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易 |
| | 貿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易風險 | | | 貿金百科 | | | 貿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品 | | | 貿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區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

文/宋家生 宜昌銀監分局副局長
載于《中國銀行業》雜志2015年第6期
為切實防范風險,宜昌銀監分局通過對宜昌銀行業金融機構押品風險情況展開調研,認為可從嚴格押品管理的操作要求、加強押品價值的動態監測等四條路徑加強監管。
巴Ⅲ協議強調,作為信貸第二還款來源的抵押品具有信用風險緩釋功能。抵押品風險管理的精細化和專業化,有助于實現其第一支柱的要求,有助于更好發揮擔保信貸創新對銀行業績的積極作用。對此,宜昌銀監分局對宜昌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押品風險情況展開調研,發現在不良貸款處置中,押品難以變現或變現價值低的現象比較普遍,風險緩釋效用的發揮并不理想。
截至2014年末,宜昌地區銀行貸款總額2000億元,其中抵質押貸款余額占比52.3%,押品價值、風險狀況直接影響到銀行業風險防控能力。2010-2014年,該地區銀行核銷呆賬貸款總額約47.62億元,其中,抵押貸款核銷量約22.91億元,占48.11%。而核銷的這些抵押貸款中,押品得到處置的貸款為8252萬元,僅占抵押貸款核銷額的3.6%,其余96.4%均處于難以處置的狀態。押品處置金額為6727萬元,風險覆蓋率僅為81.52%。
押品風險集中領域值得重點關注
在押品風險中,排在首位的是三查不嚴風險,主要體現為押品貸前考察不到位、貸中抵押權設立不規范、押品貸后監控不到位;其次是押品懸空風險、價值波動風險、處置變現風險和收入分配風險。
押品貸前考察不到位。銀行在接受押品和辦理抵押物評估時,沒有對抵押物進行充分地考察,沒有對抵押物的權屬、抵押物的狀態、處置抵押物時的社會影響等方面進行調查研究,致使押品評估價值過高,抵押不足值、變現難,難以覆蓋貸款風險。如某行于2013年11月15日發放短期周轉限額貸款1000萬元,以位于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區水都大道西側的商用房產作為抵押擔保,目前貸款企業經營處于停滯狀態,該行在融資風險暴露后赴丹江口實地調查,發現抵押物為酒店地下室,處置變現十分不易。
貸中抵押權設立不規范。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銀行未按規定對抵質押物進行抵押登記,導致抵質押權設立不規范,抵押擔保的有效性沒有保障,一旦貸款出現問題,將難以處置抵質押物。如某行辦了兩筆土地經營權質押貸款,因為經管局與縣政府在辦理質押登記方面存分歧,故該行未辦理抵押登記而留下風險隱患。
押品貸后監控不到位。設定抵押后,銀行沒有對押品的使用情況、權屬變更情況、變現能力變化情況等進行持續監控,以致押品被借款單位私自出租、出售,或是因疏于維護等原因,押品出現了貶值、損毀、滅失,難以發揮風險緩釋作用。如某行向某置業公司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6000萬元,貸款發放之初抵押物為在建工程,包括土地及兩層地下室、地上1—5層建筑物,項目建成后該行將在建工程抵押變更為地面1-3層建筑物。由于1-3層部分商鋪對外出售,購房人實際已取得所購房產的所有權,導致此筆開發貸款形成不良,該行處置抵押物時,抵押物與其他已出售房產同屬于一個商場整體,物理界限不明顯,不能獨立經營,受經營方式限制,拍賣變現難度較大。同時,抵押物上存在租賃關系,影響買受人競買的積極性,從而難以處置。
押品懸空風險。在存量授信到期后,銀行如要續授信,需要在存量授信到期前將原押品臨時出庫,到抵押部門辦理續抵押。在辦理續抵押期間,舊抵押已解除,新抵押尚未辦妥,銀行抵押實際處于懸空狀態,若在此期間有權機關對抵押物進行查封,銀行無法享有優先受償權。如果借款人在銀行申請授信并辦理完抵押手續后,在辦理授信項下業務時,均需先查詢抵押物狀態,確定未被查封方可辦理業務。但實際操作中,并非每筆業務均能做到,如稍有疏忽,則存在抵押懸空風險。同時有些地方抵押部門不允許打印查詢憑證,因此銀行不能確定抵押物是否已查封,存在抵押懸空的風險。此外還存在動產抵押重復登記風險。據了解,工商部門對動產等級實行核準制,在登記時并不會核對押品的設押狀態,可能會導致重復登記,造成押品懸空。
