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易 |
| | 貿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易風險 | | | 貿金百科 | | | 貿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品 | | | 貿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區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
來源:王劍的角度、周密金融
剛剛成立的"金穩委"是干啥的?
誰來監管監管者
2017年11月8日,中央政府網站發布新聞:“日前,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并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會議,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相關工作。”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黨中央、國務院決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統籌協調金融穩定和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議事協調機構。
其主要職責是: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
審議金融業改革發展重大規劃;
統籌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協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相關事項,統籌協調金融監管重大事項,協調金融政策與相關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
分析研判國際國內金融形勢,做好國際金融風險應對,研究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重大政策;
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對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進行業務監督和履職問責等。
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任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主任。
從職責內容上看,第1、2、4點是全國金融業的“大總管”、“大智囊”角色,統領全國金融業的穩定、研究、規劃與發展。
而第3、5點則主要與監管工作相關,其實也是為了解決過去幾年最著急的問題:
誰來監管監管者?
這一問題也是美國次貸危機后被頻頻問起的問題。次貸危機金融機構捅那么大簍子,事前監管部門一點沒有察覺嗎?有沒有盡到監管職責?
我國金融市場雖然沒捅出資貸危機那么大的簍子,但過去幾年小簍子不少,小型、局部的風險事件時有發生。這里羅列幾項(含發生時間和根源):

這些事件背后,都有監管不力、不協調的根源。監管不力,是指監管者能力不濟,或者監管者不盡職盡責;監管不協調,俗稱“鐵道警察,各管一段”,偶爾還出現中間有那么幾段完全沒人管。
回顧近幾年,因為監管協調不暢,金融監管存在盲區,引致多種風險。我于2015年7月9日發布的研究筆記《鬼魅隨行:兩年一度的六月流動性危機》中,系統地回顧了2011年以來的三次流動性危機,均有監管不協調的根源。
1溫州危機
2011年下半年是溫州中小企業流動性危機。此危機根源是四萬億刺激帶來的信貸狂潮,溫州中小企業普遍過度信貸,過度投資。2010年房地產宏觀調控后,收緊銀根,中小企業流動性開始變差。然后,2011年央行整理票據業務,觸發了危機的爆發,中小企業流動性斷裂。表面上看,整個過程是央行貨幣政策的“澇旱急轉”。但還值得一提的是銀行信貸業務的一個細節,即銀行給溫州中小企業放貸款竟然大部分是短期貸款(溫州貸款存量的80%是短期貸款,即一年以內),企業短貸長投,每當貸款到期后,先從民間借貸借錢還貸款,然后再申請新的短期貸款,償還民間借貸。顯然,這是一種極其畸形的信貸習慣,但監管當局竟然從來沒有過問。最后收緊銀根時,企業們新的貸款批不下來,于是償還不了過橋用的民間借貸,危機爆發。這里,是否存在貨幣當局與銀行監管當局的致命割裂?
2錢荒
2013年6月貨幣市場“錢荒”,起因是銀行借同業業務投放“非標”資產。央行本身不干預銀行的具體業務(具體業務的監管由銀監會負責),但非標增長大幅派生了M2,擾亂了央行的貨幣投放計劃。因此央行借貨幣市場波動之機,整頓了同業市場。“錢荒”一事反映了央行與銀監會在同業業務上存有不協調。
3股災
2015年6月股災,觸發點是清查配資,而配資則有銀監會與證監會協調不當的因素。銀行用理財資金給投資配資,銀監會大體是能掌握其總數的,但不知有沒有將這情況告知證監會。這導致證監會并不掌握整體配資數據,也不知市場杠桿水平,出手清查誘發股災后,才會后那么不知所措。
至此,我國金融體系完美演繹了兩年一度的流動性危機,并且均有各監管主體協調不當的根源。
此外,除了金融體系內部各條線存在協調問題,金融政策與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地方政府也存在協調問題。
比如,前幾年,監管者封堵金融機構向地方政府的違規融資,但總是有新花招被發明出來,防不勝防。根本原因,在于財政體系這端沒有有效遏制地方政府的融資沖動,沒法治本。
因此,監管不協調、不力是擺在我國金融業面前非常緊迫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本質就是“誰來監管監管者”的問題。這樣的問題,當然不可能由監管者自己解決,需要一個更高上位的機構。這位監管者的監管者,其任務:
一是協調各條線政策,彌補監管空白,控制整體風險;
二是監督監管者,敦促他們盡職盡責。
三位美國學者詹姆斯·R·巴斯(James R. Barth)、小杰勒德·卡普里奧(Gerard Capiro Jr.)、羅斯·列文(Ross Levine)在《金融守護人——監管機構如何捍衛公眾利益》(Guardians of Fiance: Making Regulators Work for Us)一書提出了“守護人”(Sentinel)概念。守護人不受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影響,全面、專業和獨立地評估金融監管體系,并向立法機構、行政機構、公眾提交評估結果,最終是為了維護金融穩定,維護公眾利益。守護人由金融經濟學家、律師、會計師、監管者以及金融家的跨學科團隊組成。當然,找到這樣一群合適的人并不容易。
此次新成立的金穩委,類似“守護人”角色,致力于解決監管不協調、不力的問題。在它有效運行之后,近幾年那種局部風險事件,有望不再發生。
【如何理解“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金穩會成立的背景、意義、職責與監管方向
一、金穩會成立背景
當前金融改革的任務眾多,其中混業經營與分業監管的矛盾尤為突出。最新成立的國家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也表明,當前金融行業混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現實問題亟待解決。
從實踐角度來看,混業經營存在兩類方式,一類是直接的混業經營,即通過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母公司以及全能銀行的模式獲得相關金融牌照來進行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務。
另一類則是間接的混業經營,即利用監管盲區突破原有的業務許可范圍,實現本質上的混業經營,如資管產品的多層嵌套等。這兩類混業經營模式在我國均普遍存在。
