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易 |
| | 貿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易風險 | | | 貿金百科 | | | 貿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品 | | | 貿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區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隨著我國經濟、金融和保險業日臻成熟,保險業聚集資金的功能得到了較為充分的發揮,保險資金運用的總體發展形勢良好。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國保險業總資產突破5萬億元,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4.6萬億元;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也得到進一步加寬。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保險資金投資的各渠道面臨著不同程度的風險。當前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渠道有:銀行存款、債券、投資基金、股票、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境外投資和房地產等。不同的運用渠道面臨不同程度的風險。主要表現為:(1)我國保險資金主要用于銀行存款,伴隨著我國銀行利率的多次下調以及通貨膨脹率的不斷上漲,保險資金利差損問題嚴重,保險公司的銀行存款面臨著貶值的風險,這嚴重影響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率;(2)債券市場發展滯后、規模太小。債券品種少,且多為中短期債券,缺乏長期品種,另外受貸款利率低的影響,債券的收益率也比較低。目前的債券市場遠遠不能滿足保險公司分散風險的要求;(3)現有的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是為了適應中小投資者的需要而設立的,不能適應保險資金投資的要求。另外,股票投資收益不穩定,因為股票是一種虛擬資本,其收益來自股息收入和資本利得,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而且我國股票市場還很不成熟,使得保險公司投資股票時面臨著很大的市場風險;(4)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期限過長。從投資風險來看,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收益較穩定、波動較少,比較符合保險資金安全穩健的宗旨。但由于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期限一般較長,從而利率風險和信用風險仍然是一個潛在的隱患。
其次,保險公司保險資金運用效率不高。近年來,隨著我國保險資金投資金額的不斷增長以及投資渠道的不斷拓寬,我國保險公司開始引進國外先進的投資理念,但是始終擺脫不了投資收益率低下的困擾。這主要表現為: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的能力不高,保險業務部門和資金運用部門沒有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不能在資產負債匹配的高度上制定保險資金運用的策略,使資金運用與保險公司的資產戰略配置要求相脫節;和保險資金運用相配套的人才儲備不足,諸如精算師、高級會計師和國際律師等高精尖端人力資本相對缺乏,制約了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發展效率。
最后,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體制相對落后。近年來,我國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取得了長足進步,不僅培育了保險投資意識,探索了保險投資渠道;還積累了保險投資的初步經驗,在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上取得了重大的進步。但與發達國家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體制相比,我國在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制度上還相對落后。主要表現為:(1)監管過于嚴格,只顧及保險資金的安全性,忽視了流動性和收益性,保險資金的投資規模和方向面臨多方面的限制,使得保險資金運用難以達到均衡狀態;(2)監管方式未體現差別原則。在現行的保險投資監管法律法規中,沒有區別對待產險和壽險兩種不同的資金運用形式。實際上,壽險資金的期限一般較長,適于長期穩定的投資,可以投向長期債券、抵押貸款、不動產投資等等;而產險資金期限都比較短,對資金的流動性要求很高,故應偏于短期投資。這就要求制定監管政策時要分類治理,制定不同的投資政策和監管法規,保障保險資金運用的有效進行;(3)監管控制指標過于單一。我國目前對保險公司的監管主要集中于對償付能力的監管,不能從整體上考慮保險公司資產面臨的各種風險。
為解決這些問題,應在以下兩個方面加強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管理與監督:
第一,保險公司應逐步加強保險資金風險管理水平。(1)合理運用資產負債混合配置的管理策略。在資產負債管理中,要注重“資產主導”和“負債主導”相結合。在資金的運用中,要充分考慮保險資金的負債性質和期限結構因素、各類投資品種是否符合保險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制定合理的資金配置模式。另外,也要注重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根據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向制定公司的產品開發策略,從而實現與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相匹配;(2)實行投資風險的內部分散化。投資的收益與風險是形影相伴,相輔相成的。保險公司應結合現代投資組合理論對投資組合進行管理,根據目前金融市場金融工具的特點,設計最合理的投資組合,包括金融品種的組合、投資期限的組合、投資行業的組合以及投資區城的組合,通過分散化投資,消除資本市場的非系統性風險,在分散風險的前提下,實現投資收益。同時利用對沖、套期等金融衍生工具來控制對不可分散的系統性風險;(3)加強保險公司投資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保險公司應大力培養和引進具有保險、金融、精算等專業技能的復合型人才,不斷積累資金運用經驗,壯大保險理財投資人才隊伍,加強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
第二,應逐步建立高效的投資監管制度。(1)進一步放開保險資金運用的渠道和范圍。近年來,國內保險投資渠道不斷放寬,極大地刺激了保險資金的投資熱情,但是與發達國家寬松的保險投資環境相比,我國保險資金的監管顯得過于嚴格,造成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率低下。所以,未來一段時間,保監會應該在注重保險資金安全性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和比例;(2)繼續優化監管指標體系。現階段我國保險監管應加強技術上的創新,最重要的是建立以償付能力管理為核心的監管體系,并借鑒國外的監管經驗,設計可行的綜合風險檢測指標體系;(3)適時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可以使保險監管機構在一定程度上做到防患于未然,從而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
隨著我國經濟、金融和保險業日臻成熟,保險業聚集資金的功能得到了較為充分的發揮,保險資金運用的總體發展形勢良好。但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