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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商務部發布公告稱,自2013年12月15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終止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兩年前,2011年12月14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84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實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至2013年12月14日止。
2013年6月18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43號公告,宣布上述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將于2013年12月15日終止。
汽車行業資深分析師張志勇表示,“中國對美國部分進口汽車實施雙反政策,和美國對中國汽車產業實施的貿易政策有著必然的聯系。”
在中國決定對美國部分進口汽車實施雙方措施之前,2011年3月30日,美國相關產業便提出申請,要求對中國輸美鋼制輪轂產品進行“雙反”調查。 2011年9月6日,美國商務部初裁決定,針對所有進入美國的涉案產品按各出口商的相應稅率繳納反補貼稅押金。2012年3月19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鋼 輪轂 “雙反”案件作出裁定,決定收取高額懲罰性關稅。
然而不到一個月之后,即2012年4月中旬,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鋼制輪轂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終裁,6位委員投票一致認為,涉案產品的傾銷行為和補貼行為未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性損害威脅。”因此,美國取消了這一裁定。
美國是我國汽車整車的主要進口國之一,產品包括通用、福特、克萊斯勒三大公司旗下的凱迪拉克、JEEP等品牌,多數為轎車及SUV車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