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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是黨中央、國務院為促進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為落實中央政策,同時也是為了應對全球金融危機、加快國內產業梯度轉移、優化整體產業布局,商務部今后將重點在七個方面支持中部地區發展。
一是支持中部地區設立產業轉移示范園區。依托具備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建設產業轉移示范園區,對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給予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給予入園企業相應稅收優惠,促進形成有特色的產業集群,支持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
二是促進加工貿易向中部地區梯度轉移。鼓勵東部沿海出口加工業向中部地區轉移,在中部培育形成一批產業轉移重點承接地,加快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賦予其保稅物流、便利通關等政策,對重點承接地基礎設施建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三是支持中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盡快啟動中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擴區和重點省級開發區升級,對符合條件的中部地區國家級開發區,協調有關部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擴大基礎設施建設貸款項目貼息規模,提高貼補率。
四是支持中部地區進一步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加大對中部六省機電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在“優化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資金”的使用上,對中部地區給予傾斜,適當擴大“農產品貿易促進資金”的規模,對中部地區特色農產品出口給予支持。
五是支持中部地區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支持中部地區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促進中部地區軟件和信息服務出口,鼓勵有條件的中部地區企業積極開展文化產品出口,支持中部地區開展服務外包產業發展不斷提高承接服務外包的全球競爭力。
六是支持中部地區企業“走出去”。給予中部地區企業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優惠,鼓勵中部地區各省建立勞務外派基地,建設勞務外派品牌,對中部企業在申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時給予支持。
七是支持中部地區開展投資和產業轉移促進活動。加強對中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工作的規劃引導,制定中部承接產業轉移的產業導向目錄;利用多邊投資促進機制,支持中部地區加強同國際組織、境外機構的交流和合作;推動東部和中部以及中部省際之間建立協調合作機制,加強投資貿易合作,共同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投資促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