針對性的配套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形成政策合力。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6: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內貿易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
國發〔2015〕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內貿易流通(以下簡稱內貿流通)是我國改革開放最早、市場化程度最高的領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體多元、方式多樣、開放競爭的格局,對國民經濟的基礎性支撐作用和先導性引領作用日益增強。做強現代流通業這個國民經濟大產業,可以對接生產和消費,促進結構優化和發展方式轉變。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內貿流通工作,對深化改革、開展內貿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工作作了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現就推進內貿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問題導向與超前謀劃相結合、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加快法治建設,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優化發展環境,完善治理體系,促進內貿流通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我國從流通大國向流通強國轉變,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市場化改革為方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促進流通主體公平競爭,促進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自由高效流動,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堅持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做好規劃引導,完善促進政策,增強調控能力,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推進信息公開和共享。
堅持以創新轉型為引領。順應“互聯網+”的發展趨勢,加快現代信息技術應用,完善促進創新的體制機制,推動內貿流通內涵式發展、可持續發展。
堅持以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主線。健全內貿流通法律法規、標準、信用等制度體系,提升監管執法效能,依法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加快建設法治市場。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規則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監管有力、暢通高效的內貿流通體系和比較完善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內貿流通統一開放、創新驅動、穩定運行、規范有序、協調高效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使內貿流通成為經濟轉型發展的新引擎、優化資源配置的新動力,為推進內貿流通現代化夯實基礎。
二、健全內貿流通統一開放的發展體系
(四)加強全國統一市場建設,降低社會流通總成本。
消除市場分割。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禁止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限制、排除競爭的行為。推動建立區域合作協調機制,鼓勵各地就跨區域合作事項加強溝通協商,探索建立區域合作利益分享機制。
打破行業壟斷。完善反壟斷執法機制,依法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加強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禁止利用市場優勢地位收取不合理費用或強制設置不合理的交易條件,規范零售商供應商交易關系。
(五)統籌規劃全國流通網絡建設,推動區域、城鄉協調發展。
推進大流通網絡建設。提升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三大流通產業集聚區和沈陽—長春—哈爾濱、鄭州—武漢—長沙、成都—重慶、西安—蘭州—烏魯木齊四大流通產業集聚帶的消費集聚、產業服務、民生保障功能,打造一批連接國內國際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重要支點城市,形成暢通高效的全國骨干流通網絡。
推進區域市場一體化。推進京津冀流通產業協同發展,統籌規劃建設三地流通設施,促進共建共享。依托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建設沿江物流主干道,推動形成若干區域性商貿物流中心,打造長江商貿走廊。將流通發展所需的相關設施和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實施全國流通節點城市布局規劃,加強區域銜接。
推進城鄉流通網絡一體化。統籌規劃城鄉商業網點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設施利用效率和商業服務便利化水平。整合商務、供銷、郵政等各方面資源,加強農村地區商業網點建設。加強對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革命老區市場建設的支持,保障居民基本商業服務需要。
創新流通規劃編制實施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將內貿流通納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內容,做好流通規劃與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銜接,確保依法依規推進流通設施項目建設,各地制修訂相關規劃時應充分征求本行政區域流通主管部門的意見。探索建立跨區域流通設施規劃編制協調機制和相關部門之間規劃銜接機制,推動規劃對接、政策聯動和資源共享。
(六)構建開放融合的流通體系,提高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
實施流通“走出去”戰略。加大對流通企業境外投資的支持,統籌規劃商貿物流型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支持企業建設境外營銷、支付結算和倉儲物流網絡,推動國內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打造全球供應鏈體系。鼓勵流通企業與制造企業集群式“走出去”,促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鼓勵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提升互聯網信息服務國際化水平。
創建內外貿融合發展平臺。服務“一帶一路”戰略,促進國內外市場互聯互通,打造內外貿融合發展的流通網絡。培育一批經營模式、交易模式與國際接軌的商品交易市場。打造一批內外貿結合、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大型會展平臺。發展一批連接國際國內市場、運行規范有序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
