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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鍵 貿易金融部總經理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來源:《貿易金融》雜志2016年4月刊
中資銀行海外擴張迅猛
銀監提示風險管理跟進
近年來中資銀行海外業務發展迅猛,國有四大銀行及股份制銀行紛紛出擊,在全球各大金融中心設立分支機構,遍插紅旗。中資銀行海外機構的發展態勢,從早期的中國銀行一枝獨秀,逐步發展為各大銀行的百花齊放。
中資銀行的海外擴張,一方面體現在境外機構的不斷設立上,以中國銀行及工商銀行為例,截至2015年末,中國銀行已在46個國家和地區擁有644家分支機構,比上一年新增16家;工商銀行則在42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404家機構。另外,中資銀行的境外擴張更體現在境外機構的資產和利潤的貢獻發展上,中國銀行2015年海外業務實現利潤73.21億美元,對集團利潤貢獻度為19.72%,工商銀行2015年末境外機構總資產2798億美元,已占集團總資產8.2%。我國銀行的海外業務,不論從利潤或資產上來說,都日益重要。
在國際金融中心,不少地方也出現了中資銀行扎堆的現象,如歐洲的彈丸之地盧森堡,就因其靈活的金融政策和歐洲橋頭堡的特殊優勢,在短短兩三年時間內,吸引了眾多中資銀行安家落戶。原來當地僅有中國銀行和工商銀行兩家中資銀行,現在駐盧森堡的中資銀行隊伍已迅速擴展到工農中建交,及招商銀行六大中資銀行,可謂已集全“六大龍珠”。
數目眾多的中資金融機構及資本紛紛出海,面對的是世界各地不同的監管和法規,再加上不可避免的語言和文化差異,海外銀行業務的運營風險也逐漸有所顯現。特別是近期工商銀行馬德里分行的被查,電視新聞里西班牙警察荷槍實彈,如同打擊恐怖分子一樣搜查我國境外銀行,這樣的畫面,震驚了國內的金融界。原來相對平靜的海外中資銀行業務,由此也頻頻傳來各地監管當局將展開重點檢查的消息,各國監管“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了。
銀監會及時出手,日前發布了《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運營風險管理的通知》。
《通知》重申了中資銀行境外機構需遵守的國內監管制度,如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銀監發〔2004〕51號)、《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0〕45號)、《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銀監發〔2014〕40號)、《商業銀行并表管理與監管指引》(銀監發〔2014〕54號)等相關監管規定。這些制度的重申,是從制度的層面,對境外業務重申了母國的要求,中資機構遠在全球做業務,“將在外”不可“不受君命”,母國的監管制度將為中資金融機構海外遠行保駕護航。
中資銀行海外機構的批發業務,一般主要由兩部分構成,與國內的聯動業務以及當地企業的貸款等授信業務,這兩項業務近年來均迅速發展。
與國內的聯動業務,大多有國內銀行機構的擔保,如近年來熱衷的“內保外貸”“海外直貸”以及一些國內總行牽頭海外行參與的“兼并收購”等業務。海外機構眾多的中資銀行借助這些業務,有效的利用了完善的金融服務全球體系,并能利用海外相對低價的資金,這中資銀行海內外的公司業務均有很好的促進作用,尤其使境外設立機構的銀行在競爭中凸顯出跨境優勢。中資銀行海外機構多得益于此,實現了較低風險的快速資產擴張。
然而,隨著國內資產荒的出現,海外中資銀行的聯動資產迅速減少,這迫使中資銀行海外機構在各自所在國更多的開始敘做當地業務。在“世界五百強”的故鄉,做“世界五百強”總部的業務,這是境外中資銀行機構夢寐以求,真正“高大上”的業務。這也對中資銀行的海外機構真正的判別風險,在風險可控情形下賺到收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通知》特別提示“債權類投資不能完全依賴外部評級,應將債權類投資納入全行統一的風險管理體系”確實,海外中資銀行機構在敘做當地大企業過程中,一般會較為倚重外部評級,甚至過分的依賴了外部評級。銀監會也是明察秋毫,特別是在中國被幾大評級公司調低評級后提出此項要求,可謂苦口婆心,用心良苦。
金融業務本來就是一國一地的上層經濟活動,中資銀行的境外機構,除了部分長期發展的機構之外,有不少其實也是初來咋到,不管是反洗錢,還是信用風險控制,如果不充分認識到業務的復雜性和特殊性,確實極有“落水”的可能。《通知》特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境外業務經營發展環境和風險形勢的分析評估,充分認識境外業務的復雜性和特殊性,加強對業務所在國家或地區政治經濟形勢、金融市場走勢和金融監管環境的跟蹤研究。” 這一點,確實提出了境外開展各項銀行業務的風險控制的根本所在。
中資銀行的海外擴張,不能是無視當地監管,無視風險的無效擴張,銀監風險提示及時跟進,海外之路,且行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