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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權益下跌影響,保險行業的償付能力充足率自2010年起持續下滑。以四家上市保險公司為例,截至2011年底,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和新華保險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170.1%、166.7%、284%和155.95%。不難發現,除中國太保之外,其余三巨頭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已逼近保監會150%的警戒線。
不過,保險四巨頭已分別公告:2012年將通過次級債、可轉債、混合資本債等債權融資緩解各自的資本金壓力。在股市不濟的大背景下,發債成了保險公司的不二之選。
具體融資計劃包括:中國人壽擬發行不超過380億元的次級債,并擬在境外發行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次級屬性債務融資工具;中國平安計劃發行不超過260億元的A股可轉債;中國太保旗下太保壽險發行不超過80億元的次級債;新華保險擬發行不超過100億元的次級債,以及不超過50億元的債務融資工具。
根據投行測算,假設今年資本市場不出現劇烈波動,按照保險四巨頭業務正常發展,預計中國人壽、中國太保、新華保險2012 年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10%、245%和215%。中國平安由于260億可轉債在轉股前是否可計入可用資本尚不確定,同時銀行業務資本監管規定可能進一步從嚴,因此,中國平安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水平相對較低,但依然可滿足監管要求。
至于備受關注的償付能力監管新規(《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建設規劃》),由于具體實施時間將在三至五年后,因此短期內對保險行業并無實質的直接影響。
但從長期來看,意義深遠。在業內人士看來,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將借鑒歐盟保險監管體系“Solvency II”,在與國際接軌的同時又不失中國特色,體現了靈活性和動態性。
可預見的是,保險行業未來監管將更加注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今后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監管將更加具體,將細化至不同業務對資本的不同要求。 換句話說,風控體系強的保險公司,對其資本的監管可能要松一些;而風控體系弱的保險公司則被要求更多的資本。
事實上,去年年底以來,保監會不斷釋放“完善保險公司的資本補充機制”的信號。除現有的IPO、股東增資、次級債、增發以外,保監會還在研究如何更充分地利用通過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包括:提高次級債募集和轉讓的流動性;開放可轉債、混合債等資本補充的金融工具;開拓離岸市場,探索和支持保險公司在香港市場開展人民幣債權融資等。
話音剛落,中國平安、新華保險就分別提出,擬首發可轉債、債務融資工具。業內人士認為,在監管政策力挺之下,預計上述兩巨頭均將如愿補充實際資本。而它們在融資方式上的創新,更是體現了監管層對之前償付能力監管相對嚴厲而采取的緩解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