進一步提高內貿流通領域對外開放水平。放開商貿物流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鼓勵外資投向共同配送、連鎖配送以及鮮活農產品配送等現代物流服務領域。更加注重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商業模式和知名品牌,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采購、營銷等功能性區域中心。
(七)完善流通設施建設管理體系,加強流通領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創新基礎性流通設施建設模式。對于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通過多種形式建立投資保障、運營和監督管理新模式,增強應對突發事件和市場異常波動的功能。
完善微利經營的流通設施建設保障制度。落實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優先保障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和家政、養老、再生資源回收等設施用地需求。加強大型物流節點和公共物流配送設施系統性布局、協同性建設,提升物流配送的集約化水平。
改進市場化商業設施建設引導方式。支持有條件的城市開展城市商業面積監測預警,定期發布大型商業設施供給信息,合理引導市場預期。統籌大型實體和網絡商品交易市場建設,避免盲目重復建設。
三、提升內貿流通創新驅動水平
(八)強化內貿流通創新的市場導向。
推動新興流通方式創新。積極推進“互聯網+”流通行動,加快流通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引導電子商務企業拓展服務領域和功能,鼓勵發展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生活服務等各類專業電子商務平臺,帶動共享、協同、融合、集約等新興模式發展。促進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引導更多農業從業者和涉農企業參與農產品電子商務,支持各地打造各具特色的農產品電子商務產業鏈,開辟農產品流通新渠道。推廣拍賣、電子交易等農產品交易方式。大力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推廣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培育多元化的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完善農村電子商務配送服務網絡。促進電子商務進社區,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整合社區現有便民服務設施,開展電子商務相關配套服務。
推動傳統流通企業轉型模式創新。鼓勵零售企業改變引廠進店、出租柜臺等經營模式,實行深度聯營,通過集中采購、買斷經營、開發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營比例。鼓勵流通企業通過兼并、特許經營等方式,擴大連鎖經營規模,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鼓勵流通企業發揮線下實體店的物流、服務、體驗等優勢,與線上商流、資金流、信息流融合,形成優勢互補。支持流通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創新服務模式,提供網訂店取、網訂店送、上門服務、社區配送等各類便民服務。引導各類批發市場自建網絡交易平臺或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上經營,推動實體市場與網絡市場協同發展。推動流通企業利用信息技術加強供應鏈管理,鼓勵向設計、研發、生產環節延伸,促進產業鏈上下游加強協同,滿足個性化、多樣化的消費需求。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鼓勵物聯網等技術在倉儲系統中的應用,支持建設物流信息服務平臺,促進車源、貨源和物流服務等信息高效匹配,支持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提高物流社會化、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
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模式創新。鼓勵綠色商品消費,引導流通企業擴大綠色商品采購和銷售,推行綠色包裝和綠色物流,推行綠色供應鏈環境管理,推動完善綠色商品認證制度和標準體系。鼓勵舊貨市場規范發展,促進二手商品流通。研究建立廢棄商品回收的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責任機制,加快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與垃圾清運處理網絡體系融合,促進商貿流通網絡與逆向物流體系(即商品廢棄后,經消費端回到供應端的活動及過程,包括廢物回收、再制造再加工、報廢處理等)共享。制訂內貿流通領域節能節水和環保技術、產品、設備推廣目錄,引導流通企業加快設施設備的節能環保改造。
推動文化培育傳播形式創新。弘揚誠信文化,加強以誠信興商為主的商業文化建設。加強對內貿流通領域傳統技藝的保護,支持中華老字號創新發展,促進民族特色商品流通。鼓勵商品創意設計創新,支持消費類產品提升新產品設計和研發能力,以創意設計增加消費品附加值。提升商業設施的文化內涵,引導流通企業在商品陳列、商場裝飾、環境營造等方面突出創意特色,增加商業設施和商業街區的文化底蘊,推動現代商業與傳統文化融合創新。建立健全品牌發展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傳統節慶、民俗文化消費,培育健康文明的消費文化。
(九)增強內貿流通創新的支撐能力。
完善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加大對包括流通領域在內的各領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的支持。支持發展創業投資基金、天使投資群體,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加大對流通創新領域的投資。完善流通企業融資模式,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依法合規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積極扶持符合條件的中小流通企業。
健全支撐服務體系。推動現代物流、在線支付等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孵化服務,支持發展校企合作、商學結合等人才培養模式。支持專業化創新服務機構發展,創新產學研合作模式。完善創新成果交易機制,積極發展各類商貿服務交易平臺。研究建立流通創新示范基地,鼓勵創業創新基地提高對中小流通企業的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推動流通企業改革創新。加快發展內貿流通領域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非公有資本和國有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勵流通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整合創新資源,提高創新能力。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完善相關政策,按照主體自愿的原則,引導有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
