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資租賃一般概述
由于資信等級不高、實力較弱,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取得貸款。融資租賃由于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一)融資租賃的定義和主要特征
融資租賃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占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采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在合同結束時最終有可能轉移給承租人,因此租賃物件的購買由承租人選擇,維修保養也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
租金計算原則是:出租人以租賃物件的購買價格為基礎,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資金的時間為計算依據,根據雙方商定的利率計算租金。它實質是依附于傳統租賃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種特殊的金融工具。它和貿易結合起來,因此必須是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才能完成整個交易。這也是融資租賃不同于分期付款和舉債信用的一個重要區別。
(二)融資租賃的主要作用
融資租賃由于具有控制租賃物件所有權的特征,抗風險能力比銀行要強,因此對于中小企業融資能夠起到促進作用。對于中小企業來說,融資租賃能起到的積極作用主要有:
1.程序簡單
2.融資租賃能延長資金融通期限,加大中小企業的現金流量
3.利用融資租賃,中小企業能進行更快捷、簡便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4.融資租賃可以使中小企業避免通貨膨脹的不利影響,防范匯率、利率風險
5、單獨核算
此外,融資租賃還有節約成本、促進銷售等多方面作用。
(三)融資租賃的種類
1、簡單融資租賃
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后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為取得租賃物件,出租人首先全額購買承租人選定的租賃物件,按照固定的利率和租期,根據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融資本金時間的長短計算租金,承租人按照簽約支付每期租金,期滿結束后以名義價格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賣給承租人。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并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2、融資轉租賃,又稱轉融資租賃
轉租賃業務是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轉融資租賃多發生在跨國融資租賃業務中。第二出租人可以不動用自己的資金而通過發揮類似融資租賃經紀人的作用而獲利,并能分享第一出租人所在國家的稅收優惠,降低融資成本。
3、返還式租賃,又稱售后租回融資租賃
承租人與租賃物件供貨人是一體,租賃物件不是外購,而是承租人在租賃合同簽約前已經購買并正在使用的設備。承租人將設備賣給租賃公司,然后作為租賃物件返租回來,對物件仍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承租企業通過回租可以滿足其改善財務狀況、盤活存量資產的需要,可以在不影響自己對財產繼續使用的情況下,將物化資本轉變為貨幣資本。
4、杠桿融資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干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余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余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于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5、委托融資租賃
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托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托人的書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托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電子商務租賃即依靠委托租賃作為商務租賃平臺。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托購買融資租賃。
6、項目融資租賃
承租人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即租賃物品生產商)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采取這種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都可以采用這種方法。
(四)融資租賃的基本要素
出租人提供的是金融服務,而不是單純的租借服務。它借助租賃這個載體,既是對金融的創新,也是對貿易的創新。它屬于邊緣經濟中的服務貿易。融資租賃的基本要素可以簡要概括為“兩個相關的合同、三方當事人、四個支柱”。
1、兩個相關的合同
兩個相關的合同,是指融資租賃合同和租賃物件購貨合同。租賃合同確定融資收益,購貨合同確定融資成本。兩個合同牽制了三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三方當事人
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三方當事人。
3、四個支柱
融資租賃靠法律法規保護、會計準則界定、稅收優惠鼓勵、監管制度適度這四個支柱的支撐才能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