混業經營,尤其是資管產品的相互嵌套現象,使得金融機構間的關聯性加強。
雖然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也強調降低金融機構間的風險傳染,對分業監管的現狀有一定的彌補作用,但是就目前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施行內容來看,MPA采取的是“抓大放小”的監管方式,主要通過控制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風險來避免風險的擴散。不過,控制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風險并不能阻止資管嵌套等混業經營行為的發展。因此,對各金融機構進行相應的微觀審慎監管仍是必要的。
而造成當前分業監管模式對金融機構混業經營“無可奈何”的主要問題有兩點,即監管部門的溝通成本與監管真空。
就監管部門的溝通成本來講,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行政級別相同,各部門對其他部門只具有建議權而無行政命令權,部門間的協調溝通與聯合執法涉及眾多的法律法規,時間成本、人力成本巨大,效率低下,監管信息無法及時共享。
例如,近三年來前海人壽與恒大人壽在二級市場的多次高調舉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保險公司可以進行證券投資,但由于其所屬監管機構為保監會,因此證券市場的主要監管單位證監會無法準確獲取保險公司證券投資的相關信息,也無法對其施行有效監管。
就監管真空來講,隨著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多數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呈現多元化與綜合化的特征,跨行業、跨市場投融資業務鏈條增加,而分業監管下,監管部門無法監測資金的真實流向,極易引發金融風險的跨行業、跨市場傳染,更易于引發系統性風險,資管產品的多層嵌套就是最好的例證。
二、金穩會高規格成立的意義
從當前監管改革進程來看,對混業經營與分業監管間矛盾的補救措施一直在推進之中。
2003年央行設立金融穩定局,重要職能之一就是綜合分析和評估系統性金融風險,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政策建議,下設科室負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風險監測與評估;
2013年8月,國務院曾批準建立由人民銀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負責一行三會間的監管政策的協調;
2016年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在其經濟局六處的基礎上設立金融事務局,專門負責一行三會間的行政事務協調。
2017年7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宣布設立國家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在隨后召開的央行黨委擴大會議中,國務院確定將在央行設立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回顧上述各金融穩定機構設置的行政級別來看,央行轄下金融穩定局為正廳級單位,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非行政實體,但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成員為央行行長、銀監會主席、證監會主席、保險會主席、外匯局局長(正部級),國務院辦公廳金融事務局為正廳級行政單位,而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主任直接由現任副總理馬凱擔任,規格直達副國級。
由此可見,負責金融監管協調、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相關機構設置的行政級別近年來不斷抬升,這也從側面反映了監管協調工作的牽涉面、復雜性與難度在不斷提高,金融安全作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也給予了越來越高的重視與關注。
如果將上述一系列機構設置看作層層相套的同心圓,作為十九大后首個亮相的新設機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無疑將擔負起金融穩定發展工作的頭腦和統領職責,而人民銀行將履行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作用承上啟下,而人民銀行下屬金融穩定局則有望承擔相關政策起草、貫徹、執行的具體功能。
三、金穩會職責與監管方向
關于金穩會的職責與監管方向,目前僅能通過新華社刊發稿件內容以及周小川行長在2017年G30國際銀行業研討會上的演講內容做簡單分析。從新華社刊發稿件來看,金穩會主要職責有以下幾個方面: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
審議金融業改革發展重大規劃;
統籌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協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相關事項,統籌協調金融監管重大事項,協調金融政策與相關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
分析研判國際國內金融形勢,做好國際金融風險應對,研究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重大政策;
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對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進行業務監督和履職問責等。
從金穩會的職責方向上可以看出,“發展”與“穩定”是其核心職責目標所在,一行三會間的統籌協調并非其全部職責內容所在。單獨設立副國級行政機構負責金融業的改革發展也表明當局將防范系統性風險、保證金融業健康發展的目標提升到了一個更高的層次。
我們判斷,在監管協調以及防范系統性風險產生、維護金融穩定方面,金穩會將會負責政策的制定以及宏觀方向的把握,考慮到十九大對于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的金融監管調控框架的充分重視,央行作為雙支柱監管調控的主要決策方,也將成為金穩會的主要對接機構,而作為央行內部金融監管協調、維護金融穩定的核心,央行金融穩定局則將成為金融穩定發展政策的主要貫徹執行機構,與金穩會一道促進監管機構相互協調、防范系統性風險產生。
從周行長的演講內容來看,金穩會未來的監管方向主要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影子銀行的監管
資產管理行業的監管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
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
從當前問題的緊迫性來看,影子銀行業務隨著2014年8號文、127號文以及43號文的相繼出臺,原有的非標債權熱已經逐漸消退。而資管產品相互嵌套、投資權限無法統一、底層資產無法穿透的問題以及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職責歸屬問題對于當前的金融穩定將形成不利影響,亟待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