(十)加大內貿流通創新的保護力度。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制售侵權假冒商品行為,加大對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體系,合理劃分權利人舉證責任,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周期。
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健全交易規則、管理制度、信用體系和服務標準,構建良好的電子商務生態圈。加強區域間統籌協調,引導各地有序建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
四、增強內貿流通穩定運行的保障能力
(十一)完善信息服務體系。
強化大數據在政府內貿流通信息服務中的應用。利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運行的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提高市場調控和公共信息服務的預見性、針對性、有效性。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信息資源開放,建立政府與社會緊密互動的大數據采集機制,形成高效率的內貿流通綜合數據平臺。夯實內貿流通統計基層基礎,完善行業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完善電子商務、服務消費等統計調查制度,完善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協作機制,強化統計監測制度執行剛性。
推動內貿流通行業中介組織開展大數據的推廣應用。利用政府采購、服務外包等方式,鼓勵行業中介組織深入挖掘和研發大數據公共服務產品,加強對大數據技術應用的宣傳和推廣,服務流通企業創新轉型和大數據產業發展需要。
鼓勵流通企業開展大數據的創新應用。引導流通企業利用大數據技術推進市場拓展、精準營銷和優化服務,帶動商業模式創新。建立社會化、市場化的數據應用機制,推動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等企業開放數據資源,引導建立數據交換交易的規范與標準,規范數據交易行為。
(十二)創新市場應急調控機制。
完善市場應急調控管理體系。按照統一協調、分級負責、快速響應的原則,健全市場應急供應管理制度和協調機制。應對全國范圍和跨區域市場異常波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應對區域性市場異常波動主要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
健全突發事件市場應急保供預案。細化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事件情況下市場應急保供預案和措施。根據突發事件對市場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綜合運用信息引導、企業采購、跨區域調運、儲備投放、進口組織、限量供應、依法征用等方式,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保障機制。
完善商品應急儲備體系。建立中央儲備與地方儲備、政府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的商品應急儲備體系。建立儲備商品定期檢查檢驗制度,確保儲備安全。推廣商業儲備模式,推進商業儲備市場化運作和儲備主體多元化。
增強市場應急保供能力。建設應急商品數據庫,及時掌握相關應急商品產銷和庫存情況,保障信息傳導暢通和組織調度科學有序。實施應急保供重點聯系企業動態管理,保持合理庫存水平,增強投放力量,合理規劃設置應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網點。探索利用商業保險穩定生活必需品供應機制,推動重要生活必需品生產流通保險產品創新。
(十三)構建重要商品追溯體系。
建設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以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以及其他對消費者生命健康有較大影響的商品為重點,利用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建設來源可追、去向可查、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種。
完善重要商品追溯體系的管理體制。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分級建設、屬地管理的原則,整合現有資源,建設統一的重要商品追溯信息服務體系,形成全國上下一體、協同運作的重要商品追溯體系管理體制。推進跨部門、跨地區追溯體系對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商品追溯體系持續有效運行的保障機制。
擴大重要商品追溯體系應用范圍。完善重要商品追溯大數據分析與智能化應用機制,加大商品追溯信息在事中事后監管、行業發展促進、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應用力度,提升追溯體系綜合服務功能。
五、健全內貿流通規范有序的規制體系
(十四)加快推進流通立法。
完善流通法律制度。加快推進商品流通法立法進程,確立流通設施建設、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維護、流通行業發展以及市場監管等基本制度。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網絡信息安全、電子商務促進等法律制度。
健全流通法規規章。完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法律的配套法規制度,強化對市場競爭行為和監管執法行為的規范。加快制訂內貿流通各行業領域的行政法規和規章,規范相關參與方行為,推動建立公平、透明的行業規則。對內貿流通領域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不相適應的現行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及時予以修訂或廢止。
推進流通領域地方立法。堅持中央立法與地方立法相結合,鼓勵地方在立法權限范圍內先行先試。
(十五)提升監管執法效能。
加強流通領域執法。創新管理機制,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健全舉報投訴服務網絡,完善受理、辦理、轉辦和督辦機制。開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
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相關工作納入中央、省、市、縣四級人民政府統一建設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
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治理相結合。加強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監管執法中的應用,推進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和流通企業信息公示,加強市場監管部門與行業協會商會、專業機構的合作,引入社會監督力量。創新企業產品質量執法檢查方式,推行企業產品質量承諾制度。創新電子商務監管模式,健全消費者維權和交易爭端解決機制。
(十六)加強流通標準化建設。
健全流通標準體系。加快構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相互配套、相互補充的內貿流通標準體系。擴大標準覆蓋面、增強適用性,加強商貿物流、電子商務、農產品流通、居民生活服務等重點領域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強化流通標準實施應用。建立政府支持引導、社會中介組織推動、骨干企業示范應用的內貿流通標準實施應用機制。推動建立經營場所服務標準公開公示制度,倡導流通企業以標準為依據規范服務、交易和管理行為。