押品的價值波動也容易造成不可預估的風險。部分押品,如存貨、房產、汽車、原材料等,受市場影響價格波動較大,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信貸資產押品價值風險。如某行一筆490萬元的貸款以玻璃包裝物等存貨為抵押,存貨評估價值為2000萬元,但是存貨流動性、價格波動較強,一旦存貨價格大幅降低或者企業擅自賣出存貨、償債意愿下降,將導致銀行信貸資產出現損失。
由于流通機制不成熟,在處置變現過程中也會出現難以預估的風險。在處置抵押物過程中,有時由于外部環境變化導致押品難以變現,如抵押單位涉案過多、案情復雜、抵押資產長時間無法處置;銀行對抵押物進行查封,沒有啟動處置程序的主動權;抵押物處置涉及利益關系人上訪或觸發群體事件,政府干預暫緩處置;抵押物拍賣底價設置不準,形成流拍;因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中止,無法處置抵押物;抵押物無法查找,難以變現等。如某行處置機械設備抵押物時,由于設備專業性強、價格較高,經法院拍賣后連續兩次流拍,以較法院主持的評估價值降低36%仍無人報價。
即便押品順利變現,但進入收入分配環節時,仍會遭遇分配難的風險。根據我國2007年6月頒布的《破產法》,破產人在2007年6月之前所欠職工工資、保險、各項費用和補償金,破產財產按規定清償后不足以清償的部分,以抵押財產受償。該規定使銀行面臨著抵押優先權完全喪失的風險。在實際工作中,這樣的情況并不少見。同一抵押物,有時候在多家行進行抵押貸款,一旦出現風險,多頭變現難度較大。如某行一家貸款企業,其抵押給該行的房產項下土地使用權為另外三家銀行共有抵押權,出現風險后,該行積極與共有抵押權銀行溝通協調,要求共有行出具同意將其享有對土地優先受償權部分讓渡給該行的承諾函,并及時辦理抵押登記,雖然解除風險,但增加了處置難度。
優化監管路徑切實防范押品風險
為了切實避免上述風險,宜昌銀監分局通過優化監管路徑防范押品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嚴格押品管理的操作要求從押品的登記、估值及抵押后監控三個方面入手。正確確定抵押品要求在辦理抵押貸款時,銀行必須對每一筆抵押貸款都認真細致地審查,確定抵押品,使之合規合法,更好地防范風險。銀行需要注重選擇多品種的抵押品,除主要采取房地產抵押方式外,可考慮用企業的專利技術、有公開評估商標價值、機器設備、企業股權等辦理貸款抵押時,合理估值抵押品;同時明確貸前、貸中、貸后對押品的關注重點,比如,貸前對押品的權屬、狀態、處置抵押物時的社會影響、其他優先權利等方面進行全面調查研究,合理選擇押品、準確評估押品價值;貸中認真執行押品登記、保管操作規程,做到一物一權,貸款風險全覆蓋;貸后堅持對押品的使用情況、權屬變更情況、變現能力變化情況等進行持續監控。進入押品貸款流程后,把押品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系統,完善抵押操作規程,明確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的管理職責、監管內容,規范押品受理、評估、登記、監控等各環節內容和操作程序也是嚴格押品管理的必要環節。
加強押品價值的動態監測也可有效起到風險防控的作用。建立、健全并加強研判預警,動態地掌握本行押品構成,對房地產、礦產及其他重要押品資產的市場價格,要加強監測分析預警;同時,加強壓力測試,對重點押品價值波動風險進行動態壓力測試,并根據結果制定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措施緩釋風險,最終實現對押品加強管理,動態調整貸款抵質押率,適當擴大押品范圍,做好押品登記核對、估值并采取補充抵押、增加擔保等措施,確保足值擔保、市場可流通、法律關系明確。
突出押品的管理培訓和監管,有效提升銀行押品管理的軟實力。銀行可定期組織押品管理業務培訓,提高押品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押品價值評估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要求銀行加強對押品定期重估、不足值及日常管理等情況的考核,特別是押品管理中重大違規事項及時進行責任認定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在各項現場檢查中,將押品管理情況作為必查內容,及時指出銀行在押品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督促整改,推進銀行押品管理工作質效雙升。
最后,建立不完全信息動態分析機制,將成為押品風險管理的有效補充機制。為了防范借款人利用主動高估對評估報告的間接操縱行為,建立關于借款人和銀行的不完全信息動態分析平臺,分析在借款人與銀行兩個直接利益相關者互相影響的情況下,其博弈行為的影響因素和博弈均衡的存在條件。通過分析平臺的建立,銀行可適度引入押品評估復審機制,并且實施“銀行委托評估”的模式來降低押品價值高估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