完善流通標準管理。加快內貿流通標準管理信息化建設,簡化行業標準制修訂程序、縮短制修訂周期。選擇具備條件的社會團體開展團體標準試點。建立重點標準實施監督和評價制度,加強標準在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市場準入、執法監督等行政管理中的使用。
(十七)加快流通信用體系建設。
推動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機制。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推動各地建設流通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并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企業“黑名單”制度及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依法向社會提供信用信息查詢服務。在行政管理中依法使用流通企業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
引導建立市場化綜合信用評價機制。在商品零售、居民服務等行業推動建立以交易信息為基礎的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引導商品交易市場、物流園區以及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等建立入駐商戶信用評價機制,鼓勵按照信用級別向入駐商戶提供差別化的信用服務。
支持建立第三方信用評價機制。支持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保險、商業保理等信用服務行業加快發展,創新信用產品和服務。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會員企業信用檔案,推動具有上下游產業關系的行業協會商會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六、健全內貿流通協調高效的管理體制
(十八)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明確政府職責。加強內貿流通領域發展戰略、規劃、法規、規章、政策、標準的制訂和實施,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推動信用建設,提供信息等公共服務,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調控,依法管理特殊流通行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內貿流通領域經營活動審批、資格許可和認定等管理事項,加快推廣行政審批“一個窗口”受理,規范行政許可流程,取消涉及內貿流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結合市場準入制度改革,推行內貿流通領域負面清單制度。
嚴格依法履職。建立健全內貿流通行政管理權力清單、部門責任清單等制度,公開涉及內貿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資金支持事項。
(十九)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權責。
發揮中央政府宏觀指導作用。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研究制訂內貿流通領域全國性法律法規、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加強跨區域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信用建設、公共服務、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調控,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強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職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內貿流通領域全國性法律法規、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的貫徹實施,結合當地特點,制訂本地區的規劃、政策和標準,著力加強本行政區域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信用建設、公共服務、應急保供等職責。
(二十)完善部門間協作機制。
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分工。商務主管部門要履行好內貿流通工作綜合統籌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內貿流通領域管理制度制定、執行與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
探索建立大流通工作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整合和優化內貿流通管理職責,加強對電子商務、商貿物流、農產品市場建設等重點領域規劃和政策的統籌協調。
(二十一)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
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內貿流通領域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厘清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的職能邊界,創新行業協會商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建立政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新型合作關系。
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加快發展。制訂支持和鼓勵內貿流通領域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升行業服務和管理水平,發揮其在加強行業自律、服務行業發展、反映行業訴求等方面的作用。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內貿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重要的改革要先行試點,及時總結和推廣試點經驗。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制訂實施方案,出臺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各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本意見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
附件7:“9+N”西部戰略將開創農產品流通領域新時代
2014年9月19日 來源:農業部網站
9月18日,記者從中國產業經濟促進會主辦的“首屆中國西部農產品流通平臺發展論壇”上獲悉,未來5—10年,四川省政府和四川北新集團將在四川、陜西、重慶、云南、貴州、甘肅、西藏、青海、新疆九個省(市、區)建設9個大型產地市場,并在西部重要的地級市、縣域城市建N個中小型產地或銷地市場,構建“覆蓋西部、輻射全國、影響全球”的中國西部農產品流通第一平臺,以最大的網絡優勢和最強的平臺優勢創建中國農產品領域“買全球,賣全球”大格局。目前四川“天府大市場”、陜西“關中大紅市場”、川渝“臨港大市場”已全面開建,西藏、青海、新疆的選址工作也已全面展開。
專家認為,目前農產品傳統流通方式、現代化大型農產品流通平臺和冷鏈倉儲的缺失是菜賤傷農、菜貴傷民、腐爛損失過千億和食品安全難溯源的根源,要解決四大弊病必須進行變革,科學布局農產品產地市場體系,以農業產地為基礎,以終商消費為渠道,以信息系統及物流配送為紐帶,打造產、供、銷一體化的農產品流通全產業鏈集群新模式,而“9+N”西部戰略的啟動實施必將開創農產品流通領域新時代。
為推動西部地區農業產業化升級發展,提高西部地區農產品的流通效率,推動西部地區農業產業化升級發展,縮短西部地區在現代農產品流通平臺和流通網絡的建設規模與東部發達地區的差距,探尋中國西部農產品流通平臺目前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本屆論壇簽署了《論壇戰略合作協議》,決定把“西部農產品流通平臺發展論壇”常態化,每年舉辦一次,由四川北新達億投資有限公司作為論壇的常設機構,牽頭相關企事業單位共同組織召開,“北新?天府大市場”作為永久會址。
附件8: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
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討論通過《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
會議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流通產業取得長足發展,交易規模快速增長,基礎設施顯著改善,新型業態不斷涌現,現代流通方式加快發展,流通產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基礎性和先導性產業。但總的看,我國流通產業仍處于粗放型發展階段,流通網絡布局不合理,城鄉發展不均衡,產業集中度偏低,信息化、標準化、國際化程度不高,流通效率低、成本高問題突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圍繞提高流通效率、方便群眾生活、保障商品質量、引導生產發展和促進居民消費,加快推進流通產業發展方式轉變,著力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問題,逐步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城鄉一體的現代流通體系。
會議討論通過《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明確了主要任務、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一)加強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構建全國骨干流通網絡,優化城市流通網絡布局,增加農村商業網點,暢通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渠道。(二)創新流通方式。推廣供應鏈管理,加快發展電子商務,打造農產品產銷一體化流通鏈條。(三)提高保障能力。支持建設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質的流通設施,完善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強化市場運行分析和預測預警,提高迅速集散應急商品能力。(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動物聯網等技術在流通領域的應用,建設流通領域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支持流通企業利用先進信息技術提高科學管理水平。(五)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積極培育大型流通企業,支持中小流通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鼓勵流通品牌創新發展。(六)規范市場秩序。加強關鍵商品流通準入管理,健全流通追溯體系,加強商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建設商業誠信體系。(七)深化改革開放。消除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流通領域。提高流通產業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支持流通企業“走出去”。(八)切實降低流通環節費用。推進工商用電用水同價,落實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規范農產品流通領域收費行為,堅決取締違規和不合理收費。(九)完善支持政策。科學編制商業網點規劃,加大流通業用地支持力度。在一定期限內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將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有條件的鮮活農產品。落實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政策,促進連鎖經營企業跨地區發展。積極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完善流通業稅制。(十)健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全面清理和取消妨礙公平競爭、設置行政壁壘、排斥外地產品和服務進入本地市場的規定。完善流通標準化體系。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科學規范的流通統計調查體系和信息共享機制。
會議討論通過《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要求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確保到2015年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目標。為此,一要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推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二要推動提高能效水平。切實加強工業、建筑、交通運輸、農業和農村、商用和民用、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三要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加強電力、鋼鐵、水泥等行業污染物防治,推進農村污染治理和畜禽清潔養殖,控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推進大氣中細顆粒污染物治理。四要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倡導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文明、節約、綠色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規劃》提出了節能改造、節能產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脫硫脫硝、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循環經濟示范推廣、節能減排能力建設等十大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
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強化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